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名单(2017年第3批)的通知
关于发布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名单(2017年第3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17〕2号)要求,日前市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部分车企进行了安全服务保障审核,审查信息通过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审议,并进行了为期3日的公示。现发布2017年度第三批通过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审查且符合推广应用政策要求的新能源车型名单。
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代章)
2017年12月25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