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厂与设备厂联合研发窘态:“既合又防”闹哪样?
发布时间:2015-09-09 16:48:00
关键词:电池厂电池设备电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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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各地动力电池扩产项目遍地开花,电池厂与设备厂联合研发意愿也显著增强。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CEO秦兴才表示,各车企所用电芯均不同,电池厂都是给车企量身定做的电芯,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特制设备相配套。不仅如此,动力电池设备、工序之间的自动化程度一定要高。所以,电池厂与设备厂进行联合开发很有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与设备厂联合研发意愿大大提高的同时,电池厂又不免有许多顾虑:设备厂会不会透露我们的相关工艺参数、产品结构?会不会将我们也投入了精力研发的设备卖给同行,从而降低了我们的竞争优势?

  “更有过分的设备厂会将共同研发的设备加以改进后再卖给同行。”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天储能”)CTO靳承铀向《高工锂电》透露,公司就碰到过这样的事,即便和对方有了保密约定也不管用。

  从设备厂的角度来看,和电池厂共同研发设备,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也有了确定的订单。良好的合作将促成设备厂与电池厂形成长期稳固的利益共同体。

  但是,设备厂并非所有的合作都愿意参与,会有自己的考量。因为研发设备都会涉及大量人力投入、样机费等问题,设备厂希望能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所以,一些设备厂在与电池厂合作研发之前,会审慎考虑其工艺、技术是否符合主流,研发出的设备需求量大不大,在未来有没有前途,在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解禁之后具不具备复制性。

  “假如研发出来的设备未来市场很小,设备厂也不大情愿合作。”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嘉拓”)总经理齐晓东表示。

  电池厂态度:合作又防范

  目前,除了小电池厂外(其技术、工艺都已被验证过,故没有动力研发设备),其余电池厂几乎都需要与设备厂进行联合开发,尤其是规模庞大的电池厂。

  在迫切需求之下,即便有风险,这些电池厂也不得不与设备厂进行联合开发。靳承铀坦承,虽然中天储能曾经在与设备厂合作时吃过亏,但现在也仍与几家设备厂合作,只不过会选择信任度高的设备厂。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缺乏诚信的社会,光靠“信任”恐怕还难以维持商业上的长期合作。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也为了规避工艺、技术被泄露的风险,电池厂通常会在与设备厂合作之前,便要求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福斯特”)CTO杨闯介绍,福斯特从一两年前就已经开始与设备厂进行联合开发。合作方式是,福斯特提出想法或者方案,联合有资质的设备厂一起将其实现。从福斯特的经验来看,双方合作开发一款设备需要3-6个月,其中小点的设备最快需要3个月,大的设备则至少6个月。

  “由于联合开发的设备有我们的想法在里面,所以我们要求一年内这款设备只能供给我们。另外,一年之后,若设备厂将这款设备卖给其他电池厂,价格一定要卖得高些。”杨闯说道,我们不会强制设备厂接受协议,但会选择有充足意向的设备厂进行合作。相信双方敞开心思真诚沟通的合作,会对彼此都有裨益。

  至于为什么只保一年,杨闯解释:“一年已经足够了。因为在一年的时间里,我们可以把竞争对手落到很远,一年后又有新东西出来了。”

  由于每个电池厂不同的核心技术、工艺决定了与设备厂合作的项目不同,加之双方的信任度也会有所差别,所以福斯特和设备厂的合作方式并不一定适用于每个电池厂。电池厂通常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与设备厂的合作方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池厂高管认为,如果一款设备有很多工艺参数都是由电池厂提供的,电池厂在开发设备时贡献较大,那么双方最好的合作方式是利益分享。比如,联合开发出的设备(不限定期限,可以卖给他人)卖出价格为100万元,如果设备厂赚了30万元,其中有10万元给电池厂,如此才可以长期合作下去,否则很难。

  事实上,除了选择签订协议外,为确保万无一失,电池厂还会有其他的应对措施。

  靳承铀向记者透露:“中天储能和会选择信用好的设备厂进行保密性的联合开发。在联合开发的设备‘出炉’以后,我们还会做些调整,比如设备参数。另外一种方式则是,在让设备厂帮我们开发一个‘小东西’后,我们还会再加一个‘小东西’。这个‘小东西’技术含量会稍微高一点,但是操作起来并不麻烦。”

  电池厂不仅会在终端设备上做些调整加以防范,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也会提高警惕。比如,在双方派技术人员对接时,一般是电池厂派技术人员到设备厂,而不会轻易让设备厂的技术人员到电池厂(除现场调试时外)。

  也许有业内人士会认为,这些电池厂会不会有点担心过头了?其实不然。《高工锂电》了解到,日本电池厂的保密措施更为严密。设备厂完全看不到电池厂的生产工艺。为防止机密泄露,少数有研发实力的电池大厂选择自己开发设备。其余的电池厂则会提一些硬性指标,让设备厂根据这些指标来提供设备,最后再由自己来调试设备以适应电池生产工艺。

  所以,日本电池厂与设备厂几乎不会存在“纠葛”。但是,中国电池厂与设备厂之间的关系,能否像日本那样分得一清二楚?答案是否定的。

  业内人士认为,日本电池厂在设备上的研发能力较强。对于很多设备上的问题,他们可以自己搞定,而中国电池厂在这方面的能力则相对差些。另外,中国锂电池市场规模增长速度比日本快得多,迫使电池厂必须持续且快速地更新升级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抢占市场份额。这些因素均决定了中国电池厂与设备厂之间的配合必须更为密切。

  不合作不行,合作又有诸多顾虑,中国电池厂正在两难中摸索着与设备厂的合作方式。

  设备厂态度:主动又谨慎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电池厂对工艺很了解,而设备厂则更擅长装备制造。在锂电设备需求显著上升的背景下,设备厂为抓住良好的市场机遇,不仅在提升设备技术方面苦下功夫,也注重与电池厂联合开发,以生产出适应电池厂工艺的设备。

  深圳市吉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吉阳”)技术总监毛羽表示:“电池设计、制造工艺与制造设备理应结合起来。吉阳很希望能够与电池厂站在长期合作、联合开发的角度,去做相应的事情。”

稿件来源: 高工锂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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