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95:国电电力七届六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七届六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双方共同持股的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业务发展。截至本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国家能源集团,对科环集团未提供任何担保。我们认为,科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同时,科环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向公司的反担保事项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7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我们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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