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99:华友钴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布时间:2020-07-25 01:22:24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目 录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议案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0 年 7 月 30 日 13:30 开始 会议地点: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 18 号华友钴业公司行政 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投票表决 六、股东提问,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休会(等待网络表决结果,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1、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2、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3、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4、每一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5、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作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8、本次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 10、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11、公司董事会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详见附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8856 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附件: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议案一附件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 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6〕258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486,63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8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3,152.41 万元,坐扣部分承销和保荐费用 3,193.5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9,958.8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43.7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9,315.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5 号)。 2.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 号)核准,(1)本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新能)发行 34,110,16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60 元,购买其持有的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 号);(2)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8,479,88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572.00 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 539.62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9,428.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4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 1,345.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115.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179,315.07 万元及累计收 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69.87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6 月 备注 30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4075029000060140 74,844.25 0.00 募集资 限公司桐乡支行 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3722700000194 24,958.82 0.00 募集资 限公司桐乡支行 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85771985739 20,000.00 0.00 募集资 司桐乡开发区支行 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563009050018010139933 40,000.00 0.00 募集资 司嘉兴桐乡支行 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2500811451 19,512.00 0.00 募集资 司嘉兴桐乡支行 金专户 合 计 179,315.07 0.00 2.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78,264.21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48.87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264.21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6 月 备注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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