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6 : 有研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有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更为现 名,以下简称“有研新材”)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有研新材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有研新材前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79号文《关于核准有研半导 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有研新材向控股股东北京有 色金属研究总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349,4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9.7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199,992.8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150,000元,有研新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572,049,992.8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710455号)。 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8英寸硅单晶抛光片项目”(下称“募投项目”) 的建设。 有研新材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下称“专户”),帐号为 0200010029200442911。截至目前,上述制度和专户运行情况良好。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2013年6月6日,有研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根据有研新材实际情况,以不超过20,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研新材的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2014年6月6日,有研新材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20,6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研新材拟 将不超过20,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下称“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研新材承诺:(1)上述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或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用途;(2)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及时向保荐 机构通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 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4)将及时、按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到专户, 并采取一切所需措施,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 实际进度超过目前预期,或因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将及时、足 额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6月6日,有研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张克东 先生、杨光先生和曾一平先生就上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有研新材的《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料、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的相关内部决策材料等文件,与有研新材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业务等部门人员访谈,并与有研新材的审计机构和律师沟通,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有研新材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就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研新材内部制度 的规定; 2、有研新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研新材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有研新材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有研新材及 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有研新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自兵 庄云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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