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9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通过专人送递、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夏信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鲁宏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柳建华先生、独立董事陈骞先生、董事梁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柳建华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选举独立董事陈骞先生、独立董事刘彦龙先生、董事夏信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骞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选举独立董事刘彦龙先生、独立董事柳建华先生、董事梁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彦龙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选举董事夏信德先生、董事谢建良先生、董事丁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夏信德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夏信德先生为公司总裁,李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鲁宏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鲁宏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方向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刘小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夏信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自1988年参加工作
以来,1988年至1994年9月期间,在广州555电池研究所工作,担任副所长;1994年
9月至2001年1月期间,在广州市伟力电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理;2001年1月至
2011年8月在鹏辉有限工作,担任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兼任珠海鹏辉
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鹏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冠力电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银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夏信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724,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6%,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7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595,444,占公司总股本的
34%。夏信德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董事候选人夏杨女士为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6.57%股份的股东夏仁德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鲁宏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概
率统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1年参加工作以来,1991年7月至1996
年6月期间,在广州远洋宾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电脑部主管、会计,后外派到青岛汉
堡大酒店任财务总监;1996年6月至1998年11月期间,在广州(粤通)运通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集团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下属公司深圳运通鑫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总经理助理;1998年11月至2010年9月期间,在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下属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集团公司预算总监、审计部长、集团公司监事和集团经营考核组委员;2010年10月入职鹏辉有限,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广州鑫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鲁宏力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8,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梁朝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
自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1993年7月至1996年1月期间,在冶金部第十九冶金建设工
程公司项目部任技术员;1997年1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在广东能达交通工程有限任
行政部主任;1998年1月至2002年3月期间,在广东飞达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任合
约部负责人;2002年4月至2003年9月期间,在广州海特天高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方案部任主管;2003年10月至2009年10月期间,在广东南粤物流实业有限公司计划
部任业务主管;2009年11月至2013年在广州新粤沥青有限公司沥青业务部任业务主管。
现兼任本公司董事,北京中锐咨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梁朝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谢建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东南大学,
工学博士。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1999年至2010年,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硬件开发高级工程师、市场策划与推广负责人、研发项目经理、高级架构师、设计部部长、规划部部长、产品总工程师、产品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在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部负责人。现兼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建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永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1985年参加工
作以来,1985年至1995年期间,在上蔡县齐海广播电视局任职;1997年至1998年期
间,在深圳龙华台湾“力亿公司”任大陆工程主管R/D主管;1998年至2001年期间,
在深圳“帝闻电子厂”任工程主管R/D主管;2001年至2003年9月期间,在中山圣马
丁集团任SDT事业部R/D经理电源总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07年2月期间,在中山
海一舟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厂长;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期间,在深圳冠德
科技公司任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在深圳豪鹏集团任研究院副院长;
2015年10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兼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骞先生,中国国藉,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自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1993年7月至1997年9月期间,在建
行惠州市分行�{城支行任科员;1997年9月至2012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广州证管办)先后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2年11月至2016年1
月期间,先后任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在深圳前海泓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兼任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今,兼任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彦龙先生,中国国藉,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工程师。自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1988年10月至1989年12月期间,在原电子部第
十八研究所情报室任助理工程师;1989年12月至今,在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先后任办公室主任、信息部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和秘书长。2016年5月至今,
兼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彦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柳建华先生,中国国藉,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200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
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2008年博士毕业后加入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理论经
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10年6月至今,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历任师资型博士后、讲
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会计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1月至今,兼任广东趣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兼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柳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发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电子工程
专业毕业,工程师。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1996年至2001年期间,在台湾光宝集团
工作,担任品管课长;2001年至2003年期间,在台湾光宝集团工作,担任品管副经理;
2003年至2005年期间,在台湾光宝集团工作,先后担任集团制造部长、资深经理;2005
年5月至2011年8月,在鹏辉有限担任镍氢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李发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方向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大专毕业。
自1991年参加工作以来,1991年至1994年期间,在河南省正阳县钢铁厂工作,任财务
科副科长;1994年至2001年期间,在广州市伟力电源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部长;
2001年入职鹏辉有限。
截至公告日,方向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自2008
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2008年7月至2014年5月,在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先后
任人事专员,管理部经理助理,管理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4月在衡阳鸿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管理部经理。2017年4月入职鹏辉能源,
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刘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林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39196852
电子邮箱:lxl@greatpower.net
传 真:020-39196767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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