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4-10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14年1月发行完成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3年12月签订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5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订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约定聘请安信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安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胡剑飞女士和刘桂恒先生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安信证券简介、胡剑飞女士和刘桂恒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天赐材料(002709)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据此,公司、国信证券于2014年12月5日签订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以下简称“《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约定《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自《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保荐责任自安信证券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之日起解除。同日,公司、安信证券签署了《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补充保荐协议》(以下简称“《补充保荐协议》”),协议约定自《补充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由安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安信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将承接自《补充保荐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国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天赐材料(002709) 附件: 一、安信证券简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8日,注册资本319,999万元,在深圳注册成立。安信证券总部位于深圳,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汕头和佛山设立5家分公司,在25个省级行政区设有154家证券营业部,旗下全资子公司包括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在2006年9月、12月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了原广东证券、中国科技证券和中关村证券的证券类资产。经整合后,2009年和2010年,安信证券在行业分类评级中均获A类A级,2011年至2013年均达到行业最高的A类AA级。 截至目前,安信证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代理买卖、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基金代销、股指期货中间介绍以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 二、保荐代表人胡剑飞女士、刘桂恒先生简历 胡剑飞女士: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199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曾先后供职于大鹏证券、国信证券,2014年9月加入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负责及担任安泰集团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鲁丰股份首发、华仪电气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及天赐材料首发的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波导股份、云南盐化、康强电子首发项目。 刘桂恒先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4年10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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