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6-036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3:00至2016年9月1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233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时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59,306,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58,715,16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1,7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年产6GWh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06,8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05,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郭晓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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