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78:科力远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科力远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人作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议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的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科力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半年,展期至2018年4月12日。该事项将由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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