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5 01:36:5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事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对前述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叶陈刚 钟晓林 Key Ke Liu 2020 年 8 月 7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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