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6 : 有研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原名“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公 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现就有研新材拟终止“8 英寸硅单晶抛光片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概述 2013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79号文核准,有研新材向其控 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下称“有研总院”)非公开发行60,349,434股股 票,募集资金587,199,992.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049,992.82元(下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4月11日全部 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3]第710455号 《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原计划全部用于“8英寸硅单晶抛光片项目”(下 称“募投项目”)。 有研新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下称“北太支 行”)开设账户(账号:0200010029200442911)作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下 称“专户”),有研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宇半导体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北太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截至目前,上述协议的执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490,470.03元, 用于购买募投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尚未使用部分为529,559,522.79元。项目 建设进度未达到计划的主要原因是位于燕郊开发区的项目建设用地未达到《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交付条件,项目基建尚未启动。 二、本次拟终止“8英寸硅单晶抛光片项目”的核查情况 1、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除经董事会同意转为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28,000 万元和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600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户: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北太支行 0200010029200442911 572,049,992.82 46,533,490.63 活期存款 2、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受国际经济形势和半导体行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影响,半导体硅材料产业长期 处于运营压力大、盈利能力弱的不利局面,长期从事半导体硅材料业务对有研新 材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半导体硅材料业务在2012年净 亏损达12,766.99亿元,2013年仅实现微利192.83万元。2014年1月,发行人 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稀土新材料、高纯金属新材料和光电新材料等三大 业务板块,但半导体硅材料业务在2014年上半年继续亏损,且短期内难以实现 根本性改变,继续制约发行人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的改善。 基于以上客观情况,2014年8月1日,有研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有研新材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有关议案,有研新材 拟将半导体硅材料业务板块及全部相关资产(包括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拟用于 募投项目的机器设备)出售给有研总院(下称“本次重大出售”),并在本次重大 出售后不再从事硅材料业务。由于有研新材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退出硅材料业 务领域,且有研总院将从事硅材料业务,为促进重组增效和避免同业竞争,有研 新材将不再继续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重大出售中涉及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出售价 款将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的监管及后续用途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有研新材尚未确定募集资金的后续用途。在有研新材 确定后续用途并依法完成募投项目变更相关程序之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 续实施专户管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转为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闲置募集资 金将在到期时按照承诺归还专户;本次重大出售中涉及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出售 价款将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有研新材将积极筹措新的募投项目,并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在筹措新项目后,有研新材将依法履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以确定新的募投项目。 4、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重大出售事项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重大出售事项已经有研总院院务会、有研新材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六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重大出售事项尚需有研新材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 2014年9月18日,有研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 英寸硅单晶抛光片 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有研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后续确定募集资金新用途 有研新材在筹措新项目后,尚需履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才能确定新的募投项目。 三、中信建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1、有研新材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基于对相关产业和项目客观条件的充分 了解后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也符合有研新材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避免 同业竞争和实现重组增效的需要,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和提升盈利能力。 2、有研新材将积极筹措新的募投项目,在明确新的募投项目并依法履行相 关程序前,募集资金(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转为定期 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本次出售中涉及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出售价款)将根 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实施严格管理。 3、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有研新材在筹措新项目后,尚需履行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才能 确定新的募投项目。 4、中信建投对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陈龙飞 _______________ 庄云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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