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16: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2017/09/19)
发布时间:2017-09-19 08:0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7】2205号


关于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问询函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披露《关于拟参与受让合肥炭素部分股权的公告》,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参与受让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47.89%股权。此前,你公司已持有合肥炭素52.11%的控股权,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合肥炭素100%股权。根据披露,本次受让股权交易,将“进一步提高权益产能,合理布局炭素产业的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稳健推动主导产品的后续发展空间,提高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补充说明:
1、请结合公司现有主导产品的权益产能和市场占有率,说明若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权益产能提高的数量和比例情况、市场占有率的提升百分比。
2、请补充披露标的股权合肥炭素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2017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
请你公司于2017年 9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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