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7-01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27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通知,国资集团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9,617,004股已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解除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资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764,10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54%。本次质押解除后,国资集团剩余被质押的股
份数为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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