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46:恒力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034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中国?苏州
二�一七年四月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1、现场会议参加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3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股东需按照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上交所
网站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9)
中列明的登记方法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2、网络投票表决方法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参会股东自理。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恒力路一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红卫女士
会议安排:
一、现场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编号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孙)公司
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2017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
12 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发言、公司董事、高管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现场投票表决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3、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最终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相关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的各项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指导和督促公司的经营管理班子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各位董事尽职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同时自觉接受监事的监督,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16年是公司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压力和挑战,公司上下统一思想,高
效务实,团结拼搏,勇于进取、攻坚克难,在“什么时代做什么事”的时代观指引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志恒力久远,品质赢天下”的经营理念,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192.40亿元,净利润11.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0亿元,并通过自主研发实施纺丝自动清板、落筒、包装、仓储智能化系统等智能项目,建成了首个智能无人车间。通过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利用营销创新开拓新市场,实施“互联网+制造业”转型,民用丝、工业丝等产品都实现全年产销两旺,利润大幅增长,超额完成全年业绩承诺。
截至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196.98亿元,同比减少11.8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60亿元,同比增加26.94%。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192.40亿元,同比增加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0亿元,
同比增加5.64亿元,同比增长91.58%。
二、2016 年公司在资本运作、对外投资方面均收获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
果
1、启动重大资产重组
(1)2015年6月8日,公司筹划并启动重大资产重组;
(2)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重组预案以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次重组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
(3)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同日,大橡塑与本次重组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4)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
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2016年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7号),大橡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6)2016年2月29日,大橡塑与营辉机械共同签署了《交割确认函》,确
定本次拟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为2016年2月29日;
(7)2016年3月1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6年3月14日止,公司已取得恒力化纤合计99.99%
的股权;
(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
提供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大橡塑已于2016年3月17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1,906,327,800股A股股份已分别
登记至本次交易对方恒力集团、和高投资、海来得、德诚利的名下;
(9)根据大橡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共8家,发行价格为6.36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51,572,3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828元,并确定了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及向各认购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截至2016年5月4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5,686,942元,股本为人民币2,825,686,942元。 (10)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恒力股份”,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6年11月3日起由“*ST橡塑”变更为“恒力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0346”不变。
自此,恒力化纤完成了“借壳上市”的全部工作。
2、现金收购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
基于对PBT工程塑料及BOPET聚酯薄膜行业逐步好转判断、优化聚酯新材料
业务结构,力争实现全新增长模式和实现恒力集团的整体上市,公司于2016年
6月8日和6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收购康辉石化股权,并购、整合、优化聚酯新材料业务结构,全面推进工程塑料及聚酯薄膜产品技术创新,重点研究细分市场,通过提高自动化程度、开发功能性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并不断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力争实现以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全新增长模式。
3、公司新设苏州千里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纺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进军智能物流、电子商务领域,分别成立了苏州千里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纺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上市公司现状,为充分利用公司坚实的化纤产业基础、密集的国内外客户网络、庞大的客户群体以及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等优势,公司投资成立纺团网,将纺织行业传统的线下交易模式变革为线上交易,从而改变纺织客户的采购模式,不但有利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完善,更能有效促进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进行产业升级,拓展公司的盈利空间,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公司庞大的客户群体和公司每年巨大的运输费用,公司成立了千里眼物流,开发的全免费手机APP应用产品,目前已经完成上线,该项目致力于为化纤企业和纺织企业提供高效的管车配货工具,同时为车找货(配货)、货找车(托运)提供全面的信息及交易服务。
4、公司新设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为了延长与优化产业链结构,积极谋划向上游进军,公司成立了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5、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业务
为了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减少对银行的依赖,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力化纤于2016年11月启动公司债的前期工作,恒力化纤计划发行不超过16亿元的公司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6、公司实施重大资产事宜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履行公司借壳上市时的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停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发行股票购买恒力投资和恒力炼化,从而实现恒力集团的整体上市。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完成本次收购,公司将拥有从“炼化―PTA―聚酯―纺丝”完整的产业链,既增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增加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16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会议
时间 审议议案
名称
第六届第 1、《关于向大连国投集团续借款的议案》
2016-1-14
二十一次 2、《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第
《关于与中材科技签订重要合同的议案》
2016-2-23 二十二次
1、《关于与大连营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署
<借款合同>
的议案》
2、《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 第六届第 4、《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6-3-17 二十三次 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6、《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七届 2016-4-5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一次 5、《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聘任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度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七届 2016-4-26 11、《关于核准公司2015年(合并)备考审计报告》 第二次 12、《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13、《关于制订<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5、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6、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8、《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9、《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1、《大橡塑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履行情况报告》 第七届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2016-5-16 第三次 议案》 第七届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2016-5-23 第四次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现金收购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关于2016年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第七届 2016-6-8 3、《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次 4、《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5、《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6、《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 议案》 9、《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14、《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15、《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的议案》 16、《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17、《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的议案》 23、《关于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的议案》 24、《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 1、《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报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2016-8-22 第六次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3、《关于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第七届 4、《关于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的 2016-10-27 第七次 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 6、《关于制订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制度>
的议案》 7、《关于制订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的议案》 第七届 1、《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016-11-14 第八次 2、《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第七届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 2016-12-8 第九次 保的议案》 3、《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七届 2016-12-3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第十次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由董事会召集,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有董事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发生。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编制定期报告过程中,与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发表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个人述职报告等资料,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核查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核。 (四)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64,707,568.19元,弥补亏损后,减去提取盈余公积37,642,264.69元,2016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3,227,409.34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25,686,942 为基数,向全体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5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3,853,041.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每10股每10股每10股每10股现金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年度 送红股数 派息数(元) 转增数 分红的数额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 (含税) (股) (含税) 2016年 0 0 0 1.5 1,179,834,272.10 2015年 0 0 0 0 -243,101,662.66 2014年 0 0 13 0 -191,204,247.02 3、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1)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相关指引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2)接待机构投资者及媒体情况: 报告期内,接待机构投资者及媒体多人(包括股东大会)。 4、其他日常工作: 通过电话和网络沟通的方式回答各位投资者、媒体和机构的询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与绩效进行有效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公司经营进展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16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 1、2016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6年4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方案》; 6)《关于核准公司2015年(合并)备考审计报告》; 7)《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4、2016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201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营口 康辉石化有限公司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6年新增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2016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报及半 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7、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关于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的议案》。 二、对公司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对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各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运作,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性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未发现违规行为。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格式指引规范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合法合规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交易公允,监事会未发现任何内幕交易行为,也没有发现任何违反股东大会决议、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情况,且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6、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 报告》全文和摘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恒力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及《恒力 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现场参会股东请参阅会议材料附件1、附件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 年度公司资产状况 及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资产情况 1、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9,698,755,313.58 元,其中流动资产 8,691,980,006.36元,非流动资产11,006,775,307.22元。 2、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13,664,115,654.43 元,其中流动负债 11,785,181,424.49元,非流动负债1,878,934,229.94元。 3、2016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6,034,639,659.1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为5,859,741,850.83元。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实现营业收入为19,239,958,375.58元,同比增长3.96%。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9,834,272.10元,同比增长91.5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64,707,568.19元,弥补亏损后,提取盈余公积37,642,264.69元,2016年末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3,227,409.34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5,686,94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5 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3,853,041.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 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 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有关的协议,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也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2017 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此授权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 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1 恒力股份 恒力化纤 不超过17亿元 2 恒力化纤 恒科新材料 不超过3亿元 3 苏盛热电 恒力化纤 不超过5亿元 在此额度内,各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贷款或提供债务担保。涉及银行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交易方式(采 2017年不含税 关联交易对方 购/销售/租 交易事项 赁等) (单位:人民币万 元)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含其全资子公司恒力石化 采购 PTA 1,300,000 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含其全资子公司恒力石化 采购 配件 250 有限公司)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采购 蒸汽 500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采购 包装物 200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采购 包装物 200 营口康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采购 混凝土 500 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 采购 运费 1,500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含其全资子公司恒力石化 采购 煤炭装卸费 200 有限公司) 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采购 包装物 200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采购 包装物 200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采购 混凝土 2,000 苏州华毅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 配件 200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涤纶丝 12,000 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销售 涤纶丝 9,000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涤纶丝 30,000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涤纶丝 20,000 江苏长顺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涤纶丝 2,000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涤纶丝 1,000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电力 12,000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销售 PTA包装袋 5,000 及其香港子公司 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销售 蒸汽 1,100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蒸汽 250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 蒸汽 100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销售 仓储费 2,000 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销售 电 2,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琪 2、注册资本:伍拾捌亿玖仟万元整(589,000万元整) 3、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4、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苯甲醛、间苯二甲酸、1,2,4-苯三甲酸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销售蒸汽、氮气、对二甲苯、乙二醇;销售灰渣、石膏(不含专项审批产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仅限于试用期内);火力发电(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二)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力石化有限公司 1、现任董事:范红卫 2、公司类型:注册于香港的私人公司 3、已发行股本:1,000万股 4、公司地址:FLAT 1906 19/F HARBOUR CTR 25 HARBOUR RD WANCHAI HK 5、业务性质:贸易 (三)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2、注册资本:6,271.9198万美元 3、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从事与本公司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化学品(PTA、乙二醇)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四)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2、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3、公司地址:吴江市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研发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五)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国良 2、注册资本:5,280万美元 3、公司地址:江苏省宿城经济开发区徐淮路东侧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从事PTA、 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六)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钮春荣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 3、公司地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人民大道东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4、经营范围:纺织品、倍捻丝生产、销售;从事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七)江苏长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蒋剑英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鸿运路南华夏大道东 4、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八)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国 2、注册资本:2505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 4、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九)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新华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南麻镇中旺工业区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织造、销售:纺织品; 销售:纺织原料。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十)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海生 2、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公司地址: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4、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十一)营口康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管阿兴 2、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公司地址: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4、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生产、销售;房屋、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恒力石化采购PTA和销售包装袋 PTA为本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之一,国内供应充足, 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恒力石化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销售的PTA均依照市场 化原则结算,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程序。 涤纶纤维生产厂商将废旧PTA包装袋回售给PTA供应商,系行业惯例。公司 向恒力石化销售废旧PTA包装袋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主要定价政策: 恒力石化在上一年年底即根据客户下一年度的预计采购量和运费等因素,与客户签订下一年度的供应合同,约定下一年度的每月采购数量、付款方式和结算价格。 结算价格因客户采购量、付款方式和运费等因素的不同将在每月结算价的基础上下浮或上调一定幅度。实际执行时,恒力石化在每月25号根据CCF(中国化纤信息网)和ICIS(安迅思)发布的PTA销售价格计算并发布每月结算价格,客户在结算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各自的结算政策结算。 2、向下游关联方博雅达、吴江化纤、德顺、德华和华俊销售涤纶丝 本公司关联方销售的涤纶丝占公司对外销售涤纶丝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博雅达、德华纺织、德顺纺织、长顺纺织、华俊纺织、吴江化纤厂均为织造企业,从公司所采购的涤纶丝均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 涤纶丝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3、销售蒸汽 本公司下属公司苏州苏盛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盛热电”)主 营业 务为蒸汽、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是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唯一一家公用热电企业,能够较好的满足周边企业用户的供热,其供热范围为:西至麻溪路,北至盛八线,东至南三环,南至浙江界,涵盖了盛泽 地区南三环以西所有工业用地。报告期内,博雅达、华俊纺织、吴江化纤厂位于上述供热范围内,存在从苏盛热电采购蒸汽的情形,其采购的蒸汽均为生产自用。 目前,苏盛热电按照统一的价格对外销售蒸汽,苏盛热电向上述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苏盛热电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销售价格保持一致。 4、装卸服务 公司下属公司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科新材料”)专门为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提供存储服务的期货交割仓库投入使用,恒科新材料依据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出具的收费单向供货方或交割方收取存储费用。恒力石化作为市场上主要的PTA生产商之一,参与PTA期货交易而发生上述存储费用。恒科新材料子公司腾安物流为该等交易提供装卸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向恒力石化收取装卸服务费。 5、电力销售 新增电力销售主要为公司下属孙公司德力化纤为德顺代购代缴电力费用,平价开具发票给德顺纺织。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辅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本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科学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区域的薪酬水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含税)。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恒力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力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场参会股东请参阅会议材料附件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2017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各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的情况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融资协议及发行文件等,将每份融资协议、发行文件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会降低决策效率,影响公司相关项目进展。 因此,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7-035 号公告。(现场参会股东请参阅会议材料附件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非审议项议案: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任职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发生了变化,根据现控股股东的提议,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5日进行了换届选举,程隆棣先生、傅元略先生、李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程隆棣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纺织工业部 纺织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现任东华大学教授。2016年4月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傅元略先生:1953 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厦门大 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16年4月5日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力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律师。曾任南 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2016年4月5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6次;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其中定期会议 2次,临时会议11次。 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报告期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崔向朝 3 3 0 0 孙艳 3 3 0 0 张启銮 3 3 0 0 程隆棣 10 9 1 0 傅元略 10 10 0 0 李力 10 10 0 0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且独立董事占多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1次。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企 业收购、募集资金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高管任免、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高管及董事薪酬津贴确定等相关事项。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投资、人事任免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通过审阅会议材料、向公司相关部门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2016 年度任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之间的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2016年末,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我们认为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职位。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认为薪酬方案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发生变更,改聘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此前一直为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恒力化纤提供审计服务,且该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工作职责,因此我们认为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由于重组前原上市公司2015年度经 营业绩出现亏损,因此公司 2015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有关财务数据预测情况与公司实际定期报告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对相关情况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05份。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公司完成借壳上市,公司运作逐步规范化、透明化。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7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 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程隆棣、傅元略、李力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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