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9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9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
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自律规则,特制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
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7]1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了《杉杉股份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17-061)。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整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和核查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形成了《关于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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