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3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1 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12年4月1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 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2012年10月12日,公司发行了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3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2013年3 月15日,公司发行了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5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至2018 年3月18日。 鉴于上述已发行的8亿元中期票据将分别于2017年10月15日、2018年3月18 日到期,为了确保公司债务结构的持续稳定和进一步优化,降低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为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和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拟重新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核准通知书后,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及补充经营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6.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相关的文件和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2年8月27日,经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6亿元。2013年5月24日,公司 发行了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365天;2014年4 月28日,公司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365 天。 至2014年5月,公司发行的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到期归还结清。 当时考虑到中国银行交易商协会核准的6亿元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在2015年5月12 日才到期,按照余额管理规定,可用余额3亿元,因此,为充分使用注册额度,满足 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融资结构,2015年1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3亿元。2015年5月7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366天。 上述公司发行的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 券3亿元已分别于2015年4月、2016年5月到期归还结清。 目前,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重新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6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额度 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发行余额不超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注册额度的情况下,可滚动发行。 2.发行日期及期限 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为1年。 3.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6.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相关的文件和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5年1月26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5亿元。2015年10月13日, 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270天;2015 年12月3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3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90 天;2016年2月26日,公司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亿元,期限为自 发行之日起180天;2016年5月4日,公司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3 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180天;2016年7月6日,公司发行了2016年度第三期 超短期融资券2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180天;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发行了 201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1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120天;上述公司累计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13亿元,已全部到期归还结清。 鉴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超短期融资券有效期将于2017年9月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重新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5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额度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发行余额不超过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注册额度的情况下,可滚动发行。 2.发行日期及期限 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滚动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内。 6.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相关的文件和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目前债务结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债务结构的持续稳定和进一步优化,降低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为公司重大项目实施和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额度获批后,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择机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置换原有的较高成本银行长期借款、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预计债券发行后公司负债规模不会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也不会明显上升。公司未来的资信状况和生产经营收益可确保债券如期还本付息。因此,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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