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99:华友钴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15 01:22:2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与《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议案所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对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8856 号)后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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