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派方案为:以
总股本618,171,0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增至1,236,342,104股。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
1,236,342,104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236,342,104元。
根据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情况、公司取得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状况,公司对原《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拓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拓日电子科技有限公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2007年 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
2月16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440301103309280。 91440300741234170J。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817.1052万元。 123634.2104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817.105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123634.2104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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