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继缨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形成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正文刊登在2016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已建立起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和西南地区为辐射经济区域的深圳、苏州、常州、天津四大产业与总部基地,拟建华东上海和西南成都总部基地。与4,000多家企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为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其中包括:中石化、中海油、巴斯夫、宝洁、苹果、三星、华为、富士康、百事、雀巢、五粮液、石药等;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石油精化、生物医药、食品、IT、消费类电子、太阳能、LED、TFT、精密仪器、轨道交通等核心行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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