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01:28:12 来源:电池中国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以 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战略产业布局,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进行资产剥离等事 项,现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安徽省大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光 电”)45%的全部股权以人民币 2,086.00 万元的价格转给大富光电的自然人 股东高小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富光电的股权。 2.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股权转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高小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崂山路 9 号 身份证号码:340******2214 高小平及直系亲属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有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省大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6525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小平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36.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099509156D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蒸镀用掩模板及组件、金属荫罩、金属模板、金属丝网、丝印网版、精密电子五金组件及与上述产品相配套的设备、软件辅材的研发、生产、销售、来料加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 (二) 标的股权转让前后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00% 0.00% 高小平 11.86% 56.86% 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57% 21.57%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57% 21.57% 合计 100.00% 100.00% (三) 标的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2月 31 日 2019 年 12月 31 日 资产总额(元) 66,855,487.59 79,930,996.57 负债总额(元) 34,439,117.61 50,099,154.25 净资产(元) 32,416,369.98 29,831,842.32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元) 4,009,052.47 30,538,567.01 营业利润(元) -6,906,590.09 -5,533,919.18 净利润(元) -7,353,353.01 -2,619,255.63 注:上述 2018 年度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数据未经审计。 (四) 标的定价说明 本次交易按照公司原始投资成本 2,086.00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审慎 考虑协商并一致确认,大富光电 45%股权对应的转让款为人民币 2,086.00 万元。(五) 标的权属说明 本次***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大富光电 45%的股份,该项资产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不存在为大富光电提供担保、委托大富光电理财,以及大富光电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次交易转让方为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为高小平; 2. 本次交易转让大富光电 45%股权对应的转让款为人民币 2,086.00 万元; 3. 本次交易受让方将根据协议分期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并以其合法持有大富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电 11.86%股权质押给公司以保证其按照协议约定如期全额支付全部股权 转让款。 五、涉及转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现金流,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尔奎、耿建新、钱南恺一致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086.00 万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大富光电 45%全部股权转让给高小平,并基于独立判断就该股权转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将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战略产业布局,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高小平已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并已经将其持有大富光电的 11.86%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