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7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 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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