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审查信息公示(2017年第3批)
发布时间:2017-12-18 17:56:00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审查信息公示(2017年第3批)

 

按照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17〕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度第三批通过我市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审查的新能源车型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反馈。

人:徐大海

监督电话:022-23519050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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