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15:30:00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

莆政办〔2017〕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莆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几点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推进《规划》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规划》落实。市经信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规划》的跟踪管理,加快《规划》的实施进程。市国土局要在项目用地方面予以支持,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市住建局要配合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督促落实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任务。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要落实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报装增容等工作,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协调推进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仙游县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本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预留足够发展空间。市国投公司要提前介入,做好衔接工作。

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建设主体作用。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实施主体,要将纳入《规划》的全市公共基础设施打包,加快建设、运营进度,实施统一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职责分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全力配合支持充电站建设。鉴于云度新能源汽车公司首款车已上市销售,为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由云度新能源汽车公司牵头,在市内选择10个点建设充电站(见附件),待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运营管理后,纳入统一管理。10个点涉及到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配合,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予以简化或免于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市政府已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各有关部门、企业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充电设施的使用及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莆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

      2.云度新能源汽车公司拟建设充电桩布点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稿件来源: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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