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6 17:38:00

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十六批《目录》于2018年2月发布后,共有7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9年3月26日



稿件来源: 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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