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2012 年年报
COMPANYPROFILE公司简介 BYDCompanyLimited(“BYD”or“theCompany”togetherwithitssubsidiaries,“the Group”;stockcode:HShares:01211;AShares:002594)isprincipalyengaged in rechargeablebatterybusiness,handsetcomponentsandassemblyservices, aswel asautomobilebusinesswhichincludestraditionalfuel-enginedvehicles andnewenergyvehicleswhiletakingadvantageofitstechnicalsuperiority to activelydevelopbusiness relatingto theareaofnewenergyproducts. BYDisoneoftheleadingrechargeablebatterymanufacturersintheglobal arena.MajorclientsincludeleadinghandsetmanufacturerssuchasNokia, Samsung,Motorola,HuaweiandZTE,aswel asglobalelectricpower toolsand otherportableelectronic equipmentmanufacturerssuchas BoschandTTI.Lithium-ionandnickelbatteriesproducedbytheGroup arewidelyappliedonhandsets,digitalcameras,powertools,electric toys andother portable electronicdevicesandelectric products. Asoneoftheworld?smostcompetitivesuppliersforhandsetcomponents andassemblyoperations,theGroupcanprovidecustomerswithverticaly integratedone-stopservices,designandproductionofcases,key-pads,LCD screens,cameramodules,flexibleprintedcircuitboards,chargersandother handsetandcomputercomponents,andcanprovidedesignandassembly service,buttheGroupdoesnotproduceitsownbrandofhandsetsand computers.MaincustomersofthebusinessincludeNokia,Apple,HTC, Motorola,Huawei,Asus,Toshibaandothersmartmobileterminalleaders. Sincetappingintotheautomobilebusinessin2003,byleveraging onitsadvancedtechnologyandcostadvantagesandinternational qualityproducts,theGrouphasachievedremarkablegrowthin automobilebusinessandhasrapidlygrownintoaleadingbrand ofautomobileproductionenterpriseinChinawithdomesticself- ownedbrand.TodatetheGrouphasmanufacturedandsold over1milionunitsofsedans,thusestablishingitsleading position amongdomesticindependentautomobilebrands. InSeptember2008,MidAmericanEnergyHoldingsCompany, asubsidiaryof BerkshireHathaway,enteredintoanagreement withtheCompany,pursuanttowhichMidAmericanEnergy HoldingsCompanyacquired225milionHSharesoftheCompany, representing 9.56%oftheCompany?stotalcapitalatpresent, tobecometheGroup?slongtermstrategicpartner.InFebruary 2011,thejointventureoftheGroupandDaimlerAGwasformaly establishedforthejointresearchanddevelopmentofnewelectric cars.InJune2011,theCompanymadeanIPOof79milionRMB ordinaryshares(Ashares)whichwerelistedontheSMEBoard ofShenzhen StockExchange(“theShenzhen StockExchange”). New energy businessis an importantdirectionofBYD?s future development.Byleveragingitstechnologyandcost advantages inthe newenergysector,theGroupwil actively develop businessrelating to thearea of newenergyproducts to facilitate its long-term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股份代号:(H股:01211;A股:002594)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 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 汽车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的相关业务。 比亚迪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诺基亚、三 星、摩托罗拉、华为、中兴等手机领导厂商,以及博世、TTI等全球性的电动 工具及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厂商。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及镍电池广泛应用 於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和电动产品。 作为全球最具竞争能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供应商之一,本集团可 以为客户提供垂直整合的一站式服务,设计并生产外壳、键盘、液晶显示 模组、摄像头、柔性线路板、充电器等手机及电脑部件,并提供整机设计 及组装服务,但不生产自有品牌的手机及电脑。该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诺 基亚、苹果、HTC、摩托罗拉、华为、华硕、东芝等智能移动终瑞领导厂商。 自二零零三年拓展汽车业务以来,凭藉集团产品领先的技术及成本 优势及具备国际标准的卓越质量,集团的汽车业务一直高速增长,迅 速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的领先品牌。目前,集团累计产 销超过两百万辆轿车,奠定了比亚迪作为国内自主品牌领导者的地位。 二零零八年九月,BerkshireHathaway旗下附属公司MidAmericanEnergyHoldingsCompany (中美能源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协议,认购本公司2.25亿股H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 的9.56%),成为集团的长期投资战略夥伴。二零一一年二月,集团与DaimlerAG(戴姆勒) 的合资公司正式成立,以共同研究及开发新电动车。二零一一年六月,公司首次向中国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新能源业务是比亚迪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凭藉自身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技术和成 本优势,集团将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的相关业务,推动业务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目录 2 财务摘要 4 公司资料 6 主席报告书 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9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 23 企业管治报告 27 董事会报告 32 监事会报告 33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34 合并损益表 35 合并综合损益表 36 合并财务状况表 3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39 合并现金流量表 41 财务状况表 42 财务报表附注 116 五年财务概要 财务摘要 五年主要财务数据之比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二零零八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44,380,858 46,312,282 46,685,349 39,469,454 26,788,253 毛利 5,126,328 6,867,025 8,264,374 8,564,731 5,218,836 毛利率(%) 12 15 18 22 19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81,377 1,384,625 2,523,414 3,793,576 1,021,249 净利润率(%) 0.2 3 5 10 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二零零八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资产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21,196,984 21,124,517 18,460,319 16,682,357 11,285,568 资产总值 70,007,807 66,881,036 53,874,663 40,735,597 32,891,145 资本负债比率(%()附注) 71 70 65 8 66 流动比率(倍) 0.63 0.66 0.65 0.94 1.04 应收账款及票据周转天数(日) 83 71 71 73 77 存货周转天数(日) 67 62 54 70 100 附注:资本负债比率=总借贷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值物�u净资产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营业额 按客户所在地划分的营业额 2012年年报 3 公司资料 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 王传福 王传福 吕向阳 非执行董事 李东 武常岐 吕向阳 李连和(主席) 夏佐全 战略委员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传�(主席) 李东 吕向阳 武常岐 夏佐全 李连和 武常岐 李连和 监事 董俊卿 授权代表 李永钊 王传福 张辉斌 李黔 王珍 严琛 法定地址 公司秘书 中国 广东省 李黔 深圳市 龙岗区 审核委员会 葵涌镇 吕向阳 延安路 李东(主席) 武常岐 国际核数师 李连和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薪酬委员会 境内核数师 王传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夏佐全 李东 武常岐(主席) 李连和 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香港营业地点 香港 新界 沙田乡事会路138号 新城市中央广场二期 17楼1712室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M楼 投资者及传媒关系顾问 iPR奥美公关 电话:(852)21366185 传真:(852)31706606 公司网址 www.byd.com.cn 股票代码 H股:01211(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A股:002594(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年报 5 主席报告书 致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向各位股东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内」)之年报。 二零一二年是集团首次上市的十周年,对集团而言别具意义。回顾过去十年,集团曾经历过高速增长,亦曾经历业绩低迷的艰 难时期。对比亚迪这家以「技术为王,创新为本」为发展理念的科技公司而言,我们不仅仅一直不断追求创新科技,除此以外, 集团亦懂得不断总结,以追求持续增长。比亚迪自二零一零年起开始为期三年的调整期,经过三年的努力,集团在电动汽车技 术、汽车动力系统及汽车电子等领域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在品质控制、销售渠道及品牌形象等多方面亦实现了全方位提升。三 年调整期内,集团始终坚定不移,始终坚持以「技术、品质、责任」为核心的民族自主品牌成长之路。 回顾二零一二年,不明朗因素笼罩全球经济,各个行业面临挑战。受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影响,年内中国汽车行业持续低迷,然 而集团凭藉其不断改善的产品组合,汽车业务收入於年内维持轻微增长。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方面,受到主要客户销售下降、 市场竞争激烈及成本上升所影响,年内该业务仍然面临挑战,但集团亦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积极争取新客户订单。而二次充电 电池业务方面,传统电池业务相对平稳,而太阳能业务则受光伏产业持续低迷影响而严重受压,较大程度的拖累了集团整体业 绩。 回顾年内,集团的营业额减少4.17%至人民币44,381百万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81百万元,每股盈利为人民币 0.03元。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集团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质沉淀,再次打造出比亚迪汽车的经典车型。除了广受欢迎的首款SUV车型S6及两款轿车G6及L3车 型外,集团於年内推出全球第一款配备遥控驾驶技术的车型「速锐」,深受消费者欢迎,上市三个月即取得月销万辆的佳绩。传 统汽车业务以外,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业务於年内亦取得长足进展。继成功打造深圳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动公交城市後,集团的纯 电动大巴K9及纯电动出租车e6车型已相继在长沙、西安、韶关、宝鸡等城市开展示范运营,向全国各城市逐步铺开,集团电 动车的环保性、经济性以及稳定性已毋容置疑。E6更於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项目中入选为试点车型, 成功驶入中南海,其品质已获国家高度肯定。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方面,集团的主要客户转型需时,集团一方面支援主要客户,一方面不断积极开拓其他新兴智能手机终端 厂商作为新客户,并提供新产品。同时,凭藉於手机部件及组装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集团积极拓展平板电脑及笔记型电脑市 场,期望新产品能拓宽收入来源,为集团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二零一二年中国光伏行业异常艰难,欧美相继对中国光伏企业实施双反调查,全球光伏市场供需严重失衡,产品价格持续下 滑,全行业普遍亏损。故此,年内集团的太阳能业务严重受压,幸而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采取适当成本控制措施,使亏损 额逐步收窄。 二零一三年为比亚迪「二次腾飞」的开局之年,凭借集团於技术、品质、渠道和品牌领域的全面提升,我们相信比亚迪将迎来持 续腾飞。二零一三年,速锐车型将持续热销,包括中级车「思锐」、双模电动汽车「秦」以及S6改款车型在内的多款车型将陆续 上市。另一方面,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和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零元购车、零成本、零排 放」方案的逐步推广,集团预期面向公共交通的纯电动车市场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书 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方面,面对市场转型的巨大机遇,集团将积极争取更多智能手机及其相关高端电子消费品的订单,以提升 於智能移动终端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拓宽收入来源。 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方面,中国政府对太阳能产业的扶持政策相继出台,集团预期在需求反弹和库存陆续消化的情况下,光伏产 品价格将逐步企稳,光伏行业最艰难的时刻即将过去。集团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坚持成本控制措施,努力缩减太阳能业 务亏损,进一步捕捉未来光伏市场整合、反弹的机遇。 肩负良好企业公民的责任,是比亚迪上下员工秉承的企业文化。比亚迪贯彻将社会责任当成企业精神的重要内容,坚持回馈社 会,并通过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节能减排,为全球环保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最後,本人谨代表比亚迪感谢忠诚的客户、业务夥伴、投资者及股东对本集团的支持及信赖,并感谢全体员工在过去一年与本 集团并肩作战、辛苦付出。比亚迪将继续推进各业务领域的发展,矢志不移地为股东创造最大的回报。 主席 王传福 中国深圳,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年报 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2012年全球经济充满挑战。面对复杂严峻的全球经济形势, 中国经济也难以独善其身。中国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 长7.8%,为自1999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最慢的一年。 受宏观经济影响,2012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约为1,927万 辆和1,930万辆,同比增长仅约4.6%和4.3%,连续第二年 增速低於5%。中国的汽车产量已连续三年超过1,800万辆, 连续四年蝉联世界第一,中国汽车工业已进入总量较高的平 稳发展阶段。2012年第4季度,受经济有所回暖的影响,来 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自中低端汽车市场的旺盛需求,带动了中国乘用车市场迅速 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反弹,并保持持续增长趋势。2012年,自主品牌乘用车销售 2012年手机市场需求萎缩,而锂离子电池产业也开始呈现整 超过648万辆,同比增长约6.1%,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约 合态势,已有日资厂商考虑出售其锂离子电池业务。欧美国 41.9%。 家的经济不景气持续影响全球电动工具及电动玩具的市场需 求,进一步冲击上游的镍电池生产商。 过去三年,在中央和各地政府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迅速发 展。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持续积累和产业配套的不断成 2012年是中国光伏行业异常艰难的一年。欧美相继对中国 熟,新能源汽车在动力、操控性能及使用的便利性等方面已 光伏企业实施双反调查,全球光伏市场供过於求、产能过剩 逐渐接近传统汽车的水平。 的情况加剧,供需严重失衡,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全行业普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的统计数据,2012年全球手机出 货量约17.5亿部,同比减少1.7%,为自2009年以来首次下 滑。其中,传统手机的出货量大幅减少,智能手机出货量则 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并很大程度上抵销了传统手机出货量的 下降。伴随着智能手机性能的不断提升和价格的持续下降, 以及营运商更具吸引力的购机补贴和优惠资费的推出,智能 手机正成为越来越多的用户购买手机的最佳选择。 2012年年报 9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遍亏损。国内部分光伏企业亏损严重,濒临破产,光伏行业 产品品质方面的投入在短期内可能导致成本有所上升,但长 深陷危机之中。近期,随着中国政府光伏扶持政策的逐步推 期而言将有助於提升集团的汽车产品竞争力和汽车品牌的美 出,国内市场逐步启动,而海外市场需求也有所回暖,光伏 誉度,保障集团汽车业务的长期持续成长。 行业正逐步走出最坏时期。 2012年是比亚迪三年调整期的最後一年。过去三年,集团在 业务回顾 技术研发领域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在品质控制、销售渠道及 品牌形象等方面实现了全方位提升。在动力系统领域,集团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成功发布了全球领先的TID技术(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双离 称「本集团」)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 合变速器)并逐步量产,标志着比亚迪在汽车核心技术-动 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 力总成领域已取得重大突破;在汽车电子领域,集团凭藉在 池及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整体收入约人民币 IT部件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将领先的IT技术成功移植到汽 44,381百万元,同比下降4.17%,当中汽车业务实现收入约 车电子,开启了汽车电子化、智能化的风潮。在电动汽车领 人民币22,551百万元,同比增长1.88%;手机部件及组装业 域,集团成功开发出全球领先的双模二代技术、双向逆变技 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7,155百万元,同比下降12.28%;二 术,进一步巩固了集团於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 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675百万元, 在汽车品质领域,比亚迪全车系实现IQS10的水平,比肩合 同比增长1.18%。 资品牌,并於2012年4月全车系承诺4年10万公里超长保 修。在销售渠道方面,集团致力於经销商盈利水平的提升 汽车业务 和经销商的健康发展,削减经销商数量并进行网络整合,巩 2012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中国汽车市场面临挑战,集团 固并加强了与经销商长期共赢的合作夥伴关系。品牌方面, 汽车业务也受到一定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共销售汽车约 集团已逐步实现由成本领先向技术领先的转变,一系列中高 42万辆以及销售部分整车组件产品,同比略有下降。汽车业 端车型相继推出,品牌形象不断提升。经过三年的调整和积 务收入增长1.88%至约人民币22,551百万元。报告期内, 累,比亚迪走出了一条以「技术、品质、责任」为核心的民族 S6、G6、速锐等车型销量大幅提升,低端车型F0销量持续下 自主品牌成长之路。 降,集团汽车产品结构继续改善。由於激烈的市场竞争,以 及为进一步提升汽车产品质量,集团一定程度的增加了产品 产品方面,数年的技术积累和品质沉淀,再次打造出比亚迪 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汽车业务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集团於 汽车的经典车型。集团於2011年5月推出的首款SUV车型S6 达到了C-NCAP五星安全标准,并在JDPower汽车品质排名 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中位列自主品牌SUV第一名,广受市场欢迎。旗下两款轿车 G6及L3车型,凭藉其高端配置及品质优势,成为同级车中的 首选,其中L3月销量连续过万。2012年8月,全球第一款配 备遥控驾驶技术的车型-比亚迪速锐成功上市,其遥控驾驶 功能大大提升了消费者的驾驶乐趣和使用体验,深受消费者 欢迎,上市3个月即取得月销万辆的佳绩。 2012年6月,中央政府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年)》,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 2012年年报 11 1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新能源汽车予以重点支持和补贴,将新能源汽车列为中国汽 届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亮相,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关注并获得 车行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中央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一致好评。 各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规划和补贴政策也陆续出台,充电配 套设施也纷纷开始建设,多地已开展新能源汽车的批量运 为解决一次性购买电动车的高成本难题,集团於2012年11 营,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在全国迅速铺开。 月推出了「零元购车、零成本、零排放」解决方案,即让城市 出租车公司和公交公司在购车时实行「零首付」,而後续的月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比亚迪继续走在全球前列。截止目前, 供支出可以通过油电差价的节约来实现「零成本」甚至盈余。 比亚迪在深圳已有超过200台K9纯电动大巴和800台e6纯电 比亚迪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 动出租车投入运营,其环保性、经济性以及稳定性得到了公 议,国开行将授信300亿人民币,为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推广 交公司和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除深圳外,K9及e6已相继在 的零元购车方案提供信贷支持。该方案的推出解决了新能源 长沙、西安、韶关、宝鸡等城市开展示范运营,向全国各城 汽车相对传统汽车初始购置价格较高的问题,为新能源汽车 市逐步铺开。2012年9月,在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 的推广扫除了一个主要障碍。 用车试点示范项目中,e6成功入选试点车型并赢得半数以上 份额。此外,集团积极筹划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於全国的布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局,推进新能源汽车工厂筹建工作,以争取更多城市公交系 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方面,集团为客户提供垂直整合的一 统订单,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 站式服务,设计及生产外壳、键盘、液晶显示模块、摄像 头、柔性线路板、充电器等手机部件,并提供整机设计及组 海外市场方面,K9相继於荷兰、西班牙、匈牙利、奥地利、 装服务。集团目前是全球最具竞争能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 比利时、美国等地开展试运行,并成功赢得来自荷兰、以色 务的供应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诺基亚、华为、苹果、摩托 列、乌拉圭、哥伦比亚及加拿大等地订单。2013年1月,K9 罗拉、HTC、华硕、东芝等全球领先电子产品制造厂商。 正式获得欧盟WVTA整车认证,标志着比亚迪电动大巴拿到 了在欧盟国家的无限制自由销售权。 2012年,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受到主要客户销售欠 佳影响,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7,155百万元,同比下降 集团与戴姆勒的合资公司-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 12.28%;由於主要客户销售下降、市场竞争激烈及成本上升 司(「比亚迪戴姆勒」)於报告期内正式发布其电动汽车品牌 影响,期内毛利率同比减少了2.66个百分点至9.34%。 DENZA「腾势」。腾势的首款概念车型已於2012年4月第十二 2012年年报 1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报告期内,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主要客户正逐步由传 发行公司债券 统手机转型至智能手机,并於2012年下半年取得初步成效。 2011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81号文核 然而目前主要客户的智能手机新产品仍处於市场推广初期, 准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 其市场份额及销售量仍然有待市场检验。另一方面,集团持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年6月19日,公司首期按面值发行 续优化客户结构,期内集团积极开拓其他新兴智能终端厂商 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票 作为新客户并提供新产品,致力提升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凭 面利率为5.25%,期限为五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藉於手机部件及组装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集团正积极拓展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 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市场,期望新产品能进一步拓宽收入 於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来源,为集团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2]222号文同意,本期债券於2012年 7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详见公司於2012年6月15日 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披露於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 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 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12年7 泛应用於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 月13日披露於《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 式电子设备;同时集团还积极研发磷酸铁锂电池(铁电池)和 及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以 太阳能电池产品,致力将该等产品於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 及披露於香港联交所的有关海外监管公告。 及光伏电站等领域的应用。 未来前景及策略 报告期内,集团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 人民币4,675百万元。受环球经济不景气影响,期内镍电池 环球经济波动风险持续,2013年的经营环境仍然充满挑战。 业务有所下滑,但锂离子电池业务受惠於集团的领导地位, 纵然如此,中国作为拉动世界经济复苏的火车头,中国宏观 期内实现平稳增长。报告期内,集团成功赢得全球最大智能 经济於2012年第四季度已有所改善,中国经济已逐步显现触 手机厂商的高端机型电池订单,为集团锂离子电池业务拓展 底回升的态势,有望拉动全球经济於2013年缓慢复苏。 了新的增长点。 三年调整期的结束,意味着比亚迪正式踏入「二次腾飞」元 太阳能业务方面,受光伏产业持续低迷影响,集团的太阳能 年。公司自2002年上市以来,经历过高速增长,也经历过 业务严重受压。尽管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采取适当成本 业绩低迷,而本次调整使得集团更加谨慎、稳健和成熟。展 控制措施,亏损额逐步收窄,但仍较大程度的拖累了集团整 体业绩。 1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望2013年,集团管理层将积极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 凭藉政策的大力支持,集团将於2013年继续加快新能源汽车 化,继续将企业的重心从重视发展速度改为加强品质、品牌 的产业化步伐,推动新能源汽车於各个试点城市的推广。新 和渠道建设,致力於提升技术水平,加速推进新能源相关业 产品方面,集团将於2013年推出备受关注的第二代双模电动 务的发展,巩固集团於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行者地位。 车「秦」车型。「秦」配置了双模二代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无 论於外型设计还是新技术应用方面均较早前的第一代车型显 汽车业务 着提升,拥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势将协助集团进一步拓展 展望2013年,限购等外部制约因素仍然存在,但汽车产业持 新能源汽车市场。此外,比亚迪戴姆勒电动汽车腾势车型亦 续两年的低迷积累了大量有待释放的消费需求,该等需求已 已蓄势待发。 於2012年第四季度有所释放,并将助推2013年汽车市场重 回持续成长的轨道。目前,中国汽车的整体渗透率仍然显着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先驱,集团始终致力於新能源汽车技术的 低於欧美国家,集团预期在一线城市饱和的情况下,二三四 突破创新。2013年,集团将发布包括「绿混」、「绿净」在内的 线城市的发展潜力依然庞大,国内汽车产业仍有广阔的发展 多项绿色环保整合技术,不仅可以将整车百公里耗油量降低1 空间。 公升以上,还能将PM2.5水平由室外的超过150降低到车内 的约12,迅速有效的净化车内环境。相关技术有望於2013年 传统汽车业务方面,集团预期广受欢迎的S6、G6、L3及「速 底逐步应用於集团各款车型。整体而言,集团将以强大的电 锐」车型有望持续热销,继续巩固集团的市场地位。2013 池技术、整车研发能力、出色的垂直整合能力,致力於成为 年,集团将按计划推出多个新款车型,其中包括配备了更多 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导者。 电子化配置的中高端轿车车型思锐,以及配备更强动力的S6 改款车型。集团相信,新车型的陆续推出将加速集团传统汽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车业务的恢复,为集团的二次腾飞增添更强动力。 Gartner预计,2013年全球手机销量将达到19亿部。其中, 智能手机销量将占到绝大部分,而功能型手机销量将继续下 全球汽车产业已经进入「低碳化」阶段,汽车工业与资源、 滑。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於大力推进信息化 环境以及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变得愈加重要。新能源汽车 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至「十二五」 作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推进过程难免遭遇 末期,3G网络将覆盖城乡。面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移动 重重阻力,但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的趋势却坚定不移。 互联网的蓬勃兴起,集团将积极调整以抓住行业发展的巨大 国务院於2012年6月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机遇。集团将加强与全球智能终端厂商的合作,争取更多新 (2012-2020年)》,规划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累计产销 客户及其相关高端电子消费品的订单,以提升於智能手机及 量目标为50万辆,2020年达到500万辆。 其他移动终端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拓宽收入来源。 2012年年报 1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将过去。2012年12月,集团与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就榆 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预计2013年,手机、电动工具和 林市500MW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达成协议,项目将於2013年 电动玩具方面的电池需求将持续疲弱。集团将积极开拓二次 投建。集团预计,该项目将有效提升集团2013年的产能利用 充电电池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如高端智能移动终端的锂离子 率,帮助实现集团太阳能业务的恢复。未来,集团将继续加 电池,以丰富产品组合、拓宽销售渠道,维持市场份额,巩 大市场开拓力度并坚持成本控制措施,努力缩减太阳能业务 固和加强在传统二次充电电池市场的领导地位。 亏损,进一步捕捉未来光伏市场整合、反弹的机遇。 2012年光伏产业全行业陷入危机。为了为摆脱困境,中国政 集团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磷酸铁锂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力度, 府的扶持政策相继出台。各项对策的推出,有望帮助中国光 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并广泛应用於电动汽车、储能电站等领 伏产业走出困境。集团预期在需求反弹和库存陆续消化的情 域。同时,集团将继续推进储能电站相关业务,为集团最终 况下,光伏产品价格将逐步企稳,光伏行业最艰难的时刻即 实现「硅铁战略」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 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2013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同比上升50%以上 2013年1-3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比上年同期上升幅度为: 269.83% 至 417.76% 度的预计范围 2012年1-3月经营业绩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元) 27,040,000 2013年1-3月,本集团汽车业务销量比去年同期有较大程度增加,推动集团汽车业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业绩盈利上升,此外,太阳能业务亏损额较去年同期也有所减少。 1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收账款及票据周 转期约为83日,二零一一年同期约为71日,延长的原因主 营业额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要为期内销售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平均应收账款及票据 年内,营业额较二零一一年减少4.17%,主要因为手机部件 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存货周转期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及组装业务下滑所致。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较去年同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62日增加至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期下降近94%,主要由於欧美市场疲弱拖累手机部件及组装 日止年度约67日。存货周转期延长的原因是平均库存较去年 业务与太阳能业务所致。 同期有较大上升而销售成本较去年同期略为下降。 分部资料 资本架构 以下为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本集团财经处的职责是负责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并 日止年度按产品类别分析的营业额比较: 根据高级管理层实行批核的政策运作。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借贷主要以人民币结算,而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则主要以人民币及美元持有。本集团计划於期内维持适当的 股本及债务组合,以确保具备有效的资本架构。於二零一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偿还的人民币贷款及外币贷款为定息 贷款或浮息贷款。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收入及开支均以人民币及美元结算。期内,本 集团并无因货币汇率的波动而令其营运或流动资金出现任何 重大困难或影响。董事相信,本集团将有充足外币应付其外 汇需要,并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防范外汇汇兑风险。 年内,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有所下滑,故其营业额比例 较去年有所下降。 雇用、培训及发展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用逾16.6万名雇 毛利及边际利润 员。期内,员工成本总额占本集团营业额约17%。本集团按 本集团年内的毛利下降约25.35%至约人民币5,126百万元。 雇员的表现、资历及当时的行业惯例厘定给予雇员的报酬, 毛利率由二零一一年约14.83%下降至年内约11.55%。毛利 而酬金政策会定期检讨。根据年度工作表现评核,雇员或会 率下降的原因为欧美市场疲弱拖累手机部件及组装与太阳能 获发花红及奖金。发放奖励乃作为个人推动力的鼓励。 业务所致。 股本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股本如下: 年内,比亚迪录得经营现金流入约人民币5,555百万元,而 二零一一年则录得约人民币5,984百万元。於二零一二年 已发行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总借贷包括全部银行贷款,约为人民币 股份数目 百分比(% ) 18,629百万元,而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约人民币 18,421百万元。银行贷款的到期还款期限分布在十年期间, 内资股 1,561,000,000 66.31 分别须於一年期内偿还约人民币11,288百万元,於第二年偿 H股 793,100,000 33.69 还约人民币3,502百万元,於第三至第五年期内偿还约人民 总数 2,354,100,000 100.00 币3,669百万元以及五年以上约人民币170百万元。总借贷整 体平稳。本集团维持足够的日常流动资金管理及资本开支需 求,以控制内部经营现金流量。 2012年年报 1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股份。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 司概无购买或出售任何本公司股份。 资本承担 有关资本承担业务的详情,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37。 或有负债 有关或有负债的详情,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35。 环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环保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 执行董事 夏佐全 夏佐全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王传福 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於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 王传福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在北京钢铁学院(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机科学;并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於一九八七年毕业於 於二零零七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 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於 学位;并於一九九零年毕业於中国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一九九七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执 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 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 研究总院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於 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轩中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一九九五年二月与吕向阳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 张家港雅普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联合利 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 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正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集团一般营运及制定本集团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 董事长、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 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深圳比亚迪戴姆 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人人公司(RenrenInc.)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李东 王先生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专家,於二零零三年六 李东女士,一九六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月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并曾荣获「二零零四年深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李女士於 圳市市长奖」、「2008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创新奖」等 一九八六年毕业於北京财贸学院(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 奖项。 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李女士曾任职於北京市财政局合资 处,并历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部经理、审 非执行董事 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吕向阳 吕向阳先生,一九六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专科学历,经济师。吕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中心分行 工作,一九九五年二月与王传福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 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广州 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融捷」)、广州 明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长、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融 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 公司董事、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比亚迪慈 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2012年年报 19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武常岐 监事 武常岐先生,一九五五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 董俊卿 永久居民,博士学历,教授。武先生於一九八二年毕业於山 董俊卿先生,一九三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东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一九九零年毕业於比利时鲁汶 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先生毕业於苏联莫斯科有 天主教大学,先後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及应用经济学博士学 色金属与黄金学院铝镁冶炼专业,获学士学位及苏联工程师 位。武先生历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助理教授、副 称号。董先生曾在中国东北大学有色冶金系任教、北京有色 教授及瑞安中国经管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 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研究工作,并於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 略管理系教授及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EMBA学位项目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并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青 李永钊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 李永钊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立董事,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於一九八二年八月 毕业於西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 李连和 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技 李连和先生,一九四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术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中外合资宝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於1970年毕业於武汉水利 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西安北方秦 电力学院,主修发配电,获学士学位。李先生历任湖北省竹 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 山水电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湖北省竹山县水电局副局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并担任中国兵器西北 长;湖北省竹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湖北省郧阳地委委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 员、组织部部长;湖北省科委副主任、湖北省科技干部局局 事长。 长、党组书记;湖北省科协党组织书记、常务副主席;中国 科技开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深圳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张辉斌 局长、党组书记;深圳市科协主席;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於 张辉斌先生,一九六九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7年6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 硕士研究生学历。张先生於二零零零年六月获中山大学高级 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哈尔滨工业大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张先生曾任职於安徽省和县农机监理 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及澳门特别行政 站,历任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副经理、计 区科技委员会顾问。 划及投资部总经理、金融部总经理及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 监事,并担任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王珍 王念强 王珍女士,一九七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 王念强先生,一九六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科学历。王女士一九九八年毕业於广州外国语学院,主修西 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王先生於一九八七年毕业於中南 班牙语,获学士学位。王女士於一九九八年加入深圳市比亚 工业大学,主修工业分析,获学士学位,二零一一年获中欧 迪实业有限公司,一直任职於总裁办公室,现任本公司监事 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先生曾任安徽铜陵有色 及总裁办公室主任,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 金属公司研究院工程师,并於一九九五年二月加入深圳市比 司行政人事副总裁、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 一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严琛 严琛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 毛德和 科学历。严女士二零零零年七月毕业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毛德和先生,一九五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取得学士学位。严女士於二零零零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 高级工程师。毛先生於一九七九年毕业於061基地(七? 有限公司,历任体系工程师、总裁秘书、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二一)大学,主修机械制造与工艺。毛先生历任贵州航天局 司管理本部总办主任、上海及西安地区行政部经理,现任本 三四零七厂工艺技术所副所长,深圳建设集团宏威液压机件 公司监事及汽车产业办公室经理,并担任深圳市鹏程电动汽 厂副厂长、总工程师,深圳比格电池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车出租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并於一九九六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曾担任第 二事业部设计部经理、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及第十五事业部总 高级管理层 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十六事业部总经理,并担 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吴经胜 吴经胜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廉玉波 硕士研究生学历。吴先生毕业於安徽省师范大学,主修中 廉玉波先生,一九六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文;一九九二年,参加全国律师统考,并由安徽省司法厅授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廉先生於一九八六年七月毕 予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并取 业於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修飞机制造工程,获学士学位; 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二零零六年七月,获北京大学光华 并於二零零零年九月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曾在广州融捷投资管理 位。廉先生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 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财务及相关工作,并於一九九五年九月加 裁、汽车产业群总工程师、第十三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深 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 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及比亚迪 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 慈善基金会理事。 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 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2012年年报 2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何龙 罗红斌 何龙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 罗红斌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於一九九九年毕业於北京大学,先後 硕士研究生学历。罗先生於一九九零年毕业於空军工程大 获得应用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 学,主修计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罗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十 学位。何先生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第十五事业部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车 公司,曾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品质部经理,第二事业 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十四事业部总经 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理及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西藏日喀则 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李黔 李黔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刘焕明 历。李先生於1997年毕业於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 刘焕明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位。李先生曾於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於一九八八年毕业於 所分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顾问,并於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工学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後取得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先生於2005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 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钢铁 本公司公司秘书(HK:01211),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 研究院、辽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加入 限公司(HK:0285)之联席公司秘书及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 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及比亚迪慈 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善基金会秘书长。 张金涛 张金涛先生,一九五八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张先生於一九八二年毕业於武汉工 学院(现为武汉理工大学),主修铸造工艺及装备,获工学 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赴日本福岛县 高技术中心进修。张先生曾在国营第六一二厂、第四四六厂 及猴王集团公司等单位任职,并曾任全国焊接标准化委员会 及电焊条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湖北省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 事长。张先生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工程部经 理、电动车项目部经理、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第八事业部 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十七事业部总经理。 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是提高现有及未来股东、投资者、雇员、业务夥伴及整体社会信心的关键因素。在这方面,我们 一直致力推广及贯彻执行企业管治的最高标准。 本公司已实施企业管治常规,以遵照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的所有条文及大部分建议最佳应用守则,唯偏离守则条文第 A.2.1条(该条文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同一人同时兼任)者除外。 王传福先生为本公司的主席兼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此架构不会影响董事会与管理层两者之间的权利和职权的平衡。本公司董 事会由极具经验和才干的成员组成,并定期开会,以商讨影响本集团运作的事项。透过董事会的运作,足以确保权利和职权得 到平衡。董事会相信此架构有助於建立稳健而一致的领导权,使本集团能够迅速及有效地作出及实施各项决定。董事会对王先 生充满信心,相信委任他出任主席兼行政总裁之职,会有利於本公司的业务发展。 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并共同负责制定本集团的策略业务方针及为管理层制定目标、监督其表现及评估管理层各项策略的效率。 董事 於本报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为总裁),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每位董事 专业经验及对本集团成功长期运作的适合性的简历载於本年报第19页及第20页。 本集团相信,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本集团业务经营及发展的良好知识、经验及�u或专才可与各董事达致平衡。所 有董事均知悉其须对股东负担的共同及个别责任,并已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为本集团於回顾年度的成功表现作 出贡献。 本公司已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有关其独立性的年度确认函。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对的法律诉讼安排适当的投保,并将每年检讨该等保险。 董事会於本年度举行十次会议,以讨论本集团的整体策略、营运及财务表现。董事会还确保及时获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便 可履行其职务。董事会所有会议按呈交予董事会审议的正式议事程序进行。於董事会会议上讨论的事项包括:中期及年度业 绩;董事、监事薪酬建议;核数师的推荐建议;批准重大资本项目;股息政策;以及其他重要经营及财务事项。 董事决定各项公司策略、批准整体业务计划及代表股东监督本集团的财务表现、管理层及组织。董事会委任本集团管理层的特 别任务,包括编制年度及中期报告供董事会批准以向公众发表;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各项策略;实施内部监控程序,以及确保遵 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其他法规及规则。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董事会决议,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委任年期为期三年,为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至二零 一四年六月十日,唯李连和先生的委任期间为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2012年年报 23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会议 为了保证最高的董事出席率,定期董事会会议於十四天前以书面通知各董事;临时董事会会议於两天前以书面通知各董事。会 议议程於谘询董事会成员後制定。於二零一二年共举行十次董事会会议。董事於董事会会议的个人出席率载列如下: 董事会成员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出席率 执行董事 王传福 10 100% 非执行董事 吕向阳 10 100% 夏佐全 10 100%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东 10 100% 武常岐 10 100% 李连和 10 100% 为进一步实施良好企业管治,董事会已成立数个委员会,包括: - 审核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及 - 战略委员会。 各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作出报告,以表达各重大发现及宝贵建议供董事会作出决定。该等委员会的详情载列如下。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审阅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即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以及一名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而李东女士出任主席。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与 本公司的核数师举行会议,以检讨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常规,及讨论审核、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财务报告事项,以向 董事会推荐批准。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所制定的指引及守则的规定。 於二零一二年,审核委员会举行八次会议,以审阅内部及外部审核的发现、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常规、遵照上市规则及 法律,以及讨论审核、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财务报告事项(包括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一二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财务报表),以向董事会推荐批准。其成员的出席率载列如下: 审核委员会成员 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出席率 吕向阳 8 100% 李东 8 100% 武常岐 8 100% 李连和 8 100% 2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薪酬委员会 根据守则第B.1.1条条文规定,董事会已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角色是定期检讨人力 资源管理政策、对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补偿及福利计划提出建议,以及制定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目标。於二零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薪酬委员会包括王传福先生、夏佐全先生、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而武常岐先生出任主席。 於二零一二年,薪酬委员会已检讨其职权范围,以符合守则。 董事薪酬政策 本集团对执行董事薪酬政策的主要目标是让本公司可透过将执行董事的补偿与其个人表现挂�h并与公司目标及本集团的经营业 绩相衡量,同时计及可比较的市场条件,以挽留及激励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薪酬组合主要部份包括基本薪金、酌情花红。 建议非执行董事的薪酬(主要包括董事袍金)是董事会整体上的一个事项。董事於履行其作为董事职责时所发生的开支,本公司 会作出合理补偿。 董事不参与厘定其本身的薪酬。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予本公司各董事的酬金载於财务报表附注9。 提名委员会 本集团根据守则的有关条文成立提名委员会。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名委员会由王传福先生、吕向阳先生、李东女 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组成,而李连和先生为主席。提名委员会已履行守则中所载的职责。 战略委员会 本集团根据《上��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条文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成立战略委员会。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战略委员 会由王传福先生、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组成,而王传福先生为主席。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独立核数师及其薪酬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国际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境内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夥)为本公司提供核数服务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360,000元。核数费已获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已建议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一三年度国际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本公司二零 一三年度境内核数师,唯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2012年年报 25 企业管治报告(续) 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系统 董事会须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及透过审核委员会检讨其效率。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在执行其业务目标时管理具重 要性的风险方面扮演一个关键角色。本公司已设计各项措施,以保障资产不被非法使用或出售、保持良好会计记录及用於业务 或供公布的财务资料的可靠性。该等措施对重大错误、亏损或欺骗提供合理(但非绝对)的保障。董事会已透过审委会就本集团 之内部监控制度进行年度检讨,并认为有关制度恰当及有效。 内部审核 本集团设有一个内部审核部门,在本集团的内部监控框架扮演一个重要角色。该部门的任务除了定期检查及审核本集团活动中 预见可能发生最大风险的领域的常规、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对管理层或审核委员会发现的关注领域进行特别审核外,还对公 司的常规业务管理的完善性和效益性进行每年例行的检查审计,最大范围的实现了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的有效监控和改善推 动。 内部审核部门职能上直接向董事会任命的审核委员会�蟊ǎ�行政上向财务总监�蟊ā� 随着公司的发展,内部审核部门已经建立起《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标准》等一系列内部审计规范文件,形成了从风险 评估→确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批准→审计通知发布→与被审部门审计前充分沟通→现场审计→审计结果沟通确认→审计问题 改善反馈等一系列规范的审计实务流程,并严格执行之。 内部审核的每年工作计划由审核委员会审阅,而重要审核发现均定期向审核委员会作出报告。在报告年度,内部审核部门已审 核了本集团的主要营运、发现关注领域,并与审核委员会进行建设性交流。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有关证券交易 的行为守则。於年内,所有董事有关其证券交易均已遵守标准守则项下的义务。 可能拥有本集团尚未公布价格敏感资料的指定人士亦须遵守标准守则条款。於二零一二年,本公司并无发现违规事件。 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持有本公司附有可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权利的已缴股本不少於百分之十的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将可随时 书面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审议要求中所指明的任何事项。 股东可将其需要董事会关注的查询寄至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地址为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其他一般查询可透过本公司 的投资者及传媒关系顾问交予本公司。投资者及传媒关系顾问的联络资料已在本年报公司资料上披露。 与投资者的关系 本公司相信,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对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认识及了解乃至关重要。为达致该目标,本公司实施促进投资者关 系及沟通的积极政策。因此,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政策主要乃旨在让投资者可公平和及时取得作出最佳投资决策时所合理需要 的资料。 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同意谨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连同本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连同已经审核的合并财务报表呈览。 主要业务及营运地区的分析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 而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的业务则详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8。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业务的性质并无 重大改变。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业务类型及营运地区分类的本集团业绩表现分析载於财务报表附注4。 业绩及利润分配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载於本年报第34至第115页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董事会建议不派付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在本年度的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於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34。 捐款 本集团在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作出慈善及其他捐赠款合共人民币14,214,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14,208,000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变动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4。 股本 本公司的股本变动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3。 可供分派储备 按照本公司注册成立地点中国的适用法律计算,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供分派储备约为人民币2,244,071,000 元(二零一一年:2,165,936,000元)。 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中并无优先购股权的条文,而中国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法律亦无此等权利相类似的限制,规定本公司 须向现有股东按比例发售新股。 五年财务数据摘要 本集团上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及资产负债摘要载於本年报第2页及第116页。 2012年年报 27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至本报告日期在任的董事如下: - 执行董事: 王传福先生 - 非执行董事: 吕向阳先生 夏佐全先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东女士 武常岐先生 李连和先生 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 所有现任董事已与本公司签订或重续彼等的服务合约,由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起计为期三年,唯李连和先生的合约期间为二 零一一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所有现任监事已与本公司签订或重续彼等的服务合约,由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起计为期三年。 董事的合约权益 於年终或本年度任何时间,本公司概无签订任何涉及本集团的业务而本公司的董事或监事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重 要合约。 董事酬金 应付各执行董事的酬金为根据(i)其职责及责任;(i)现行市况;及(ii)本公司的业绩表现及盈利能力而定。 应付各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为根据其责任及向董事会作出的承诺,并计及其经验及市场有关该职位的惯 例。 有关董事的酬金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9。 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个人简历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个人简历载於年报第19页至第22页。 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的权益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各自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持有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於指定登记册,或根据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就此目的而言, 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条文将诠释为适用於监事)如下: A股 持股量占已发行 持股量占已发行 名称 A股数目 A股总数的概约 股本总额的概约 百分比(% ) 百分比(% ) 王传福(董事) 570,642,580(L) 36.56% 24.24% 吕向阳(董事) 401,810,480(L) 25.74% 17.07% (附注1) 夏佐全(董事) 124,977,060(L) 8.01% 5.31% 张辉斌(监事) 1,482,400(L) 0.09% 0.06% (附注2) (L)-好仓 附注: 1、 在该401,810,480股A股之中,239,228,620股A股由吕先生以个人身份持有及162,581,860股A股由广州融捷持有。广州融捷则由吕先 生及其配偶分别持有89.5%股权及10.5%股权,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吕先生被视为於162,581,860股A股中拥有权益。 2、 该1,482,400股A股由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则由张辉斌先生及其配偶分别持有90%股权及 10%股权,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张先生被视为於1,482,400股A股中拥有权益。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权益或淡仓而须(a)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存 置的登记册内;或(b)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 2012年年报 29 董事会报告(续) 拥有须予知会权益的股东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本公司董事所知,以下人士(不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 股份中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向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条载入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1、 A股 持股量占已发行 持股量占已发行 名称 A股数目 A股总数的概约 股本总额的概约 百分比(%) 百分比(%) 广州融捷(附注1) 162,581,860(L) 10.42% 6.91% (L)-好仓 附注: 1. 广州融捷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拥有89.5%权益。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吕先生被视为於广州融捷持有的162,581,860 股A股中拥有权益。 2、 H股 持股量占已发行 持股量占已发行 名称 H股数目 H股总数的概约 股本总额的概约 百分比(%) 百分比(%) BerkshireHathawayInc(.附注1) 225,000,000(L) 28.37% 9.56% MidAmericanEnergyHoldingsCompany(附注1) 225,000,000(L) 28.37% 9.56% LiLu(附注2) 55,511,200(L) 7.00% 2.36% LLGroup,LLC(附注2) 55,511,200(L) 7.00% 2.36% FILLimited(附注3) 39,711,986(L) 5.01% 1.69% (L)-好仓,(S)-淡仓 附注: 1. BerkshireHathawayInc.被视为透过其控制公司MidAmericanEnergyHoldingsCompany所直接持有的225,000,000股H股,於 225,000,000股H股(L)之中拥有权益。 2. LLGroup,LLC被视为透过其控制公司LLInvestmentPartners,L.P.於55,511,200股H股(L)之中拥有权益。LiLu为LLGroup,LLC的控股 股东,亦被视为於55,511,200股H股之中拥有权益。 3. FILLimited以投资经理身份於39,711,986股H股(L)之中拥有权益。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354,100,000元,分为1,56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A股及793,1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全部均为实收资本。 3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管理合约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或存有任何合约。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集团的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占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采购额及销售额百分比如下: 采购额 -最大供应商 7.57% -五位最大供应商合计 14.19% 销售额 -最大客户 10.83% -五位最大客户合计 29.16% 董事、彼等的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指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本的股东)并无於上述的任何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中 拥有任何权益。 关连交易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根据上市条例所需披露之关连人士交易。 公众持股量的足够性 於本报告日期,根据本公司可从公开途径取得的资料以及就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确认独立性 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提供书面确认函,确认其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经评估後,本公司认为各 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核数师 本公司之国际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境内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之任期将届满。将於召开的股东周 年大会上提呈一项决议案,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一三年度国际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为本公司二零一三年度境内会计师。 承董事会命 主席 王传福 中国深圳,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年报 31 监事会报告 二零一二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监督的职 责,确保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完成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任务,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持 续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1、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零一一年年度报告。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零一二年中期报告。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2、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 策、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公 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二零一二年度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法 律、法规的行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二零一二年度行使职责时,能忠於职守、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开拓创新、尊重 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 监事会主席 董俊卿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已完成审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载於第34页至第115页的合并财务报表, 此合并财务报表包括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表和公司财务状况表、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损益表、合并综 合损益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会计政策概要及其他附注资料。 董事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有责任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编制表达真实且公平意见的该等合并财 务报表,以及维持董事认为必要的有关内部控制,以确保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核数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根据审核结果,就上述合并财务报表表达意见。我们的报告仅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41条为全体股东编制,而 并不可作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承担责任或负上任何法律责任。 我们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核准则》进行审核。按该等准则的规定,我们须遵守道德操守规定,并计划及执行审 核,以期合理确定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无任何重大错误陈述。 审核包括执行程序以取得与合并财务报表所载金额及披露事项有关的审核凭证。所选用的程序须视乎核数师的判断,包括评估 有关合并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误陈述(不论是否因欺诈或错误而起)的风险。与在作出该等风险评估时,核数师会考虑与公司 编制真实公允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监控,但目的只在於按具体情况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而并非要对公司的内部监控有 效与否表达意见。此外,审核亦包括评核董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以及其所作的会计估算是否合理,以及评核合并财务 报表的整体呈报方式。 我们相信,我们已取得充分而恰当的审核凭证,足以为我们的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意见 我们认为,有关合并财务报表已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公允地反映 贵公司及 贵集团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 政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溢利和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妥为编制。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年报 33 合并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收入 5 44,380,858 46,312,282 销售成本 (39,254,530) (39,445,257) 毛利 5,126,328 6,867,025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423,332 988,114 政府拨款及补贴 7 550,387 301,221 销售及分销开支 (1,511,797) (1,799,757) 研究与开发成本 6 (1,150,419) (1,373,861) 行政开支 (2,055,016) (2,125,636) 其他开支 (205,148) (388,567) 融资成本 8 (862,439) (742,262) 分占溢利及亏损: 共同控制实体 (24,709) 7,022 联营公司 206 (5,815) 除税前盈利 6 290,725 1,727,484 所得税开支 11 (77,835) (132,408) 年度溢利 212,890 1,595,076 年度溢利 应占: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 12 81,377 1,384,625 非控股权益 131,513 210,451 212,890 1,595,076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的每股盈利 13 基本及摊薄 -年度溢利 人民币0.03元 人民币0.60元 3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年度溢利 212,890 1,595,076 其他综合收入 可供出售投资: 公允值变动 1,107 15,192 计入合并损益表的收益的重新分类调整-出售时收益 (13,314) - (12,207) 15,192 换算境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4,832 (126,053) 年度其他综合亏损,扣除税项 (7,375) (110,861) 年度综合收入总额 205,515 1,484,215 应占: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 12 72,467 1,319,439 非控股权益 133,048 164,776 205,515 1,484,215 2012年年报 35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33,659,418 30,723,383 预付土地租金 15 4,313,216 4,207,601 商誉 16 65,914 65,914 其他无形资产 17 3,603,454 2,415,091 非即期预付款项 25 1,508,332 4,327,200 长期应收款项 22,500 17,500 於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 19 662,849 285,966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20 286,216 286,010 可供出售投资 21 2,985 15,192 递延税项资产 32 786,123 586,479 发展中物业 22 1,772,538 1,170,839 非流动资产总值 46,683,545 44,101,175 流动资产 存货 23 7,344,833 6,595,797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24 9,937,481 9,782,08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25 2,226,222 2,296,072 应收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38(c) 131,760 57,464 已抵押存款 26 197,405 311,0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 3,486,561 3,737,386 流动资产总值 23,324,262 22,779,861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27 18,952,108 17,235,934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28 3,665,563 3,523,600 预收客户款项 2,713,921 1,870,520 递延收入 29 117,350 94,253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30 11,287,779 11,341,822 应付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38(c) 25,521 - 应付税项 238,097 222,884 拨备 31 227,897 338,565 流动负债总额 37,228,236 34,627,578 流动负债净值 (13,903,974) (11,847,717)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32,779,571 32,253,458 3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32,779,571 32,253,458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30 7,341,344 7,079,247 递延收入 29 1,293,618 1,193,015 其他负债 238 1,060 非流动负债总额 8,635,200 8,273,322 资产净值 24,144,371 23,980,136 权益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33 2,354,100 2,354,100 储备 34 18,842,884 18,770,417 21,19 6,984 21,124,517 非控股权益 2,947,387 2,855,619 权益总额 24,144,371 23,980,136 董事 董事 2012年年报 37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已发行股本 股份溢价账 资本储备 法定公积金外币波动储备 留存溢利 拟派末期股息 总额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附注33) (附注34)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2,275,100 1,368,590 4,354,102 1,458,213 (43,319) 9,047,633 - 18,460,319 2,690,757 21,151,076 年度溢利 - - - - - 1,384,625 - 1,384,625 210,451 1,595,076 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可供出售投资公允值变动,扣除税项 - - 15,192 - - - - 15,192 - 15,192 换算境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 - - - (80,378) - - (80,378) (45,675) (126,053)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 - 15,192 - (80,378) 1,384,625 - 1,319,439 164,776 1,484,215 发行股份 79,000 1,343,000 - - - - - 1,422,000 1,010 1,423,010 股份发行开支 - (68,165) - - - - - (68,165) - (68,165) 视作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 - (9,076) - - - - (9,076) 9,076 - 派付予非控股股东的股息 - - - - - - - - (10,000) (10,000) 划拨予增加储备金的政府补助 - - 4,613 - - (4,613) - - - - 转拨至法定公积金 - - - 259,685 - (259,685) - - - -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2,354,100 2,643,425* 4,364,831* 1,717,898* (123,697)*10,167,960* �C 21,124,517 2,855,619 23,980,136 年度溢利 �C �C �C �C �C 81,377 �C 81,377 131,513 212,890 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可供出售投资公允值变动,扣除税项 �C �C 1,107 �C �C �C �C 1,107 �C 1,107 计入合并损益表的收益的 重新分类调整-出售时收益 �C �C (13,314) �C �C �C �C (13,314) �C (13,314) 换算境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C �C �C �C 3,297 �C �C 3,297 1,535 4,832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C �C (12,207) �C 3,297 81,377 �C 72,467 133,048 205,515 派付予非控股股东的股息 �C �C �C �C �C �C �C �C (41,280) (41,280) 划拨予增加储备金的政府补助 �C �C 19,773 �C �C (19,773) �C �C �C �C 转拨至法定公积金 �C �C �C 103,238 �C (103,238) �C �C �C �C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54,100 2,643,425* 4,372,397* 1,821,136* (120,400)*10,126,326* �C 21,196,984 2,947,387 24,144,371 * 该等储备包括合并财务状况表的合并储备人民币18,842,884,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18,770,417,000元)。 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除税前盈利 290,725 1,727,484 调整: 融资成本 8 862,439 742,262 分占共同控制实体及联营公司溢利及亏损 24,503 (1,207) 银行利息收入 6 (50,518) (54,822) 政府拨款及补贴 (139,608) (72,660) 出售非流动资产项目的亏损 6 13,951 9,414 结算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13,314) - 出售於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收益 6 - (502,543) 折旧 14 3,019,857 2,515,718 存货减值 6 217,320 186,811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 24 71,432 158,210 拨回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亏损 24 (4,360) (11,954)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14 9,715 80,179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17 30,151 72,000 确认预付土地租金 15 103,220 83,614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17 236,252 161,948 4,671,765 5,094,454 存货增加 (966,356) (244,756)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减少�u(增加) 100,588 (2,092,61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 (51,628) (348,138) 应收共同控制实体款项减少 (74,296) (57,464) 长期应收款项增加 (5,000) (17,500) 发展中物业增加 (540,181) (298,648)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增加 1,447,451 5,384,057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增加�u(减少) 462,848 (172,585) 预收客户款项增加�u(减少) 843,401 (994,136) 应付共同控制实体款项增加 25,521 - 保用拨备减少�u(增加) (110,668) 21,000 经营产生的现金 5,803,445 6,273,673 已收利息 50,518 54,822 已付税项 (298,632) (343,969)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331 5,984,526 2012年年报 39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331 5,984,526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 (5,629,022) (7,245,107) 非流动预付款项减少�u(增加) 2,799,983 (469,891) 预付土地租金增加 (143,811) (269,670) 收取政府拨款 199,340 285,950 收取先前拥有的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收入 7,875 13,129 其他无形资产增加 17 (1,377,306) (1,427,48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其他无形资产所得款 133,815 85,272 出售於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所得款 89,100 495,619 结算可供出售投资的所得款 13,314 - 偿还政府拨款 (252,910) - 向联营公司出资 - (90,000) 向共同控制实体出资 (450,000) (300,538)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4,609,622) (8,922,719)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份所得款 - 1,422,000 股份发行开支 - (53,801) 来自非控股股东的投资 - 1,010 发行公司债券所得款 3,000,000 1,000,000 公司债券发行开支 (31,798) (6,911) 新增银行贷款 10,984,867 18,189,099 偿还银行贷款 (14,069,863) (14,455,683) 已付利息 (1,172,615) (1,055,771) 已付非控股股东股息 (41,280) (330) 已抵押存款减少�u(增加) 113,655 (297,276) 保理费用 - (6,310) 融资活动(所用)�u所得现金流量净额 (1,217,034) 4,736,0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u增加净额 (271,325) 1,797,834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737,386 1,978,735 汇率变动影响净额 20,500 (39,183)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86,561 3,737,3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26 2,337,342 2,780,372 取得时原到期日少於三个月的非抵押定期存款 26 1,346,624 1,268,074 银行信贷的已抵押定期存款 26 (197,405) (311,060) 财务状况表所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86,561 3,737,386 4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1,432,486 1,524,375 投资於附属公司 18 6,473,944 5,507,844 投资於联营公司 20 291,825 291,825 预付土地租金 15 26,246 26,928 其他无形资产 17 33,935 37,143 非流动预付款项 25 9,568 6,824 递延税项资产 32 42,249 - 可供出售投资 21 2,985 8,470 非流动资产总值 8,313,238 7,403,409 流动资产 存货 23 483,626 424,586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24 1,014 ,645 883,830 可收回税项 2,329 4,738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5 44,290 522,138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18 13,787,001 7,924,8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 120,9 28 103,771 流动资产总值 15,452,819 9,863,951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27 950,042 913,356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28 339,392 356,537 预收客户款项 25,188 24,844 计息银行借贷 30 5,047,408 2,551,908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18 5,357,318 3,074,156 流动负债总额 11,719,348 6,920,801 流动资产净值 3,733,471 2,943,15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2,04 6,709 10,346,559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30 4,535,730 2,916,935 资产净值 7,510,979 7,429,624 权益 已发行股本 33 2,354,100 2,354,100 储备 34(b) 5,156,879 5,075,524 权益总额 7,510,979 7,429,624 董事 董事 2012年年报 41 财务报表附注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公司资料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H股股份自二零 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 路。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汽车及相关产品、手机部件、液晶显示屏及其他电子产品 的研究、开发、制造及销售。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的业务详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8。 2.1编制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乃按照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而编制。此等财务报表 乃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惟可供出售投资除外,其乃按公允值计量。此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除另有指 明外,所有价值乃约整至最接近的千位。 尽管本集团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录得流动负债净额约人民币13,903,974,000元,合并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 准编制,原因为董事认为本集团将能够於日後产生充足现金流量以持续经营业务及应付其所有到期责任。 合并基准 合并财务报告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附属公司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 相同,并采用一致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的业绩由收购日期(即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计合并入账,并继续合并入 账至该等控制权终止之时为止。集团内公司间之结余、交易、集团内公司间交易所引致的未变现盈亏及股息均於合并账 目时全数抵销。 附属公司的全面收入总额乃归属於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引致结余为负数。 一间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发生变动(控制权并未发生变动),则按权益交易入账。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其撤销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 面值及(ii)於权益内记录的累计交易差额;及确认(i)所收代价的公允值、(i)所保留任何投资的公允值及(ii)损益账中任何 因此产生的盈余或亏损。先前於其他全面损益表内确认的本集团应占部份重新分类为损益或保留溢利(如适用)。 2.2会计政策及披露的变动 本集团已就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严重高通胀及剔除首次 采纳者的固定日期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转让金融资产的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递延税项:收回相关资产的修订 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财务报表产生重大财务影响。 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於该等财务报表内采用以下已公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政府贷款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修订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综合财务报表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合营安排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於其他实体的权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2 告准则第1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2号的修订-过渡指引 第12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3 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第27号(二零一一年)的修订-投资实体 (二零一一年)修订本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公允值计量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呈列其他全面收益项目的修订 2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二零一一年) 雇员福利 2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 2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3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修订 2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露天矿生产阶段的剥采成本 -诠释第20号 2 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周期的年度改进就於二零一二年六月颁布的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1 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预期适用於本集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要求某一实体披露有关抵销的权利及相关安排(例如抵押品安排)。披露将向用户提供对 评估净额结算安排对某一实体的财务状况的影响的有用资料。须就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抵销的所有 已确认金融工具作出新披露。该等披露亦适用於受可强制执行主净额结算安排或类似协议所规限的已确认金融工具,无 论彼等是否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抵销。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为完全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的全面计划的 第一阶段的第一部份。该阶段重点为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金融资产不再分为四类,而应根据实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徵,於後续期间按摊销成本或公允值计量。此举旨在改进和简化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规定的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式。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就金融负债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新增规定(「新增规定」),并将香港会计 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现有终止确认原则纳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内。大部份新增规定完全来自於香港会计准则第 39号,惟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计量将透过公允值选择(「公允值选择」)计算。就该等公允值选 择负债而言,由信贷风险变动而产生的负债公允值变动金额,必须於其他全面收益(「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除非於其 他全面收益中就负债的信贷风险呈列公允值变动,会於损益中产生或扩大会计错配,否则其余公允值变动金额於损益呈 列。然而,新增规定并不涵盖按公允值选择纳入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约。 2012年年报 4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旨在全面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於全面取代前,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於对冲会计及金融资 产的减值方面的指引继续适用。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於颁布涵盖所有阶 段的最终标准时,本集团将连同其他阶段量化其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建立适用於所有实体(包括特殊目的实体或结构性实体)的单一控制模式。该准则包括控制的新 定义,用於确定须予综合的实体。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7号及香港(常务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综合-特殊目的 实体的规定相比,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引入的变动规定本集团管理层须作出重大判断,以确定受到控制的实体。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指明综合财务报表入账的部分,亦解释香港(常务 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提出的问题。基於已作出的初步分析,预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不会对本集团现时持有 的投资构成任何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1号於合营公司的权益及香港(常务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3号共同控制 实体-合营方作出的非货币出资,说明共同控制的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方式。该准则仅指明两种形式的合营安排,即共 同经营及合营公司,取消了采用按比例综合的合营公司入账的选择。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包括附属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公司及结构性实体的披露规定,该等规定以往包括在香港会计 准则第27号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香港会计准则第31号於合营公司的权益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於联营公司的投资之 内。该准则亦引入了该等实体的多项新披露规定。 於二零一二年七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2号的修订,以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过渡指引及提供进一步宽免,免除将该等准则采纳完全追溯,限定 仅就上一个比较期间提供经调整比较资料。该等修订厘清,倘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首次获应用的年度期间开始 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或香港(常务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有关本集团所控制实体的 综合结论有所不同,方须进行追溯调整。此外,就有关未经综合的结构性实体的披露而言,该等修订将移除首次应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前期间须呈列比较资料的规定。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修订包括一间投资实体的定义,并为符合投资实体定义的实体豁 免综合入账。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投资实体须按附属公司公允值计入损益入账,而非予以综合。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已作出後续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的修订亦载列投资实体 的披露规定。由於本公司并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所界定的投资实体,故本集团预期该等修订将不会对本集团构成 任何影响。 因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28号有後续修订。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及於二 零一二年七月及十二月颁布的该等准则的後续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提供了公允值的精确定义,公允值计量的单一来源及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范围内使用的披露规 定。该准则并不改变本集团需要使用公允值的情况,但为在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规定或允许使用公允值的情况下, 应如何应用公允值提供了指引。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4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改变在其他全面收益呈列的项目的分组。在未来某个时间可重新分类至损益(或於损益重新使 用)的项目(例如对冲投资净额的收益净额、换算境外业务的汇兑差额、现金流量对冲变动净额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亏 损或收益净额)将与不得重新分类的项目(例如有关界定福利计划的精算收益及亏损以及重估土地及楼宇)分开呈列。该等 修订仅影响呈列,并不会对财务状况或表现构成影响。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二零一一年)包括从基本改变以至简单阐明及重新措辞的多项修订。经修订的准则就界定退休福利 计划的入账引入重大变动,包括取消递延确认精算收益及亏损的选择。其他变动包括离职福利确认时间的修改、短期雇 员福利的分类及界定福利计划的披露。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采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二零一一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修订本为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厘清「目前具有合法可执行抵销权利」的释义。该等修订亦厘清香 港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的抵销标准於结算系统(例如中央结算系统)的应用,而该系统乃采用非同步的总额结算机制。 本集团将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采纳该等修订,而该等修订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构成任何影响。 二零一二年六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周期的年度改进载列对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 订。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各项准则均设有过渡性条文。虽然采纳部份修订可能导致会计 政策变动,但预期该等修订概不会对本集团构成重大财务影响。预期对本集团政策构成重大影响的该等修订如下: (a)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厘清自愿性额外比较资料与最低规定比较资料之间的差异。一般而言,最低 规定比较期间为上个期间。当一间实体自愿提供上个期间以外的比较资料时,其须於财务报告的相关附注中载入比 较资料。额外比较资料毋须包含完整财务报告。 此外,该修订厘清,当实体变更其会计政策、作出追溯重列或进行重新分类,而有关变动对财务状况表构成重大影 响,则须呈列上个期间开始时的期初财务状况表。然而,上个期间开始时的期初财务状况表的相关附注则毋须呈 列。 (b)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厘清向权益持有人作出分派所产生的所得税须按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 税入账。该修订删除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的现有所得税规定,并要求实体就向权益持有人作出分派所产生的任何 所得税须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规定。 2012年年报 4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乃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财务及经营决策,以自该实体的业务得益的实体。 附属公司的业绩按已收及应收股息计入本公司的损益表。本公司於附属公司的投资乃按成本值减任何减值亏损入账。 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乃指根据合约安排而成立的实体,本集团与其他各方藉此从事经济活动。合资企业以独立实体方式经营,而本 集团与其他各方均於其中拥有权益。 合资者之间订立的合资协议订明合资各方的出资额、合资企业的期限及合资企业解散时资产的变现基准。合资企业业务 的盈利及亏损及剩余资产的任何分派,按合资者各自的出资比例或根据合资协议的条款分配。 合资企业可视作: (a) 附属公司,倘本集团对合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单一控制权; (b) 共同控制实体,倘本集团於合资企业并无单一控制权,但拥有直接或间接的共同控制权; (c) 联营公司,倘本集团并无单一或共同控制权,但通常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资企业不少於20%的注册资本,以及可对 合资企业行使重大影响力;或 (d)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入账的股本投资,倘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足20%,对其亦无共 同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 共同控制实体 共同控制实体乃受共同控制的合资企业,任何参与方对共同控制实体的经济活动并无单方面控制权。 本集团於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乃按根据权益法计算本集团分占净资产减任何减值亏损呈列於合并财务状况表。本集团分 占共同控制实体的收购後业绩及储备乃分别计入合并损益表及合并储备。倘溢利摊分比率与本集团的股权比率不同,则 应占共同控制实体的收购後业绩乃按议定的溢利摊分比率厘定。本集团与其共同控制实体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变现收 益及亏损,均按本集团於共同控制实体所占权益比率撇销,除非未变现亏损额显示已转让资产出现减值。收购共同控制 实体产生的商誉作为本集团於共同控制实体投资的一部分列报。 共同控制实体的业绩按已收及应收股息计入本公司的损益表。本公司於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被视为非流动资产,并按成 本值减任何减值亏损入账。 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4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是指除附属公司或共同控制实体外,本集团拥有一般不少於20%股份投票权之长期权益且本集团对其可行使重 大影响力的公司。 在合并财务状况表中,本集团於联营公司的投资乃采用权益会计法按本集团应占的资产净值减任何减值亏损後列账。本 集团应占联营公司的收购後业绩及储备乃分别包括在合并损益表及合并储备内。本集团与其联营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盈 利及亏损按本集团应占该等联营公司的投资撇销,惟未变现亏损提供已转让资产减值的凭证则除外。收购联营公司所产 生的商誉已列为本集团於联营公司的部分投资,并无进行个别减值测试。 联营公司的业绩按已收及应收股息计入本公司的损益表。本公司於联营公司的投资被视为非流动资产,并按成本值减任 何减值亏损入账。 业务合并及商誉 业务合并乃以购买法入账。转让的代价乃以收购日期的公允值计算,该公允值为本集团转让的资产於收购日期的公允 值、本集团自被收购方之前度拥有人承担的负债,及本集团发行以换取被收购方控制权的股本权益的总和。於各业务合 并中,本集团选择是否以公允值或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的应占比例,计算於被收购方属现时拥有人权益的非控股权 益,并赋予拥有人权利,於清盘时按比例分占实体的净资产。非控股权益的所有其他组成部分乃按公允值计量。收购相 关成本於产生时列为开支。 当本集团收购一项业务时,会根据合约条款、於收购日期的经济环境及相关条件,评估将承接的金融资产及负债,以作 出适合的分类及标示,其中包括将被收购方主合约中的嵌入式衍生工具进行分离。 倘企业合并分阶段进行,先前持有的股权按收购日期的公允值重新计量,而任何所得收益或亏损则於损益中确认。 收购方所转让的或然代价於收购日期按公允值确认。分类为金融工具且在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范畴内的资产或负债的或 然代价根据公允值的变动按公允值计量,并确认於损益或作为其他全面收益的变动。倘或然代价并非在香港会计准则第 39号范畴内,则按合适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分类为权益的或然代价并无重新计量,而其後结算於权益中入账。 商誉初步按成本计量,即已转让总代价、已确认非控股权益及本集团先前由持有的被收购方股权的公允值总额,超逾与 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及所承担负债的差额。如总代价及其他项目低於所收购资产净值的公允值,於评估後其差额将於 损益内确认为议价收购收益。 於初始确认後,商誉按成本减任何累计减值亏损计量。商誉须每年作减值测试,若有事件发生或情况改变显示账面值有 可能减值时,则会更频密地进行检讨。本集团每年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而言,於业务合并 所收购的商誉,乃自收购日期起分配至预期於合并的协同效益中受惠的本集团每个现金产生单位或各现金产生单位组, 而不论本集团其他资产或负债有否转拨至该等单位或单位组。 减值按与商誉有关的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组)可收回款额进行评估厘定。倘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组)的可 收回款额低於账面值,则确认减值亏损。就商誉确认的减值亏损不会於其後拨回。 2012年年报 4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业务合并及商誉(续) 倘商誉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该单位部分业务出售时,与售出业务有关的商誉将计入业务账面值以 厘定出售盈亏。於该等情况售出的商誉,按售出业务及保留的现金产生单位部分相对价值基准计算。 非金融资产减值 倘有迹象显示出现减值或须就资产进行年度减值测试(存货、金融资产、商誉及非流动资产除外),则会估计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或公平允值(以较高者为准)减销售成本而计算,并就个别 资产而厘定,除非有关资产并无产生现金流入,且在颇大程度上独立於其他资产或资产类别,在此情况下,可收回金额 就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而厘定。 减值亏损仅於资产账面价值超逾可收回金额时确认。於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按可反映现时市场评估的货 币时间价值及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贴现率贴现至现值。减值亏损於产生期间於损益表内该等与减值资产功能一致的开支 类别中扣除。 於每个报告期末会就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过往年度确认的减值亏损不再存在或已可能减少作出评估。倘存有一种该等迹 象,便估计可收回金额。除商誉外,仅於厘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出现变动时,於先前确认的资产减值亏损方予 以拨回。估计之可收回金额不得高於假定以往年度并无就该资产确认任何减值亏损所厘定的账面值(扣除任何折旧�u摊 销)。减值亏损拨回於产生期间计入损益表内。 关联方 任何一方如属以下情况,即视为本集团的关联方: (a) 该方为该名人士家族的人士或直系亲属,而该名人士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的主要管理成员; 或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该方即属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或另一实体的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ii) 该实体及本集团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离职後福利计划,该计划的受益人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的实体的雇员; (vi) 该实体由(a)项所述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及 (vi) 於(a)(i)项所述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管理成员。 4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4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乃按成本值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成本指其购买 价及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况及运送至其计划中使用地点的任何直接应占成本。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开始运作後产生的 开支,例如维修保养的成本,一般於产生期内在损益表中列支。在确认标准达成的情况下,主要检测所产生的开支在资 产账面值中资本化为重置。倘大部分物业、厂房及设施须不时重置,则本集团会将有关部分确认为具特定使用年期的个 别资产并会作出相应折旧。 除模具外,每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折旧乃以直线法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摊销其成本至估计剩余价值计算。当中采 用之估计可使用年期如下: 估计可使用年期 剩余价值 永久业权土地 并无折旧 - 楼宇 10至50年 5% 租赁物业装修 於租赁年期内或5年(以较短者为准) - 机器及设备 5至10年 5% 车辆 5年 5% 办公室设备及家俱 5年及以下 5% 模具成本以生产单位法摊销。 倘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各部分的可使用年期并不相同,该项目各部分的成本将按合理基础分配,而每部分将作个别折 旧。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於各财政年度年底予以审核,在适当情况下加以调整。 包括已初步确认的任何重要部分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於被出售或预计其使用或出售不再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於资产终止确认年度因其出售或报废并在损益表确认的任何盈亏乃有关资产的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账面值的差额。 在建工程指在建中的物业或厂房,以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且并未计算折旧。成本包括於兴建期间的直接建筑成本 及有关借款的资本化借贷成本。在建工程在完成及达到可使用状况时重新归类至适当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或投资物业类 别。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所单独收购的无形资产於初步确认时按成本计量。业务合并中所收购无形资产的成本为收购日期的公允值。无形资产的 可使用年期乃评估为有限或无限。具有限年期的无形资产其後於可使用经济年期摊销,并於该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 作减值评估。具有限可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期及摊销方法须至少於每个财政年度年底审核。 研究及开发成本 所有研究成本均於产生时在损益表扣除。 开发新产品项目所产生的开支只会在下列情况下拨充资本并作递延处理:本集团可确定完成该项无形资产以作使用或出 售用途在技术上为可行;本集团有意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并能够使用或出售该项资产;该项资产日後将如何产生经济利 益;完成该项目的可用资源充足;以及有能力在开发过程中可靠地计量开支。不符合此等标准的产品开发开支在产生时 支销。 递延开发成本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开发成本采用直线法在相关产品投入商业生产之日起不超过五年的使用年限 内摊销,惟新能源汽车采用单位生产法摊销则除外。 2012年年报 4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续) 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并按直线基准於其估计可使用年限於5至10年内摊销。 技术 技术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并按直线基准於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於5年内摊销。 软件 软件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并按直线基准於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於5年内摊销。 经营租赁 倘属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回报及风险保留於出租人的租约,则列作经营租赁处理。当本集团为出租人时,本集团於经 营租赁下租出的资产包括在非流动资产内,根据经营租赁应收的租金以直线法按租赁年期计入损益表内。当本集团为承 租人时,根据经营租赁应付的租金以直线法按租赁年期於损益表扣除。 经营租赁下的预付地价首先按成本列账,其後按直线法於租赁年期内确认。倘租赁付款不能於土地及楼宇设施间可靠分 配,则全部租赁付款计入土地及楼宇成本作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融资租约。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初步确认及计量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界定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及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投 资,或作为在实际对冲中指定为对冲工具的衍生工具(如适用)。本集团在初步确认时厘定其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 最初确认时按公允值加交易成本计量,惟倘金融资产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则除外。 所有一般买卖的金融资产概於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买卖该资产的日期)予以确认。一般买卖乃指按照一般市场规定或惯 例在一定期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 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4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後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其後计量视乎其以下分类而定: 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如购入以於短期卖出,则分类为持作买卖金融 资产。除非衍生工具(包括个别嵌入式衍生工具)指定作为有效对冲工具(定义见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否则亦列为持作 买卖。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须按公允值於财务状况表列账,并将公允值正数变动净额在损益表呈列为其他收入及收 益,而公允值负数变动净额则在损益表呈列为融资成本。该等公允净值变动并无包括相关金融资产所得任何股息或利 息,而按下文「收益确认」载述的政策予以确认。 於初步确认时指定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仅当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标准达成後,方会於初步确认当日 予以指定。 本集团评估其以公允值计量并以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持作交易类),以评估近期内出售意向是否仍属合理。倘於特殊情 况下,本集团因无活跃市场而未能买卖该等金融资产,而管理层於可预见未来出售该等金融资产的意向变动巨大,本集 团可选择重新分类该等金融资产。以公允值计量并以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时,乃根据其性质而分类为贷款及应 收款项、待售金融资产或持至到期投资。该评估并不影响指定为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任何金融资产於指定过程中采用公 允值选择权,原因是该等工具於初步确认後无法进行重新分类。 倘经济特点及风险并无密切与主合约关连,而主合约并非持作交易或以公允值计量并以计入损益,则主合约内的嵌入式 衍生工具入账作独立衍生工具,并以公允值计账。该等嵌入式衍生工具按公允值计量,於损益表按公允值变动确认。重 新评估仅在合约条款出现变动致使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修改,在有需要时根据合约作出。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为具有固定或可确定付款,但在活跃市场中并无报价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步计量後,该等资产其後用 实际利率方法按摊销成本减任何减值拨备列账。摊销成本乃於计及任何收购折价或溢价後计算,并包括属於实际利率一 部分的费用。该等贷款及应收款项遭终止确认、出现减值或进行摊销时产生的盈亏於损益表确认。实际利率摊销计入损 益表内的其他收入及收益。减值所产生亏损於损益表确认为贷款融资成本及应收款项的其他开支。 2012年年报 5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为上市股本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既非分类为持作买卖亦非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股本投资, 均列为可供出售股本投资。本类别下债务证券为计划不定期持有及因应流动资金需求或市场状况变化而可能出售者。 初始确认後,可供出售金融投资其後按公允值计量,而未变现收益或亏损於可供出售投资重估储备中确认为其他全面收 入,直至投资终止确认(届时累计收益或亏损於损益账内确认),或直至投资被厘定为已减值(届时累计收益或亏损由可供 出售投资重估储备 重新分类至损益表内的其他开支)。持有可供出售金融投资期间的所得利息及股息分别计入利息收 入及股息收入,并按照以下「收入确认」所列载有关政策作为其他收入於损益表内确认。 当权益投资不能因(a)合理公允值估计范围的多样性足以应付该投资或(b)范围内多项估计的或然率不能被合理评值及用 於估计公允值而未能可靠地计量,该等证券则按成本值减任何减值亏损入账。 本集团评估於短期内出售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能力及意图是否仍然适合。当於特殊情况下,本集团由於市场不活跃而 未能买卖该等金融资产及管理层希望在可预见将来出售该等金融资产的意图发生重大变化,则本集团可选择对该等金融 资产进行重新分类。若金融资产符合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定义且本集团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将其持有或持有至到期,则 允许将其重新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只有在实体有能力及意图持有金融资产至到期日时,方可将其重新分类为持有至 到期类别。 至於未重新归入可供出售类别的金融资产,於重新分类当日的公允值账面值为其新摊销成本,而已於权益内确认的该资 产任何早前收益或亏损,将按实际利率於损益内摊销至投资的剩余年期。任何新摊销成本值与到期金额的差额亦按实际 利率摊销至资产的剩余年期。倘资产随後厘定为已减值,则已於权益入账的金额将重新分类为损益。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或如适用,金融资产其中一部分或一组类近金融资产其中部分)在下列情况下终止确认: ? 自该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届满;或 ? 本集团已转让其收取来自该资产的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已根据「转递」安排就向第三者承担责任全数支付款项,且 无重大延误,并(a)已转让该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b)无转让或保留该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惟已 转让该资产的控制权。 倘若已转让其自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或订立转递安排,本集团会评估其有否保留该资产所有权的风险及回报以及其 程度。当并无转让或保留该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亦无转让该资产的控制权,则该资产按本集团继续参与该资产 的程度确认。就此而言,本集团亦将其确认为相关负债。已转让资产及相关负债计量时,乃基於反映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及责任。 倘以担保已转让资产的方式继续参与,乃按该资产的原账面值及本集团可能需要支付的最高代价两者的较低者计量。 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4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间评估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有否出现任何减值的客观迹象。倘且仅倘因初步确认资产後发生的一 项或多项事件导致存在客观减值迹象(一项已发生的「亏损事件」),而该项亏损事件对该项或该组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 金流量所造成的影响能可靠地估计,则该项或该组金融资产会被视作减值。减值迹象可包括一名或一组借款人正面临重 大经济困难、违约或未能偿还利息或本金、彼等有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有可观察得到的数据显示估计未 来现金流量出现可计量的减少,例如欠款数目变动或出现与违约相关的经济状况。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 就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而言,本集团首先会按个别基准就个别属重大的金融资产或按组合基准就个别不属重大的 金融资产,评估是否存在客观减值迹象。倘本集团厘定按个别基准经评估的金融资产(无论具重要性与否)并无客观迹 象显示存有减值,则该项资产会归入一组具有相似信贷风险特性的金融资产内,并共同评估减值。经个别评估减值的资 产,其减值亏损会予以确认或继续确认入账,而不会纳入共同减值评估之内。 倘有客观证据显示已产生减值亏损,则以资产的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产生的日後信贷亏损)之间的差 额计量亏损金额。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於初步确认时计算得出的实际利率)贴现。倘贷款乃 浮动利率计息,则计量任何减值亏损的折让率为现有实际利率。 该资产的账面值可直接或透过使用备抵科目来扣减,而其亏损在损益表中确认。利息收入持续按减少账面值累计,并采 用贴现未来现金流量的利率累计,以计量减值亏损。当日後收回不可实现而抵押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时,贷款连同相 关备抵将予以撇销。 倘估计减值亏损金额其後增加或减少,乃与确认减值後发生的事件有关,则以往确认的减值亏损将透过调整备抵增加或 减少。倘撇减延後收回,则其回收额计入损益表。 按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 倘有客观证据显示因公允值未能可靠计算而不以公允值入账的无市价权益工具出现减值亏损,则亏损金额按该资产账面 值与以同类金融资产当前市场回报率贴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该等资产的减值亏损不予拨回。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可供出售金融投资是否存在客观证据显示一项或一组投资出现减值。 倘若可供出售资产出现减值,其成本(扣除任何主要付款及摊销後)与当前公允值的差额扣除先前在损益表确认的任何减 值亏损後的金额,乃从其他综合损益中删除并在损益表确认。 就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股本投资而言,客观证据包括投资的公允值大幅或长期低於其成本值。厘定「大幅」或「长期」需要作 出判断。「大幅」相对於投资的原来成本评估,「长期」则相对於公允值低於其原来成本的期间评估。倘若有证据表明存在 减值,则累计亏损(按收购成本与当前公允值的差额扣除该投资先前在损益表确认的任何减值亏损计量)乃从其他综合损 益中删除并在损益表确认。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股本投资的减值亏损不会通过损益表拨回。减值後公允值的增加直接在其 他综合损益中确认。 2012年年报 5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金融负债 初步确认及计量 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金融负债列账为以公允值计量并以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贷款及借贷,或分类为有效对冲法内 对冲工具所指定的衍生工具(如适用)。本集团於初步确认时分类为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於初步确认时按公允值确认,而贷款及借贷则扣除直接应占交易成本净额确认。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计息贷款及借贷。 後续计量 金融负债的後续计量视乎其以下分类而定: 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持作买卖金融负债及於首次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负 债。 金融负债如购入以於短期卖出,则分类为持作买卖金融负债。此分类包括由本集团订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并非香港会计 准则第39号界定对冲关系所指定的对冲工具。个别内含衍生工具亦分类为持作买卖金融负债,惟被指定为有效对冲工具 则除外。持作买卖负债的盈亏於损益表中确认。於损益表中确认的公允值盈亏净额并不包括该等金融负债的任何已扣除 利息。 於初步确认时指定以公允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仅当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标准达成後,方会於初步确认当日 予以指定。 贷款及借贷 初步确後,计息贷款及借贷其後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惟折让影响甚微,就此而言则按成本列账。损益於负 债终止确认时采用实际利率摊销程序於损益表内予以确认。 计量摊销成本时,计及收购的任何折让或溢价及属实际利率的费用或成本。实际利率摊销入账损益表内融资成本。 财务担保合约 本集团发行的财务担保合约乃为由於特定债务人未能根据债务工具条款於债务到期时偿付,而须本集团作出付款以就产 生的损失赔偿持有人的合约。财务担保合约初步按其公允值确认为负债,并就发行担保直接产生的交易成本作出调整。 初次确认後,本集团以下列两者较高者计算财务担保合约:(i)於结算日履行现有责任所须开支的最佳估计;及(i)初步确 认金额减(如适用)累计摊销。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於负债的责任已解除或注销或届满时终止确认。 当现有金融负债为同一贷款人以大致上不同条款的负债取代时,或现有负债的条款有重大修改时,有关交换或修改则被 视为终止确认为原有负债及确认为一项新负债,而有关账面值的差额乃於损益表确认。 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4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抵销金融工具 仅於具现有可执行法定权利抵销确认金额及有意按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方会 互相抵销并於财务状况表内呈报净额。 金融工具的公允值 於活跃市场上买卖金融工具的公允值乃参照所报市价或买卖商报价(好仓的买价及淡仓的沽盘价)厘订,未扣除交易成 本。就未於活跃市场买卖的金融工具,其公允值采用适当估值法厘订。相关估值法包括采用近期公平磋商原则市场交 易、参照其他大致相似工具的现行市值及折让现金流分析。 衍生金融工具 初步确认及其後计量法 本集团使用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其外币风险。该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按订立衍生合约当日的公允值确认, 其後按公允值计量。衍生工具在公允值为正数时以资产列账,而为负数时则以负债列账。 衍生工具公允值变动产生的任何盈亏直接计入损益表,而现金流对冲的实际部分则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列账。成本按加权平均基准厘定,而倘为在制品及制成品,则包括直接原料、 直接工资及适当比例的经常费用。模具成本按生产过程产生的实际成本厘定。可变现净值根据估计售价减完成及出售所 产生的任何估计成本厘定。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就合并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及一般於购入後三个月内到期,可随时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但价值改变风险不大的短期高变现能力投资,减需按要求偿还的银行透支,为本集团现金管理的组成部分。 就财务状况报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及性质与现金相似而其使用不受限制 的资产。 拨备 倘因过去事件而须承担现有责任(法定或推定),且日後很可能须以资源清偿此等责任时,则会确认拨备,惟责任金额须 可作出可靠估计。 当折现的影响重大时,确认拨备的数额为於报告期末预期需要清偿责任的未来开支的现值。因时间流逝而增加的折现值 计入损益表中的融资成本内。 本集团就部分产品提供保用而计提的拨备乃按销量及过往的维修及退回情况折现至其现值(倘适用)确认入账。 2012年年报 5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本期及递延税项。损益外确认项目相关的所得税於损益表外确认,或於其他全面收入内确认,或直接於权益 确认。 本期或过往期间的本期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根据报告期末已实施或生效的税率及税法,并计及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现行诠 释及惯例,按预期可自税务机关收回或向税务机关缴付的金额计量。 於报告期末的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其在财务报告账面值之间的所有暂时性差异,须按负债法计提递延税项拨备。 除下述者外,本集团均会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 倘若递延税项负债产生自一项交易(并非业务合并)初始确认的资产或负债,而於该项交易进行时对会计盈利或应 课税盈利或亏损均无影响;及 ? 就有关附属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的应课税暂时性差异而言,倘若拨回暂时性差异的时间可以控制,以及暂时性差异 不大可能在可见将来拨回。 除下述者外,本集团均会就所有可扣税暂时性差异、承前未用税收抵免及未用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递延税项资 产仅限於日後很大可能出现应课税盈利,用作抵销该等可扣税暂时性差异,以及可动用承前未用税收抵免及未用税项亏 损时,方会确认: ? 倘若有关可扣税暂时性差异的递延税项资产产生自一项交易(并非业务合并)初始确认的资产或负债,而於该项交 易进行时对会计盈利或应课税盈利或亏损均无影响;及 ? 就有关附属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的可扣税暂时性差异而言,仅会在暂时性差异很有可能在可见将来拨回,以及出现 应课税盈利可对销该等暂时性差异时,方会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於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倘不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盈利用作抵销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则减 少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倘应课税盈利可能有足够令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回收时,则於各报告期末重新评估未确 认的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按变现资产或偿还负债期间的预期适用税率,以於报告期末已经生效或大致上已经生效的税率(及税 法)为基准计算。 倘现有可依法执行权利,容许本期税项资产抵销本期税项负债,而该递延税项涉及同一税务实体及同一税务机关,则递 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予以对销。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是在合理确保将可收取补贴及符合所有附带条件时按其公允值予以确认。当补贴与一项开支项目有关,则该等 补贴於拟用作补偿的成本支出期间内按系统基础确认为收入。 当补贴与一项资产有关,则其公允值会计入递延损益账,并按均等年度分期,於有关资产的预期可使用年期拨回损益 表,或自该项资产的账面值中扣除并透过减少折旧开支方式计入损益表。 5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4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收益确认 当本集团可能有经济收益并能可靠计算收益时,收入按下列基准予以确认: (a) 货物销售收益,倘本集团对已售货品已无一般所有权应有的管理权或有效控制权,则於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及回报转 予买家後确认; (b) 提供服务收益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进一步详情载於下文「服务合约」的会计政策; (c) 租金收入按租赁年期的时间比例基准确认; (d) 利息收入按应计基准以实际利率方法将金融工具在预期可使用年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收入折现至金融资产的账面净额 的利率确认; (e) 相关服务提供後的分包合同收入及组装服务收入。 服务合约 提供服务的合约收益包括协定的合约金额。提供服务的成本包括劳工及提供服务的其他直接应计人力成本以及应占经常 支出。 提供服务的收益乃按交易完成进度百分比确认入账,惟收益、所产生成本及估计交易完成成本能被可靠计量。完成百分 比乃参照至今录得的成本对根据有关交易将录得的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倘无法可靠计量合约成果,确认的收入仅为可收 回的开支。 管理层一旦预期有任何可预见亏损,即会就此计提拨备。 至今产生的合约成本加已确认溢利减已确认亏损超逾进度账款者,多出金额视作应收合约客户款项处理。进度账款超逾 至今产生的合约成本加已确认溢利减已确认亏损者,多出金额视作应付合约客户款项处理。 雇员福利 雇员假期权利 雇员享有的年假及长期服务假期於应计予雇员时确认。本公司就截至报告期末因雇员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年假及长期服务 假期作出估计负债拨备。 雇员享有的病假及产假於休假时始行确认。 退休福利责任 根据中国规则及法规所规定,本公司於中国注册的附属公司须为所有中国雇员向国家营办的退休计划供款,比率介乎基 本薪金的11%至13%,由地方政府预先厘定。国家营办的退休计划负责应付退休雇员的全部退休福利责任,除年度供 款外,本集团并无进一步责任支付实际退休福利付款或其他退休後福利。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集团并无提供其他退休或离职福利。 雇员退休福利成本按应计基准於年度损益表确认。 2012年年报 5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雇员福利(续) 医疗福利 本集团向多个中国有关市级及省级政府安排的界定供款医疗福利计划供款,有关供款於产生时支销。 住房公积金 本集团以每月供款形式参予中国政府所筹组的定额供款住房公积金计划。本集团的计划供款乃於产生时支销。 借款成本 收购、建筑或生产合资格资产(即有需要用投入大量时间准备作其拟定用途或出售的资产)直接应占的借款成本拨作资 本,作为该等资产的部分成本。该等借款成本在资产大致可用作其拟定用途或出售时不再拨作资本。拟用作合资格资产 开支的特定借款作暂时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自拨作资本的借款成本中扣除。全部其他借贷成本於其产生期间支销。借 贷成本包括实体因借贷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其他费用。 外币 此等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的功能及呈报货币人民币列报。本集团内各实体均自行决定其功能货币,而各实体的财务报表 所包含的项目均采用该功能货币计量。本集团成员公司所录得外币结算交易最初以交易当日的功能货币汇率记录。以外 币计算的货币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末的功能货币汇率换算。结算或换算货币项目时产生的差额於损益表中确认。 以外币历史成本计算的非货币项目按首次交易当日的汇率换算。以外币公允值计算的非货币项目按厘定公允值当日的汇 率换算。换算非货币项目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按公允值计量,按确认该项目的公允值变动的收益或亏损一致的方法处理 (即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已确认的项目的公允值收益或亏损,其汇兑差额亦分别於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确认)。 若干海外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以外之货币。於报告期末,该等实体的资产与负债按报告期末的汇率换算为本公 司的呈报货币,而其损益表则按年度的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换算产生的汇率差额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并累计入外汇波动储备。出售海外业务时,有关该特定海外业务的其他全面 收入部分已於损益表确认。 收购海外业务产生的任何商誉及对因收购产生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的任何公允值调整,均视作境外业务的资产及负 债,并按结算汇率换算。 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 主要会计判断及估计 编制本集团的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对报告日期的收益、开支、资产及负债的报告金额及其附带的披露以及或有负债的披 露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该等假设及估计并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出现需要对将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产生 重大调整。 判断 於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除涉及对财务报表内已确认金额构成重大影响的该等估计项目外,管理层已作出以 下判断: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已就若干土地及楼宇订立合约性经营合约。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根据评估该等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厘订为经营租 赁,乃因该等资产所有权的全部回报及风险并无转入本集团。 分派股息产生的预扣税递延税 本集团乃根据派付股息的时间判断厘定是否应计若干附属公司分派的股息产生的预扣税(由相关税务司法权区徵收)。本 集团认为,倘於可预见未来不大可能分派盈利,则毋须就有关预扣税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项负债提供拨备。进一步详情载 於财务报表附注32。 估计不确定因素 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以及於报告期末其他主要估计项目不确定因素之来源(其具导致下个财政年度内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须 作出重大调整之重大风险)阐述如下。 商誉减值 本集团最少每年一次决定商誉有否减值,此须估计获分配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之现值。本集团估计现值,须要估计现金 产生单位之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以及须要选出合适之贴现率,以计算现金流量之现值。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商誉的账面值为人民币65,914,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65,914,000元)。其他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6。 非金融资产减值(商誉除外) 本集团会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所有非金融资产有否出现任何减值迹象。年期无限的无形资产将於每年及出现该迹象时进行 减值测试。其他非金融资产则於出现其帐面值可能不可收回的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公允值或现金产生单位超逾可 回收金额时,即高出其公允值减出售成本及使用值,减值予以确认。计量公允值减出售成本时,按约束销售交易根据公 平合理基准交易类似资产可得数据,或可得市价减出售资产所产生的应计费用而得出。当计算使用价值时,管理人必须 估计来自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合适的贴现率以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 2012年年报 5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判断及估计(续) 估计不确定因素(续)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计量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摊销无形资产时,乃於物业及设备及无形资产项目投入使用当日起计,根据其估计 可使用年限按直线法基准计算,或及其估计剩余价值、估计可使用年限或估计总产量後按生产单位基准计算而得出。估 计可使用年限或总产量反映董事期内预期本集团拟将透过其使用物业、厂房及设备或无形资产而获取未来经济利益。 递延税项资产 仅在可能取得未来应课税盈利作扣减亏损的情况下,方确认由未动用税项亏损产生之递延税项资产。在厘定可予确认之 递延税项资产的款额时,须根据可能的时间、未来应课税盈利水平连同未来税项计划策略作出重大管理层判断。与已 确认税项亏损有关的递延税项资产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为人民币45,411,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98,950,000元)。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确认税项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178,488,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781,842,000元)。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2。 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乃根据於财务报表附注2.4中研究及开发成本的会计政策拨充资本。在厘定拨充资本的款项时,管理层须就资 产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适用的折现率及所得利益的预计期限作出假设。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拨充资本开发 成本的账面值的最佳估计为人民币3,529,221,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2,334,587,000元)。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 17。 产品保用拨备 本集团作出的产品保用拨备乃根据销量及维修及退货水平方面的过往经验确认,并适当贴现至其现值。管理层於各报告 期末检讨及调整拨备以确认最佳估计。 呆账应收款项拨备 管理层透过厘定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影响呆账的可回收性,如债务人无力偿债或可能有严重的财政困难而对应收账款呆 账作出拨备。管理层於各结算日重新评估应收呆账款项拨备。 根据成本及市场两者中之较低者撇销存货 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本集团自成本中将存货撇销至变现净值,并利用成本及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对滞销及废弃产品作 出拨备。本集团重新评估拨备,以於结算日逐项将存货价值减至变现净值项目。 6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 . 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层而言,本集团按其产品及服务设立业务部门,其可呈报经营分部如下: (a) 二次充电电池及其他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锂离及镍电池,主要应用於手机、电动工具及其他便携式电子工具以 及新能源产品; (b) 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手机结构件,例如外壳、键盘及提供组装服务; (c) 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汽车、与汽车相关的模具及部件;及 (d) 「其他」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的非制造业务。 管理层独立监控本集团经营分部业绩,以便就资源配置及表现评估制定决策。评估分部表现时,乃按可呈报分部溢利得 出,即计量持续经营业务所得除税前经调整溢利。计量所得除税前经调整溢利时,与本集团的所得除税前盈利一致,惟 利息收入、融资成本、股息收入连同营业总部及公司开支则不按此法计量。 分部资产并无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商誉、可供出售投资及其他未分配营业总部及企业资产,乃因该等资产按集团层面管 理。 分部负债并无包括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应付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营业总部及企业负债,乃因该等负债按 集团层面管理。 各业务间的销售及转让乃经参考与第三者交易时的售价,按当时市价进行交易。 2012年年报 6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经营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二年 二次充电电池 手机部件及 汽车及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及其他产品 组装服务 相关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分部收益 向外界客户销售 4,674,513 17,155,458 22,550,887 - 44,380,858 各分部间的销售 1,731,175 637,000 44,122 - 2,412,297 其他(包括来自销售原材料及 出售废料的其他总收入) 38,409 198,509 1,126,791 - 1,363,709 税金及附加费 23,462 118,819 966,926 - 1,109,207 6,467,559 18,109,786 24,688,726 - 49,266,071 对账: 各分部间的销售撇销 (2,412,297) 其他总收入撇销 (1,363,709) 税金及附加费撇销 (1,109,207) 收益-向外界客户销售 44,380,858 分部业绩 对账: (160,237) 438,136 1,057,723 - 1,335,622 各分部间的业绩撇销 (300,790) 利息收入 50,518 股息收入及未分配收益 650,843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583,029) 融资成本 (862,439) 除税前盈利 290,725 分部资产 13,058,211 16,129,440 39,258,525 181 68,446,357 对账: 各分部间应收款项撇销 (1,613,054) 各分部间销售未变现溢利撇销 19,923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3,154,581 资产总值 70,007,807 6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 . 经营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二年 二次充电电池 手机部件及 汽车及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及其他产品 组装服务 相关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分部负债 3,127,240 5,059,404 19,605,524 167 27,792,335 对账: 各分部间应付款项撇销 (1,613,054)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19,684,155 负债总额 45,863,436 其他分部资料: 损益表已确认物业、厂房 及设备项目的减值亏损 - 9,715 - - 9,715 损益表已确认其他 无形资产项目的减值亏损 - - 30,151 - 30,15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 4,417 8,640 894 - 13,951 折旧及摊销 899,397 874,232 1,585,700 - 3,359,329 资本开支 1,801,731 1,510,529 4,474,026 - 7,786,286 2012年年报 6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经营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一年 二次充电电池 手机部件及 汽车及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及其他产品 组装服务 相关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分部收益 向外界客户销售 4,620,074 19,556,707 22,135,501 - 46,312,282 各分部间的销售 751,941 626,528 66,108 - 1,444,577 其他(包括来自销售原材料及 出售废料的其他总收入) 317,977 354,161 872,785 - 1,544,923 税金及附加费 14,414 61,541 893,759 - 969,714 5,704,406 20,598,937 23,968,153 - 50,271,496 对账: 各分部间的销售撇销 (1,444,577) 其他总收入撇销 (1,544,923) 税金及附加费撇销 (969,714) 收益-向外界客户销售 46,312,282 分部业绩 对账: (121,524) 1,035,755 1,898,305 (4) 2,812,532 各分部间的业绩撇销 (345,978) 利息收入 54,822 股息收入及未分配收益 581,157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632,787) 融资成本 (742,262) 除税前盈利 1,727,484 分部资产 12,620,120 18,433,707 35,043,063 54 66,096,944 对账: 各分部间应收款项撇销 (1,653,208) 各分部间销售未变现溢利撇销 (158,950)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2,596,250 资产总值 66,881,036 6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 . 经营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一年 二次充电电池 手机部件及 汽车及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及其他产品 组装服务 相关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分部负债 2,521,836 6,662,830 16,323,717 - 25,508,383 对账: 各分部间应付款项撇销 (1,653,208)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19,045,725 负债总额 42,900,900 其他分部资料: 损益表已确认物业、厂房 及设备项目的减值亏损 - 80,179 - - 80,179 损益表已确认其他 无形资产项目的减值亏损 - - 72,000 - 72,00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 2,321 1,025 6,068 - 9,414 折旧及摊销 524,149 1,013,455 1,256,051 - 2,793,655 资本开支 3,340,338 953,661 6,177,929 - 10,471,928 * 资本开支包括添置其他无形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预付土地租金。 2012年年报 6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经营分部资料(续) 地区资料 (a) 来自外界客户的收益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37,632,130 39,396,563 印度 1,818,586 1,474,640 欧洲 1,242,926 332,318 美国 741,179 411,337 其他 2,946,037 4,697,424 44,380,858 46,312,282 上述收益资料乃根据客户地区获取。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45,412,653 42,978,474 印度 360,617 430,043 匈牙利 40,800 24,411 其他 57,868 49,076 45,871,938 43,482,004 上述来自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根据资产地区获取,惟未计及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 主要客户的资料 收益约人民币4,824,912,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7,217,542,000元),来自单一客户的二次充电电池及其他产品分 部及手机部件分部销售,包括对与相关客户处於共同控制下的集团实体的销售。 6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5 .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即指本集团的营业额,乃指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及所提供的组装服务费拨备後出售货物的发票净值。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本集团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收入 销售货品 37,363,140 37,977,519 组装服务收入 7,017,718 8,114,581 加工费 - 220,182 44,380,858 46,312,282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6 50,518 54,822 租金收入总额 16,480 26,160 出售废品收益 182,332 305,173 来自供应商的罚金 74,185 26,991 已过期及不可由债权人收回金额 9,192 14,853 可供出售投资(於出售时自权益转拨) 13,314 - 其他 77,311 57,572 收益 出售於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收益 6 - 502,543 423,332 988,114 2012年年报 6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 除税前盈利 本集团除税前盈利乃扣除下列各项後计算: 本集团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销售存货的成本 33,504,413 31,449,876 已提供服务的成本 5,532,797 7,808,570 折旧 14 3,019,857 2,515,718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14 9,715 80,179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17 30,151 72,000 摊销非开发成本的其他无形资产**** 17 35,433 38,493 研究及开发成本: 递延开支摊销* 17 200,819 123,455 本年度开支 1,150,419 1,373,861 1,351,238 1,497,316 根据经营租赁的最低租金: 土地及楼宇 17,427 20,632 核数师薪酬 7,315 9,707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及监事薪酬(附注9)): 工资及薪酬 6,718,811 6,934,657 福利 62,991 94,088 退休金计划供款 447,987 401,829 7,229,789 7,430,574 土地租金摊销 15 103,220 83,614 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关的资产摊销 32,375 32,37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 13,951 9,414 汇兑差异净额** 31,275 39,875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 24 71,432 158,210 拨回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亏损 24 (4,360) (11,954) 存货减值*** 217,320 186,811 产品保用拨备 31 34,829 270,346 * 本年的递延摊销成本计入合并损益表中的「行政开支」。 ** 本年度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其他无形资产减值、汇兑差异净额及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计入合并损益表中的「其他开 支」。 *** 年内存货减值计入合并损益表中的「销售成本」。 ****年内摊销非开发成本的其他无形资产计入合并损益表中的「行政开支」。 6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7 . 政府拨款及补贴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与资产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附注(a)) 62,010 42,318 其他 56,482 30,342 与收入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附注(b)、(c)) 222,285 - 基础研发活动补贴(附注(d)) 81,950 110,040 利息补贴(附注(e)) 26,352 20,000 其他 101,3 08 98,521 550,387 301,221 (a) 於二零零八年,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比亚迪汽车取得政府补贴,合共为人民币864,647,000元,乃由地方政府提供,旨在 为汽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提供支持。政府拨款并无明确规定任何偿还条款或须符合的其他条件。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人民币62,010,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42,318,000元)於摊销相关研究及开发成本後确认为政府拨款收入。 (b) 於二零一二年,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取得政府补贴,合共为人民币100,000,000元, 乃由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提供,旨在为汽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提供支持。二零一二年,人民币100,000,000元(二零一一 年:人民币50,000,000元)确认为政府拨款收入。 (c) 於二零一二年,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取得政府补贴,合共为人民币122,285,000元(每辆人 民币500至800元),乃由西安高新区提供,旨在授予比亚迪汽车於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生产并列入中国政府节能产 品惠民工程项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车辆。 (d) 於二零一二年,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收到陕西省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对二零一二年一 月至九月在商洛生产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进行扶持补贴,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以及对商洛比亚迪实业流动资金补助人民 币51,950,000元。 (e) 於二零一二年十月,比亚迪汽车取得政府补贴,合共为人民币26,352,000元,乃由西安高新区提供,作为流动贷款利息补贴。 2012年年报 6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银行借贷利息 与还款期在五年内的贷款有关 1,022,471 765,694 与还款期超过五年的贷款有关 74,339 76,268 贴现票据的银行开支 176,940 229,126 1,273,750 1,071,088 减:资本化利息 (411,311) (328,826) 862,439 742,262 年内决定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的平均资本化率为5.97%(二零一一年:5.45%)。 9. 董事及监事薪酬 根据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161条,本年度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披露如下: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袍金 450 413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 4,955 6,414 退休金计划供款 40 6 4,995 6,420 5,445 6,833 (a) 独立非执行董事 於本年度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袍金如下: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李东女士 150 150 武常岐先生 150 150 林佑任先生(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辞任) - 67 李连和先生(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获委任) 150 46 450 413 於本年度概无其他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二零一一年:无)。 7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9 . 董事及监事薪酬(续) (b)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 薪金、津贴 袍金 及非现金利益 退休金计划供款 酬金总额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执行董事: 王传福先生 - 2,773 6 2,779 非执行董事: 吕向阳先生 - 150 - 150 夏佐全先生 - 150 - 150 最高行政人员: 严琛女士 - 950 17 967 张辉斌先生 - 50 - 50 李永钊先生 - 50 - 50 王珍女士 - 782 17 799 董俊卿先生 - 50 - 50 - 4,955 40 4,995 於本年度概无其他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二零一一年:无)。 本年度并无董事豁免或同意豁免薪酬之安排(二零一一年:无)。 薪金、津贴 袍金 及非现金利益 退休金计划供款 酬金总额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执行董事: 王传福先生 - 4,067 - 4,067 非执行董事: 吕向阳先生 - 150 - 150 夏佐全先生 - 150 - 150 监事: 严琛女士 - 1,099 3 1,102 张辉斌先生 - 50 - 50 李永钊先生 - 50 - 50 王珍女士 - 798 3 801 董俊卿先生 - 50 - 50 - 6,414 6 6,420 2012年年报 7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五位薪酬最高员工 年内五名薪酬最高雇员不含董事(二零一一年:一名)。年内余下五名(二零一一年:四名)薪酬最高员工均为非董事,其 薪酬详情如下: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 16,798 19,396 退休金计划供款 59 15 16,857 19,411 属以下薪酬范围的非董事最高薪酬雇员人数如下: 雇员人数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3,000,001元至人民币3,500,000元 4 - 人民币3,500,001元至人民币4,500,000元 1 - 人民币4,500,001元至人民币5,000,000元 - 4 5 4 11.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按年内於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盈利的16.5%(二零一一年:16.5%)作出拨备。其他地区的应缴利得税已按 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的适用税率计算。 本公司及其於中国注册的附属公司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适 用於国内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将由33%减至25%。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过渡性安排,适用於若干中 国附属公司的所得税率仅会於五年过渡期内由现时的18%逐步提升至统一税率25%。 於中国大陆经营的若干附属公司均确认属高新技术企业,并有权於年内享有企业所得税率减至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5%。 於中国大陆经营的若干附属公司均获准遵循西部大开发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并有权於年内享有企业所得税率减至 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5%。 於中国大陆经营的若干附属公司享有由首个获利年度起计免缴两年所得税的豁免权,并於随後三年可享所得税减半优惠。 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1.所得税(续)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本集团: 本年度-香港 本年度支出 2,307 58,791 本年度-印度 本年度支出 9,285 - 本年度-中国内地 本年度支出 265,887 288,759 递延(附注32) (199,644) (215,142) 本年度税项支出总额 77,835 132,408 按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所在司法权区法定税率计算的除税前盈利适用税项开支与按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开支的对 账,以及适用税率(如: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对账如下: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除税前盈利 290,725 1,727,484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 72,684 25.0 431,870 25.0 个别省份或地方机构颁布的较低税率 (125,043) (43.0) (265,636) (15.4) 应占共同控制实体及一家联营公司的溢利 1,295 0.4 (2,027) (0.1) 无须纳税的开支 43,651 15.0 38,134 2.2 未确认的税务亏损及可扣税暂时性差异 223,818 77.0 76,244 4.4 利用以前期间可抵扣亏损 (47,447) (16.3) (43,074) (2.5) 研究与开发成本的加计扣除 (91,123 ) (31.3) (103,103) (6.0)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费用 77,835 26.8 132,408 7.7 2012年年报 7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合并盈利包括一项已於本公司财务报表处理的盈利人民 币86,840,000元(二零一一年:盈利人民币1,050,013,000元)(附注34(b))。 13.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本年度盈利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份加权平均数目2,354,100,000股(二零 一一年:2,314,600,000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摊薄事件而言,所呈报的每股基本盈利概无作出任何调整,乃 因本集团於该年度内的普通股并无任何潜在摊薄影响。 每股基本盈利按以下基准计算: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盈利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 81,377 1,384,625 股份数目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股份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354,100,000 2,314,600,000 7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永久业权 租赁 办公设备 本集团 土地及楼宇* 物业装修 机器及设备 车辆 及家俱 在建工程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成本 7,718,238 19,271 19,732,024 141,635 2,969,497 9,190,558 39,771,223 累计折旧及减值 (727,487) (9,057) (7,079,690) (66,540) (1,165,066) - (9,047,840) 账面净值 6,990,751 10,214 12,652,334 75,095 1,804,431 9,190,558 30,723,383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6,990,751 10,214 12,652,334 75,095 1,804,431 9,190,558 30,723,383 增添 16,909 2,783 1,162,613 27,612 259,445 4,662,432 6,131,794 出售 (11,730) - (121,026) (3,762) (5,130) (6,553) (148,201) 减值 - - (9,715) - - - (9,715) 年内折旧拨备 (214,940) (3,372) (2,249,090) (22,406) (530,049) - (3,019,857) 转拨 2,417,170 - 3,179,806 129 366,192 (5,963,297) - 外汇调整 (8,785) - (8,617) 17 (327) (274) (17,986)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9,189,375 9,625 14,606,305 76,685 1,894,562 7,882,866 33,659,418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0,130,644 22,054 23,616,875 156,007 3,549,552 7,882,866 45,357,998 累计折旧及减值 (941,269) (12,429) (9,010,570) (79,322) (1,654,990) - (11,698,580) 账面净值 9,189,375 9,625 14,606,305 76,685 1,894,562 7,882,866 33,659,418 * 位於匈牙利的土地成本约283,736,000匈牙利福林,相当於人民币8,030,000元(二零一一年:相当於人民币 7,349,000元),为永久业权且并无折旧;位於日本的土地成本为300,000,000日元,相当於人民币21,900,000元 (二零一一年:相当於人民币21,835,000元),为永久业权且并无折旧。 **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仍在为账面值人民币2,881,050,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2,218,072,000元)的若干楼宇办理产权证。董事认为,本集团在取得物业所有权证方面并无主要障碍。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约人民币327,527,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327,793,000元)的本集团 若干机器项目已获质押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一般银行融资;账面净值约人民币258,833,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272,998,000元)的本集团若干在建工程项目已获质押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一般银行融资(附注30a)。 2012年年报 7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永久业权 租赁 办公设备 本集团 土地及楼宇* 物业装修 机器及设备 车辆 及家俱 在建工程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成本 6,880,678 12,592 14,855,875 129,749 2,225,397 7,401,358 31,505,649 累计折旧及减值 (553,023) (6,341) (5,272,547) (50,653) (745,972) - (6,628,536) 账面净值 6,327,655 6,251 9,583,328 79,096 1,479,425 7,401,358 24,877,113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6,327,655 6,251 9,583,328 79,096 1,479,425 7,401,358 24,877,113 增添 25,828 11,468 2,101,373 18,096 506,628 5,987,831 8,651,224 出售 (2) (4,481) (74,417) (1,343) (10,311) (2,921) (93,475) 减值 - - (80,179) - - - (80,179) 年内折旧拨备 (177,297) (3,024) (1,871,366) (20,663) (443,368) - (2,515,718) 转拨 881,498 - 3,038,969 152 273,805 (4,194,424) - 外汇调整 (66,931) - (45,374) (243) (1,748) (1,286) (115,582)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6,990,751 10,214 12,652,334 75,095 1,804,431 9,190,558 30,723,383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7,718,238 19,271 19,732,024 141,635 2,969,497 9,190,558 39,771,223 累计折旧及减值 (727,487) (9,057) (7,079,690) (66,540) (1,165,066) - (9,047,840) 账面净值 6,990,751 10,214 12,652,334 75,095 1,804,431 9,190,558 30,723,383 7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办公设备 本公司 楼宇 机器及设备 车辆 及家俱 在建工程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成本 1,172,565 1,080,816 11,107 169,187 105,120 2,538,795 累计折旧及减值 (171,695) (731,144) (9,337) (102,244) - (1,014,420) 账面净值 1,000,870 349,672 1,770 66,943 105,120 1,524,375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1,000,870 349,672 1,770 66,943 105,120 1,524,375 增添 3,217 34,306 756 12,333 15,581 66,193 出售 - (3,138) (73) (426) (720) (4,357) 减值 - - - - - - 年内折旧拨备 (28,197) (100,965) (1,448) (23,115) - (153,725) 转拨 7,754 52,812 27 1,934 (62,527) -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983,644 332,687 1,032 57,669 57,454 1,432,486 於二零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183,101 1,148,402 11,052 176,347 57,454 2,576,356 累计折旧及减值 (199,457) (815,715) (10,020) (118,678) - (1,143,870) 账面净值 983,644 332,687 1,032 57,669 57,454 1,432,486 2012年年报 7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办公设备 本公司 楼宇 机器及设备 车辆 及家俱 在建工程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成本 1,161,359 1,067,049 11,013 156,605 116,499 2,512,525 累计折旧及减值 (144,342) (637,972) (9,039) (88,412) - (879,765) 账面净值 1,017,017 429,077 1,974 68,193 116,499 1,632,760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 1,017,017 429,077 1,974 68,193 116,499 1,632,760 增添 11,470 12,197 681 9,228 27,683 61,259 出售 (4,481) (604) (74) (375) (405) (5,939) 年内折旧拨备 (27,660) (116,150) (856) (19,039) - (163,705) 转拨 4,524 25,152 45 8,936 (38,657) -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 1,000,870 349,672 1,770 66,943 105,120 1,524,375 於二零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172,565 1,080,816 11,107 169,187 105,120 2,538,795 累计折旧及减值 (171,695) (731,144) (9,337) (102,244) - (1,014,420) 账面净值 1,000,870 349,672 1,770 66,943 105,120 1,524,375 15.预付土地租金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於一月一日的账面值 4,306,363 4,475,372 27,617 28,299 增添 206,417 604,621 - - 转入开发中物业 - (683,024) - - 於年内确认 (103,220) (83,614) (682) (682) 外汇调整 (1,517) (6,992) -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 4,408,043 4,306,363 26,935 27,617 已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 其他应收款项的流动部分 (94,827) (98,762) (689) (689) 非流动部分 4,313,216 4,207,601 26,246 26,928 位於中国大陆的租赁土地根据中期租赁持有,位於印度的租赁土地根据长期租赁持有,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285,899,000元及人民币27,317,000元。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仍在就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3,273,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84,973,000元)的 若干租赁土地申请土地使用权证。董事认为本集团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方面并无任何障碍。 7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6 .商誉 本集团 人民币?000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成本 75,585 累计减值 (9,671) 账面净值 65,914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的成本,扣除累计减值 65,914 年内减值 -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成本及账面净值 65,914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75,585 累计减值 (9,671) 账面净值 65,914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的成本,扣除累计减值 65,914 年内减值 -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成本及账面净值 65,914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75,585 累计减值 (9,671) 账面净值 65,914 商誉减值测试 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商誉已分配至汽车及相关产品现金产生单位,以进行减值测试: 汽车及相关产品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乃按照使用价值计算法而厘定,其中以根据涵盖五年期间的财政预算作出并 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现金流量预测为基准。现金流量预测的折现率为11%至13%(二零一一年:11%至13%)。用於推 算汽车及相关产品单位五年以上期间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为0%至3%(二零一一年:0%至3%),低於汽车行业的长期 平均增长率。 2012年年报 7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商誉(续) 分配予各现金产生单位的商誉的账面值如下: 汽车及相关产品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商誉的账面值 65,914 65,914 计算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汽车及相关产品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时采用了假设。 管理层根据下列主要假设预测现金流量,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预算毛利-预算毛利的价值乃根据紧接预算年度前的年度内已达到的平均毛利(预期效率改善後有所增长)及预期市场发 展厘定。 折现率-折现率乃未考虑税务费用,并反映有关现金产生单位的特定风险。 原材料价格通账-用作厘定原材料价值通账的基准乃预算年度的物价指数。 主要假设的价值与外界资料来源一致。 8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7 .其他无形资产 本集团 开发成本 工业产权 技术 软件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的成本, 扣除累计摊销及减值 2,334,587 15,064 1,889 63,551 2,415,091 添置-内部开发 1,425,604 - - - 1,425,604 添置-收购 - 6,592 - 22,759 29,351 年内摊销拨备 (200,819) (5,735) (696) (29,002) (236,252) 年内减值* (30,151) - - - (30,151) 汇兑调整 - - - (189) (189)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29,221 15,921 1,193 57,119 3,603,454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4,227,224 67,730 6,052 209,158 4,510,164 累计摊销及减值 (698,003) (51,809) (4,859) (152,039) (906,710)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账面净值 3,529,221 15,921 1,193 57,119 3,603,454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的成本, 扣除累计摊销及减值 1,133,697 21,752 2,198 65,125 1,222,772 添置-内部开发 1,396,345 - - - 1,396,345 添置-收购 - 1,941 - 29,197 31,138 出售 - (484) - (727) (1,211) 年内摊销拨备 (123,455) (8,145) (309) (30,039) (161,948) 年内减值* (72,000) - - - (72,000) �蠖业髡� - - - (5) (5)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34,587 15,064 1,889 63,551 2,415,091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2,894,777 62,096 6,053 186,815 3,149,741 累计摊销及减值 (560,190) (47,032) (4,164) (123,264) (734,650)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账面净值 2,334,587 15,064 1,889 63,551 2,415,091 * 本集团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汽车的可呈报分部及相关产品相关的开发成本作出减值拨备人 民币30,151,000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法计算有关特定项目的开发成本的可收回金额厘定为零,原因是受影响项 目的开发已於年内终止。 2012年年报 8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其他无形资产(续) 递延开发成本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开发成本采用直线法在相关产品投入生产不超过五年内摊销,惟新能源汽车 自产品投入商业生产之日起使用单位生产法摊销。 本公司 工业产权 技术 软件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的成本, 扣除累计摊销 3,174 1,889 32,080 37,143 添置-收购 - - 13,435 13,435 年内摊销拨备 - (696) (15,947) (16,643)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74 1,193 29,568 33,935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7,579 6,052 101,340 124,971 累计摊销 (14,405) (4,859) (71,772) (91,036)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净值 3,174 1,193 29,568 33,935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的成本, 扣除累计摊销 2,742 2,198 31,289 36,229 添置-收购 1,272 - 16,165 17,437 出售 - - (58) (58) 年内摊销拨备 (840) (309) (15,316) (16,465)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74 1,889 32,080 37,143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7,579 6,053 87,904 111,536 累计摊销 (14,405) (4,164) (55,824) (74,393)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净值 3,174 1,889 32,080 37,143 8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8 .附属公司投资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 6,473,944 5,507,844 於报告期末日,除向附属公司作出为数约人民币3,681,804,000元之贷款属无抵押、按年利率4.20%至6.35%计息及须 於一年内偿还外,本公司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内的所有应收�u应付附属公司的款项均属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偿还或於 一年内偿还。 主要附属公司的详情如下: 注册 已发行 成立�u登记及 普通�u注册 本公司 名称 经营地点 股本的面值 应占权益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 间接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公司 中国�u 人民币160,000,000元 100% - 研究、开发、销售 (「比亚迪锂电池」)*** 中国大陆 及制造锂电池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中国�u 63,500,000美元 74.99% 25.01% 研究、开发、销售 (「比亚迪上海」)*** 中国大陆 及制造锂电池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u 人民币1,351,010,101元 99% - 研究、开发、销售 (「比亚迪汽车」)*** 中国大陆 和制造汽车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u 145,000,000美元 - 65.76% 制造、组装及销售 (「比亚迪精密制造」)***^ 中国大陆 手机部件及模组 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u 40,000,000美元 17.5% 82.5% 集成电路的设计、 (「比亚迪微电子」)*** 中国大陆 生产和销售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u 150,000,000美元 34% 66% 手机及其他消费类电子 (「比亚迪惠州」)*** 中国大陆 产品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普通住宅的开发 建设、出售、出租及 房地产物业的经营管理 (限於本公司员工自用) 比亚迪惠州电池有限公司 中国�u 150,000,000美元 10% 90% 锂离子电池及附件的 (「比亚迪惠州电池」)*** 中国大陆 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2年年报 8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附属公司投资(续) 注册 已发行 本公司 成立�u登记及 普通�u注册 应占权益百分比 名称 经营地点 股本的面值 直接 间接 主要业务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u 448,000,000美元 73.05% 26.95% 研究及开发汽车 (「深圳比亚迪汽车」)*** 中国大陆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440,000,000港元 - 65.76% 投资控股 (「比亚迪国际」)*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u 110,000,000美元 - 65.76% 高水平组装 (「比亚迪惠州电子」)***^ 中国内地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u 人民币1,050,000,000元 4.28% 94.77% 销售及分销汽车; (「比亚迪汽车销售」)** 中国内地 提供相关售後服务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u 人民币500,000,000元 - 100% 研究及开发汽车及部件 (「长沙汽车」)** 中国内地 长沙市比亚迪客车有限公司 中国�u 人民币121,780,000元 - 100% 研究及开发客车 (「长沙客车」)** 中国内地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u 人民币1,100,000,000元 91% 9% 研究、开发、制造及销售 (「商洛比亚迪」)*** 中国内地 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阵列 * 比亚迪国际为一间其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附属公司。 ** 该等附属公司均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有限公司。 *** 该等附属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中外合营企业。 ^ 该等附属公司由比亚迪国际(本公司附属公司之一)全资拥有。 董事认为,上表所列的本公司附属公司乃主要影响年度业绩或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的重大部分的附属公司。董事认为, 提供其他附属公司的详情会导致篇幅过於冗长。 8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9 .於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分占净资产 662,849 285,966 应收及应付共同控制实体的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披露於财务报表附注38(c)。 共同控制实体的详情如下: 所占百分比 所持注册 所有权 名称 资本详情 登记地点 权益 投票权 分占溢利主要业务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 人民币 中国�u 45% 40% 45%出租车业务、 出租有限公司 20,000,000元 中国大陆 广告及出租电动车 (「深圳鹏程」)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 人民币 中国�u 50% 50% 50%研发、销售及 新技术有限公司 1,500,000,000元中国大陆 制造汽车 (「比亚迪戴姆勒」) 所有上述投资由深圳比亚迪汽车持有,由本公司全部间接持有。 下表概括了本集团共同控制实体的财务资料: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应占共同控制实体的资产及负债: 流动资产 440,076 234,637 非流动资产 465,375 188,005 流动负债 (206,167) (133,525) 与本集团交易产生的未变现收益 (36,435) (3,151) 应占净资产 662,849 285,966 应占共同控制实体的业绩: 营业额 22,272 6,786 其他收入 - - 22,272 6,786 总支出 (75,842) (25,526) 税项 13,738 - 除税後溢利 (39,832) (18,740) 2012年年报 8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按成本计算的非上市股份 - - 291,825 291,825 应占资产净值 154,978 154,772 - - 收购的商誉 131,238 131,238 - - 286,216 286,010 291,825 291,825 联营公司的详情如下: 本集团应占 名称 所持注册资本的详情 注册地点 权益百分比例 主要活动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 人民币930,000,000元 中国�u 18% 研发、销售及制造 有限公司(「扎布耶锂业」)* 中国大陆 锂硼系列产品 * 未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或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网络另一成员公司审核。 董事认为,上表所列的本集团联营公司主要影响年度业绩或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的重大部分。董事认为,提供其他联营 公司的详情会导致篇幅过於冗长。 根据扎布耶锂业的章程细则,11名董事中有2名由本公司委任,对扎布耶锂业有较大的影响力。於扎布耶锂业的投资被 分类为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本集团於联营公司的股权全部包括本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 上述联营公司采用权益於该等财务报表内入账。 下表概述摘录自其管理账目或财务报表的本集团联营公司的财务资料。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资产 916,537 919,030 负债 58,019 61,655 收益 89,587 93,654 溢利�u(亏损) 1,143 (39,866) 8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1.可供出售投资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按公允值计算的上市权益投资: 中国大陆 2,985 15,192 2,985 8,470 年内,於其他综合损益表内确认的有关本集团可供出售投资的总收益为人民币1,107,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15,192,000元),其中人民币13,314,000元(二零一一年:无)由其他全面收益重新分类至年内损益表。 上述投资包括於股本证券的投资,该等股本证券乃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无固定到期日或票面利率。 22.发展中物业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根据中期租赁在中国大陆持有的土地,按成本: 於年初 798,990 115,966 添置 - 683,02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798,990 798,990 发展开支,按成本: 於年初 371,849 50,885 添置 601,699 320,96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973,548 371,849 1,772,538 1,170,839 预期收回的发展中物业: 超过一年以後 1,772,538 1,170,839 23 .存货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原材料 2,185,733 1,754,086 92,162 73,138 在制品 2,245,421 1,932,692 166,330 145,357 制成品 2,491,389 2,386,645 206,831 185,516 持作生产模具 422,290 522,374 18,303 20,575 7,344,833 6,595,797 483,626 424,586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人民币215,254,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261,625,000元)的存货已质 押为本集团银行贷款担保,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0(a)中。 2012年年报 8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应收贸易账款 6,548,904 5,747,594 870,995 792,640 应收票据 3,731,462 4,319,314 233,450 185,747 减值 (342,885) (284,826) (89,800) (94,557) 9,937,481 9,782,082 1,014,645 883,830 本集团销售汽车及其相关产品,通常其客户须以银行承兑�笃痹じ犊钕睢3�此之外,本集团与其客户的贸易条款大多属 赊账形式,惟新客户须通常预付款项除外。信贷期通常为一至三个月。本集团对每名客户均设有最高信用额。本集团 务求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维持严格监管,并设有监管部门以减少信贷风险。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审阅逾期结余。於报告期 末,本集团有若干信贷风险,原因为本集团自本集团最大客户及首五名最大客户的应收贸易账款分别为14%(二零一一 年:26%)及45%(二零一一年:60%)。本集团并无就其贸易应收款项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提升保障。应收 贸易账款为不计息。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後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三个月内 8,441,197 8,591,923 900,703 774,598 四个月至六个月 1,052,399 1,005,191 110,104 108,766 七个月至一年 66,965 170,288 176 466 一年以上 376,920 14,680 3,662 - 9,937,481 9,782,082 1,014,645 883,830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抵押应收票据(二零一一年:人民币75,675,000元)以担保本集团的银行贷款,详情 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0(a)中。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拨备的变动载列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於一月一日 284,826 146,563 94,557 95,446 确认的减值亏损(附注6) 71,432 158,210 - 414 拨回的减值亏损(附注6) (4,360) (11,954) (636) - 冲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9,061) (8,269) (4,121) (1,303) 外�蟮髡� 48 276 -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342,885 284,826 89,800 94,557 8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4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续) 个别减值贸易应收款项拨备人民币274,130,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245,555,000元)计入贸易应收款项减值的上述 拨备,扣除拨备前账面值为人民币414,233,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392,755,000元)。 个别减值贸易应收款项与曾有财务困难或拖欠利息及�u或本金额付款的客户有关,预期仅有小部分应收款项可回收。 并无考虑将予减值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未逾期亦未减值 8,231,291 8,696,894 879,581 726,255 逾期少於一年 1,478,662 927,504 131,936 156,984 9,709,953 9,624,398 1,011,517 883,239 概无逾期或已减值的应收账款与大量分散的客户有关,且该等客户最近均无拖欠款项记录。 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与多名独立客户有关,该等客户於本集团内有良好的往绩记录。基於过往经验,本公司董事认 为,由於信贷质量并无任何重大变动而结余被认为可悉数收回,故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 余持有抵押品或其他信贷提升保障。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应收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款项(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10,000,000元),本公司董事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2年年报 8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非即期部分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 1,396,371 4,327,200 9,568 6,824 土地使用权预付款项 111,961 - - - 1,508,332 4,327,200 9,568 6,824 即期部分 预付款项 622,801 697,490 8,551 21,857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561,402 1,551,195 33,750 496,810 员工借贷 42,019 47,387 1,989 3,471 2,226,222 2,296,072 44,290 522,138 计入上述结余的金融资产概无逾期或减值。计入上述结余的金融资产与并无近期拖欠款项记录的应收账款有关。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深圳比亚迪汽车和河津市鑫星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合同》,深圳比亚迪汽车向河津市鑫 星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其位於山西省河津市的机器设备、电力系统等资产(「承包资产」),用於生产轮总等汽车零部件产 品,承包期为四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日,总承包费为人民币129,500,000元,其中人民 币18,885,000元计入预付款项的即期部分。 2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附注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现金及银行结余 2,337,342 2,780,372 120,928 103,771 定期存款 1,346,624 1,268,074 - - 3,683,966 4,048,446 120,928 103,771 减:受限制银行存款: 已抵押存款 (i) (197,405) (311,06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i) 3,486,561 3,737,386 120,928 103,771 附注: (i)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抵押银行存款人民币197,405,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311,060,000元)已就银行融资人民 币197,405,000元(二零一一年:就银行融资人民币311,060,000元)而抵押。 (i)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以人民币(「人民币」)计值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达人民币2,955,930,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 2,964,096,000元)。虽然人民币并不能自由兑换为其他货币,但根据中国大陆的外汇管理条例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 集团获准通过获授权进行外汇业务的银行兑换人民币为其他货币。 (ii) 银行存款按每日银行存款利率赚取按浮息计算的利息。本集团视乎即时现金需求而设立介乎一日至三个月的短期定期存款,赚取 按各自的短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存款存放於无近期拖欠款项记录且信誉良好的银行。 9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7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於报告期末,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三个月内 13,608,076 11,630,385 671,145 570,159 三个月至六个月 4,980,231 5,382,666 273,818 338,422 六个月至一年 118,703 111,911 1,905 668 一年至两年 191,117 65,023 592 1,857 两年至三年 25,930 22,914 861 1,113 三年以上 28,051 23,035 1,721 1,137 18,952,108 17,235,934 950,042 913,356 应付贸易账款乃不计息,一般按30日至120日限期内支付。 28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其他应付款项 1,390,608 1,884,912 214,631 214,800 应计费用 981,238 357,125 31,880 34,630 应计工资 1,293,717 1,281,563 92,881 107,107 3,665,563 3,523,600 339,392 356,537 其他应付款项为不计息,平均年期为三个月。 29 .递延收入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於一月一日 1,287,268 1,053,809 年内已收 516,218 347,500 年内偿还 (252,910) - 计入损益表 (139,608) (114,04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410,968 1,287,268 减:分类为流动负债部分 (117,350) (94,253) 非流动部分 1,293,618 1,193,015 2012年年报 9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0.计息银行借贷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有效利率(%) 还款期限 人民币’000 有效利率(%) 还款期限 人民币?000 流动 银行贷款-有抵押 3.47-7.54 2013 4,575,452 4.76-14.04 2012 4,569,380 �C �C �C LIBOR+ 2012 664,340 300bps- 510bps 银行贷款-无抵押 3.69-7.87 2013 3,842,303 4.00-14.00 2012 4,749,364 �C �C �C LIBOR+ 2012 28,038 550bps 长期银行贷款的流动部分 -有抵押 4.76-7.38 2013 1,267,500 5.81-7.05 2012 792,500 长期银行贷款的流动部分 -无抵押 3.57-6.15 2013 1,602,524 5.76-6.35 2012 538,200 11,287,779 11,341,822 非流动 银行贷款-有抵押 4.50-7.05 2018 1,588,888 5.56-7.05 2013-2018 2,822,499 LIBOR+ 2018 80,674 LIBOR+ 2018 28,558 400bps 550bps 银行贷款-无抵押 3.67-7.38 2018 760,688 4.76-7.38 2013-2018 2,288,800 LIBOR+ 2014 942,825 LIBOR+ 2014 945,135 320bps 320bps- 420bps 3,373,075 6,084,992 公司债券-无抵押 4.50-5.25 (d)、(e) 3,968,269 4.81 2014 994,255 7,341,344 7,079,247 18,629,123 18,421,069 9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0.计息银行借贷(续)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有效利率(% ) 还款期限 人民币?000有效利率(%) 还款期限 人民币?000 流动 银行贷款-有抵押 1.51-2.74 2013 113,430 8.00-9.70 2012 49,004 银行贷款-无抵押 5.49-7.87 2013 3,612,565 4.00-7.87 2012 1,936,666 - - - LIBOR+ 2012 28,038 550bps 长期银行贷款的 流动部分-无抵押 3.58-5.89 2013 1,321,413 5.76-6.35 2012 538,200 5,047,408 2,551,908 非流动 银行贷款-无抵押 5.76-6.12 2018 1,563,513 4.76-7.322013-2018 1,971,800 - - - LIBOR+ 2014 945,135 320-420bps 公司债券-无抵押 5.25 (e) 2,972,217 - - - 4,535,730 2,916,935 9,583,138 5,468,843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分析为: 应付银行贷款: 一年内 11,287,779 11,341,822 5,047,408 2,551,908 第二年内 2,505,848 2,967,934 963,513 1,634,367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697,060 2,805,302 450,000 982,568 五年以後 170,167 311,756 150,000 300,000 14,660,854 17,426,814 6,610,921 5,468,843 公司债券 3,968,269 994,255 2,972,217 - 第二年(d) 996,052 994,255 - - 第三至第五年(e) 2,972,217 - 2,972,217 - 18,629,123 18,421,069 9,583,138 5,468,843 2012年年报 9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0.计息银行借贷(续) 附注: (a) 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乃以下列各项抵押: (i) 并无质押本集团的应收票据(二零一一年:人民币75,675,000元)(附注24); (i)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的机器抵押账面总值约为人民币327,527,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327,793,000元)(附注14); (ii)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的在建工程抵押账面总值为人民币258,833,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272,998,000元)(附注14); (iv) 本集团若干存货票据的浮动抵押总值为人民币215,254,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261,625,000元)(附注23)。 此外,本公司於报告期末已为本集团为数人民币7,297,260,000元的若干银行贷款(二零一一年:人民币8,523,173,000元)作出担 保。 (b)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银行借款的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 (c) 除人民币1,610,483,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1,666,072,000元)的银行贷款以美元计值外,所有借款均以人民币计值。 (d) 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比亚迪香港发行以人民币计值的人民币1,000,000,000元公司债券,於二零一四年三年期满,按年利 率4.5%计息,自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包括该日)起於每年的四月二十八日及十月二十八日前後每半年结算一次。 (e)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本公司发行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公司债券。债券於二零一七年到期为期五年,於二零一二年六月 十九日(包括该日)起按固定年利率5.25%计息,每年付息一次。投资者有权於第3个付息日按面值向本公司售回其全部或部分债 券,或放弃投资者售回选择权。债券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发行人有权於即期债券年期第三年 结束时其後两年提高即期债券的票息率,调整将介乎0至100个基点(首尾两个数字包括在内),而1个基点相等於0.01%。 31.拨备 本集团 产品保用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於一月一日 338,565 317,565 额外拨备 34,829 270,346 年内已动用金额 (145,497) (249,34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27,897 338,565 本集团对汽车提供保用,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拨备为保用的数额乃基於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程度及 退换纪录而作出预计。估计基准乃经持续审查并於适当时作修订。 9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2.递延税项 年内的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变动如下: 递延税项资产 来自公司 间交易的 担保应计 未支付应付 本集团 超额折旧 存货减值 政府补助 未变现盈利 款项及拨备 税项亏损 款项未拨回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159,633 32,786 137,886 24,107 133,117 98,950 - 586,479 年内於损益表计入�u(扣除)的递延税项 93,441 2,650 42,929 (10,523) 109,100 (53,539) 15,586 199,644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3,074 35,436 180,815 13,584 242,217 45,411 15,586 786,123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113,580 14,232 124,274 10,669 108,582 - - 371,337 年内於损益表计入的递延 税项(附注11) 46,053 18,554 13,612 13,438 24,535 98,950 - 215,142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9,633 32,786 137,886 24,107 133,117 98,950 - 586,479 本集团在中国大陆产生的税项亏损为人民币302,743,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500,258,000元)可於一至五年内抵销 未来应课税盈利。 由於此等亏损乃来自仍在亏损的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且认为不大可能产生应课税盈利以冲销可动用税项亏损,故并未就 此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本集团於中国大陆产生的税项亏损为人民币1,178,488,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676,148,000 元)可於一至五年内抵销未来应课税盈利。本集团於印度并无产生税项亏损(二零一一年:人民币105,694,000元)。 担保应计 未扣除 本公司 超额折旧 存货减值 款项及拨备 应付款项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 - - - - 年内於损益表计入的递延税项 29,559 1,942 8,521 2,227 42,249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9,559 1,942 8,521 2,227 42,249 2012年年报 9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2.递延税项(续) 下列项目并未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税务亏损 1,178,488 781,842 - 50,279 可扣税临时差异 1,522,731 1,859,436 89,800 323,023 2,701,219 2,641,278 89,800 373,302 因前述公司不可能於可见未来产生可与其税务亏损冲抵的应课税溢利,因此该等税务亏损并未被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於中国内地成立的外资企业向海外投资者宣派的股息徵收10%的预扣税。该规定於二零零八 年一月一日起生效,适用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录得的盈利。倘若中国大陆与外国投资者的司法权区签订税务 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扣税税率。就本集团而言,适用税率为10%。因此,本集团须就於中国内地成立的附属公司有 关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产生的盈利派发的股息缴纳预扣税。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就确认该等附属公司保留盈利未来分派产生的递延税项负债计提拨备,原因为本公 司控制该等附属公司的股息政策,董事认为该等附属公司不会於可预见未来分派该等盈利。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与於中国大陆的附属公司的投资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并无确认递延税项)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474,754,000元(二零 一一年:人民币3,923,245,000元)。 33.股本 股份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已注册、发行及已缴足: 2,354,100,000股(二零一一年:2,354,10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 2,354,100 2,354,100 9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4 .储备 (a) 本集团 本集团的储备金额及有关金额於本年度及上一年度的变动乃呈列於财务报表第7页的合并权益变动表内。 根据企业的有关法律及法规,本集团於中国注册的实体的部分盈利已转拨至有限定用途的法定公积金。当该公积金 的结余达本集团资本的50%,则公司可选择是否继续作出任何拨款。法定公积金可用於抵销以往年度的亏损或增 加资本。然而,运用法定公积金後,其结余须维持至少25%资本。 (b) 本公司 附注 股份溢价账 资本储备 法定公积金 留存盈利 总额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1,368,590 (225,407) 378,680 1,220,343 2,742,206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12 - 8,470 - 1,050,013 1,058,483 转拨至法定公积金 - - 104,420 (104,420) - 发行普通股 1,274,835 - - - 1,274,835 於二零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2,643,425 (216,937) 483,100 2,165,936 5,075,524 年内溢利 12 - - - 86,840 86,840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可供出售投资公允值变动, 扣除税项 - 211 - - 211 重新分类调整计入合并 损益表的收益-出售收益 - (5,696) - - (5,696)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 (5,485) - 86,840 81,355 转拨至法定公积金 - - 8,705 (8,705) - 於二零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2,643,425 (222,422) 491,805 2,244,071 5,156,879 2012年年报 9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或有负债 (a) 富士康诉讼案件 於2007年6月11日,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下属子公司及一间与其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原 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法院」)展开诉讼(「2007年6月诉讼」),指控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下属子公司(「被告」)使用 指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原告声称,被告凭藉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 雇员(部分其後受雇於本集团)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於原告期间 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指控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被告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 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并在与其供货商及客户关系中使用原告的机密资料。随着针对被告的2007 年6月诉讼被全面撤销以及该诉讼未判令被告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已於2007年10月5日停止2007年6月诉讼。同 日,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新一轮的法律程序(「2007年10月诉讼」)。2007年10月诉讼的被告与2007年6月诉 讼的被告相同,且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申索均基於2007年6月诉讼中的相同事实及理由。就实质而 言,原告声称被告盗用及不当使用属原告所有的机密资料。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补救方法包括强令禁 止被告使用有关机密资料、强令被告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及支付惩罚性赔偿 金。原告已确定部分申索的赔偿金数额,包括获得声称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声称因 其承担声称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他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 主张的其他赔偿金数额尚未确定。 就2007年10月诉讼而言,本公司已向本集团的其他被告提供补偿,以承担2007年10月诉讼引致的所有责任、损 失、赔偿、成本及开支(如有)。本公司向被补偿各方提供的补偿金不包括未来会造成利润和收入损失的影响以及 任何责任,诸如停止使用某些资料、受补偿方遵守任何禁令或任何递交文件的法院命令。所有被告已正式获送达传 票。 於2007年11月2日,作为被告并已获送传票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递交了搁置该法律诉讼 的申请。搁置申请的聆讯已於2008年6月11日及12日进行,而有关搁置申请的判决已於2008年6月27日作出。 搁置申请已遭驳回,并判定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负责原告就搁置申请的法律费用(若未能协议有关费用 的金额,则由法院裁定)。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更改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 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及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 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於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 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於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及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 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 方式。 9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5. 或有负债(续) (a) 富士康诉讼案件(续)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於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 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 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於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 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於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 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 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 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 推迟原定於2012年10月18日关於以上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定。 根据本集团诉讼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鉴於法律程序尚处於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该诉 讼是否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赔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本 集团并无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b) Ingenico工程工业与金融公司(IngenicoS.A.)和本公司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 IngenicoS.A.为一家成立於法国的公司,於2010年4月29日,该公司向法国南泰尔地区商事法庭对本公司提起诉 讼,诉称本公司违反合同义务,提供的锂电池产品存在缺陷致其损害,请求判令本公司承担其遭受及将来可能遭受 的物质损失、公司形象损失以及诉讼费共计9,703,000欧元。於2010年10月8日,经《海牙公约》规定的国际送达 程序,本公司被正式送达诉状及传票。 2012年5月25日,双方在法国南泰尔地区商事法庭进行了最後一次的程序性开庭。由於当事人的延期申请,法院 推迟了原定於2012年10月9日宣布针对案件程序性争议的裁定,该裁定将於2013年4月12日宣布。报告期内, 案件并无重大进展。 根据本公司诉讼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鉴於法律程序尚处於初步阶段,故无法肯定诉讼的最终结果。 然而,本公司相信自身拥有有利的依据对抗原告的诉求。因此,该诉讼是否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赔偿义务尚不确 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本集团并无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2012年年报 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或有负债(续) (c) 大西洋海事案 (i) 编号为08civ9352(AKH)的第三方诉讼海事案件 2008年9月10日,本公司向SPC品牌有限公司(SpectrumBrands,Inc.)出口360箱镍氢电池,电池商标为 「Rayovac」。该批货物装载於「M/VAPLPERU」5号货舱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船主为HLL大西洋有限 公司,船舶经营人为瀚海有限公司(HanseaticLloydSchiffahrtGmbH&Co.KG)。2008年10月5日左右, 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的货物着火引起船舶和其他货损。 2008年10月31日,克瑞斯体育北美有限公司(ChrisSportsNorthAmerica,Inc.)等6家公司(「原告」)作为 货物权利人对涉案船舶「M/VAPLPERU」、货物承运人拉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LauferGroupInternational Ltd.)、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被告」)基於海上运输事实,以承运人违反承运义务 等理由向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3月2日,案件原告增加另一承运人韩国现代商船株式会社 (HyundaiMerchantMarineCo.,)为被告,请求全体被告赔偿损失共计428,328.50美元。 2009年9月10日,在编号为08civ9352(AKH)案件中作为被告的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公司向本 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提起第三方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承担其损失及费用共计 250,000美元,此外还请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诉讼费用损失及共同海损。 2010年10月8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第三方诉状及法院传票。 (i) 编号为10-CV-06108的海事案件 2010年5月7日,DavidPeyser体育服装公司、全国责任和火险公司(NationalLiabilityandFireCompany) 等41家原告向西雅图华盛顿区法院对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等5家被告提起诉讼,全体原告请求全体 被告共同赔偿损失约6,000,000美元、共同海损及诉讼费用,案件编号为CV09-00169-RAJ。本案与前述 08civ9352(AKH)案件系基於同一事实产生。2010年8月17日该案已移交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管辖,案件编 号变更为10-CV-06108。 2010年11月4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原告诉状及传票。 报告期内,上述案件处於证据开示阶段,现阶段没有证据支持原告的诉求。根据本集团诉讼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鉴於法律程序尚处於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该诉讼是否可能导致本集团的 赔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本集团并无计提相关 的预计负债。 1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5 .或有负债(续) (d) MEMC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MEMC」) 2010年6月5日,商洛比亚迪和MEMC签订《PROCESSINGAGREEMENT》(以下简称「加工协议」),约定由MEMC 提供原材料,商洛比亚迪为其加工成硅片,协议期5年。但在2011年2月至7月间,MEMC多次向比亚迪提出 硅片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u换货,经比亚迪检测及现场查看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无法证明是由比亚迪生产 的,因此比亚迪未同意退�u换货。因此,自2011年6月起,MEMC停止向商洛比亚迪发出采购订单以及结算货 款。由於MEMC公司拖欠加工费用和单方面停止履行所签署的为期五年的进料加工协议,2012年8月31日,商 洛比亚迪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裁定MEMC公司违反其在加工协议项下的义务, 裁定其支付拖欠的加工费用美元41,418千元,因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五年的加工量的赔偿金美元128,854千元,及 因MEMC公司违约导致商洛比亚迪遭受的其他损失。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已於2012年9月3日确认收到商洛比亚 迪的仲裁申请书并已将申请书送达至MEMC公司。2012年10月12日,针对商洛比亚迪的仲裁申请,MEMC公司 提交答辩并提出反诉。商洛比亚迪已於2012年11月12日针对MEMC的反诉提交答辩。2013年1月4日,双方签 署《变更协议》,协议将本案仲裁机构及仲裁规则由合同约定的采用ICC仲裁规则在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更改为 采用UNCITRAL规则的临时仲裁。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於2013年1月25日回函确认终止管理本案仲裁程序。2013 年3月4日商洛比亚迪向仲裁庭提交原告起诉书和相关证据以及事实证人证言。根据公司负责该诉讼律所Squire Sanders的回复,预计将於2014年第一季度将开始新一轮听证。 2010年12月9日,商洛比亚迪和MEMC签订《SOLARWAFERSUPPLYAGREEMENT》(以下简称「采购协议」)。 2012年11月30日,MEMC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对於采购协议的仲裁申请,要求比亚迪支付未完 成的第一年度的最低采购量共计美元56,888千元及拖欠的硅片采购款共计美元1,537千元及每月1%的利息,以 及由於被申请人违约致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及仲裁费用。2012年12月14日,MEMC致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表明 双方已经基本认同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临时仲裁,故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不适宜作为仲裁机构。2012年12月17 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回函表明将不再管理该仲裁。2013年1月14日我司与MEMC共同致函MichaelMoser,表 明双方已达成一致,指定MichaelMoser为独任仲裁员,且采购协议项下的纠纷解决方式采用UNCITRAL规则的临 时仲裁。2013年3月4日,MEMC向仲裁庭提交原告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根据公司负责该诉讼律所SquireSanders 的回复,预计将於2014年第一季度将开始新一轮听证。 由於上述纠纷中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可否回收的不确定性,且整个诉讼过程漫长,即使获胜对方公司执行判决的能 力尚存在疑问,所以集团对相关资产已经做了足额拨备。 报告期内,上述案件正在仲裁程序中。根据本集团诉讼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该仲裁尚处於法律程序的初步阶 段,故无法肯定诉讼的最终结果,由於双方分别向对方提出仲裁赔偿要求,该仲裁是否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赔偿义务 尚不确定,而且假如该仲裁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集团并无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2012年年报 10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或有负债(续) (e) 於报告期末,财务报表并未入账的或有负债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就授予附属公司的融资 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 - 29,496,478 38,968,825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就向银行作出担保而授予附属公司的银行融资中,约人民币7,297,260,000 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8,523,173,000元)已获动用。 36.经营租赁安排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承租若干办公室物业及办公室设备,物业租期经磋商订定为期三至五年。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於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的到期日如下: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一年内 10,703 3,469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24,933 1,172 35,636 4,641 37.承担 除上文附注36详述的经营租赁承担外,本集团於报告期末拥有下列资本承担: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已订约,但无拨备: 土地及楼宇(i) 1,131,093 1,862,363 厂房及机器(i) 2,109,097 4,398,742 3,240,190 6,261,105 已授权但尚未订约: 4,642,008 4,921,096 7,882,198 11,182,201 10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7 .承担(续) 附注: (i) 上述资本承担包含下述比亚迪汽车二厂项目和长沙轿车项目的承诺共计人民币134,995,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408,017,000 元); (i) 上述资本承担包含下述比亚迪汽车二厂项目和长沙轿车项目的承诺共计人民币484,228,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473,379,000 元)。 (a)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二厂项目 本公司附属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将投资於西安高新区的「比亚迪汽车二厂项目」建筑工程,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4,460,000,000元,该项目为生产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於项目完成後,年产能将达200,000辆汽车 及汽车零部件。 (b) 长沙轿车项目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比亚迪汽车与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和长沙市经济委员会签订了比亚迪汽车城项目投资协 议书。根据该协议,深圳比亚迪汽车将在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内投资年产约40万辆轿车的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 资额约人民币30亿元,深圳比亚迪汽车承诺投产三年後产值达到人民币100亿元以上。 2012年年报 10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7.承担(续) (c) 多晶硅长期采购承诺 (i) 商洛比亚迪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与硅材料供应商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LKD光伏硅科技)及江西赛 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LDK太阳能)签订不可撤销硅料供应合同(「供应合同」),供应合同约定:合同 期限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买方以65万元�u吨(「初始采购价」)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000 吨多晶硅材料,合同总交易额为人民币1,950,000千元,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97,500千元,相当於价款 5%。供应合同同时约定当市场价格比初始采购价浮动大於5%时,双方协商采购价格可按市场价格进行调 整,二零一二年度双方已按此约定的内容执行。 商洛比亚迪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与LDK光伏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 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一年,即协议的有效期为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并约定卖方从二零一一年一月份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每月供货125吨的交货义务在二零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尚未交货的,无需交货,在协议生效期内,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外,对於买 卖双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期内不适用。截止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合同 项下尚有未完成采购量2,446.36吨。 (i)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於二零一零十二月与韩国硅材料供应商WoongjinPolysiliconCo.,Ltd.签订硅料供 应合同,合同约定: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内,以均价美元58元�u千克向 卖方采购3,300吨多晶硅材料,合同价款美元190,500千元,并约定预付款美元19,050千元,相当於价款的 10%,在买方无法达到采购量或逾期付款时,卖方可以没收预付款。 商洛比亚迪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以原长期采购合同为基础,与WoongjinPolysiliconCo.ltd.达成初步意向 (尚未正式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每年度基於市场价格重新确定采购单价,并约定从二零一一年一月 份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每月的购货以及供货的义务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尚未完成,无需完成, 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外,对於买卖双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期内不适用。二零 一二年度双方已按约定的内容实际执行。截止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合同项下尚有未完成采购量 2,823.6吨。 (d) 多晶硅片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与多晶硅硅片供应商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多晶硅硅片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零一一年度,买方 以不高於人民币25元�u片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100万片多晶硅硅片,二零一二年度至二零一五年度以协商价格 方式采购35,000万片多晶硅片,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100,000千元。二零一一年度以及二零一二年度双方已按 约定的内容实际执行。此外,交易双方同意,2012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采购数量及价格将在每年度的上一年度的 12月10日前另行协商,2012年至2015年间当每年度的采购数量协商不成时,按上一年度采购总量执行。截止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余采购量为32,960万片。 此外,本集团於共同控制实体拥有下列资本承担(未计入上表):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已订约,但无拨备: 24,997 21,873 10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8 .关联方交易 (a) 除该等财务报表所述的交易外,本集团年内与关联方拥有下列交易: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共同控制实体 出售产品 (i) 136,838 58,890 出售原材料 (i) 32,621 767 出售机器 (ii) ― 2,533 服务收入 (iv) 163,353 82,576 向融捷融资租赁(本公司的董事 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出售产品 (v) ― 8,547 附注: (i) 根据公布的价格向共同控制实体出售产品; (i) 根据公布的价格向共同控制实体比亚迪戴姆勒出售原材料; (ii) 按账面净值向共同控制实体比亚迪戴姆勒出售机器; (iv) 共同控制实体的服务收入乃根据公布的价格而定; (v) 董事认为根据公布的价格向YoungyFinancialLeasing出售产品。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欠付的未偿还结 余(二零一一年:人民币10,000,000元)。详情披露於财务报表附注24。 (b) 与关联方的承担: 二零一一年,本集团与比亚迪戴姆勒订立一揽子合作协议(「协议」),包括一份有关在中国开发新的电动汽车的服 务协议以及有关产品及分销新的电动汽车的框架协议。根据该等协议,本集团将就设计及开发新的电动汽车向比亚 迪戴姆勒提供服务(「汽车」),生产并向比亚迪戴姆勒出售汽车。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该 等协议产生的交易披露於财务报表附注38(a)。 (c) 与关联方的未偿还结余: 应收深圳鹏程及应付比亚迪戴姆勒的款项分别为人民币131,760,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44,467,000元)及人 民币25,521,000元(二零一一年:应收比亚迪戴姆勒的款项为人民币12,997,000元)。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 定还款期。 (d)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的报酬: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短期雇员福利 31,205 35,818 退休金计划供款 187 30 31,392 35,848 董事酬金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9。 有关上文附注38(a)所载的项目的关联方交易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界定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2012年年报 10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9.分类金融工具 於报告期末,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载列如下: 二零一二年 本集团 金融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投资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长期应收款项 22,500 ― 22,500 可供出售投资 ― 2,985 2,985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 9,937,481 ― 9,937,481 庆收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131,760 ― 131,760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207,851 ― 207,851 已抵押存款 197,405 ― 197,4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86,561 ― 3,486,561 13,983,558 2,985 13,986,543 二零一二年 本集团 按摊销成本计算 金融负债 的金融负债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贸易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8,952,108 18,952,108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的金融负债 1,205,422 1,205,422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18,629,123 18,629,123 38,786,653 38,786,653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其若干供应商背书获中国的银行接纳的若干应收票据(「已背书票据」),账面值为 人民币264,951,000元(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53,642,000元),以结清应付有关供应商的贸易应付账款 (「背书」)。董事认为,本集团保留了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包括有关该等已背书票据的违约风险,因此,其继续悉数确 认已背书票据的账面值及相关已结清贸易应付账款。於背书後,本集团并无保留使用已背书票据的任何权利,包括向任 何其他第三方出售、转让或抵押已背书票据。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内透过供应商有追索权的已背书票据结 清的贸易应付账款的总账面值为人民币264,951,000元(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53,642,000元)。 1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 9 .分类金融工具(续) 二零一一年 本集团 金融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投资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长期应收款项 17,500 ― 17,500 可供出售投资 ― 15,192 15,192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 9,782,082 ― 9,782,082 应收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57,464 ― 57,464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316,818 ― 316,818 已抵押存款 311,060 ― 311,0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737,386 ― 3,737,386 14,222,310 15,192 14,237,502 二零一一年 本集团 按摊销成本计算 金融负债 的金融负债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17,235,934 17,235,934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的金融负债 1,653,340 1,653,340 计息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 18,421,069 18,421,069 37,310,343 37,310,343 2012年年报 10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9.分类金融工具(续)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贷款及 可供 贷款及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出售投资 总计 应收账款 投资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可供出售投资 ― 2,985 2,985 ― 8,470 8,470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 1,014,645 1,014,645 883,830 883,830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 应收账款的金融资产 35,739 ― 35,739 25,523 ― 25,523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13,787,001 ― 13,787,001 7,924,888 ― 7,924,8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0,928 ― 120,928 103,771 ― 103,771 14,958,313 2,985 14,961,298 8,938,012 8,470 8,946,482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按摊销 按摊销 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 金融负债 的金融负债 总计 的金融负债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950,042 950,042 913,356 913,356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的金融负债 206,006 206,006 212,190 212,190 计息银行借款 9,583,138 9,583,138 5,468,843 5,468,843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5,357,318 5,357,318 3,074,156 3,074,156 16,096,504 16,096,504 9,668,545 9,668,545 1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 0.公允值及公允值层级 本集团及本公司金融工具的账面值及公允值如下: 本集团 账面值 公允值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项 22,500 17,500 22,500 17,500 可供出售投资 2,985 15,192 2,985 15,192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 9,937,481 9,782,082 9,937,481 9,782,082 应收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131,760 57,464 131,760 57,464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 其他应收账款的金融资产 207,851 316,818 207,851 316,818 已抵押存款 197,405 311,060 197,405 311,0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86,561 3,737,386 3,486,561 3,737,386 13,986,543 14,237,502 13,986,543 14,237,502 账面值 公允值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金融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18,952,108 17,235,934 18,952,108 17,235,934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的金融负债 1,205,422 1,653,340 1,205,422 1,653,340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18,629,123 18,421,069 18,629,123 18,421,069 38,786,653 37,310,343 38,786,653 37,310,343 2012年年报 10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公允值及公允值层级(续) 本公司 账面值 公允值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投资 2,985 8,470 2,985 8,470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 1,014,645 883,830 1,014,645 883,830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 其他应收账款的金融资产 35,739 25,523 35,739 25,523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13,787,001 7,924,888 13,787,001 7,924,8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0,928 103,771 120,928 103,771 14,961,298 8,946,482 14,961,298 8,946,482 本公司 账面值 公允值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金融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950,042 913,356 950,042 913,356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的金融负债 206,006 212,190 206,006 212,190 计息银行借款 9,583,138 5,468,843 9,583,138 5,468,843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5,357,318 3,074,156 5,357,318 3,074,156 16,096,504 9,668,545 16,096,504 9,668,545 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值乃各自愿人士之间进行现时交易时工具可予以汇兑的价格,而该等交易并非在被迫或清盘下进 行。以下方法及假设用於估计公允值: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已抵押存款的即期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即期部分、应收贸易账款、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计入预 付款项的金融资产、存款及其他应收账款、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的金融负债均属於短期性质,故该等工具的公 允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计息银行借贷及其他借贷的公允值是基於预期未来贴现现金流量按具有类似条款、信贷风险和剩余到期日的工具的通行 利率计算。 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值乃根据所报市价计算。 1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 0.公允值及公允值层级(续) 公允值层级 本集团使用以下层级厘定及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值: 第一级: 就同样资产或负债按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计量的公允值 第二级: 按估值技巧计量的公允值,所有就此对账内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输入数字均可观察(不论直接或间接) 第三级: 按估值技巧计量的公允值,任何就此对账内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输入数字均非根据可观察的市场资料 (不可观察的输入数字)计算 按公允值计量的资产: 本集团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可供出售投资-上市 2,985 - - 2,985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可供出售投资-上市 15,192 - - 15,192 年内,第一级及第二级之间并无公平值计量转拨,亦无自第三级转入或转出(二零一一年:无)。 本公司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可供出售投资-上市 2,985 - - 2,985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总计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可供出售投资-上市 8,470 - - 8,470 年内,第一级及第二级之间并无公平值计量转拨,亦无自第三级转入或转出(二零一一年:无)。 2012年年报 11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1.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衍生工具除外)包括银行贷款、受限制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及短期定期存款。此等金融工具的主 要用途乃为本集团的业务筹集资金。本集团有其他不同金融资产及负债,如直接自其业务产生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付贸 易账款。 本集团金融工具所产生的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外�蠓缦铡⑿糯�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有关衍生工具的会计政策 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4。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对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浮息长期债务责任有关。 本集团的政策是利用定息及浮息债务组合管理其利息成本。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33%(二零一一 年:20%)的计息借款乃以定息计息。 下表列示在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除税前盈利(透过浮动借贷利率的影响)及本集团及本公 司的权益对利率出现合理可能变动时的敏感度。 本集团 本公司 除税前 基点的增加 除税前盈利的 权益的增加 盈利的增加 权益的增加 �u(减少)增加�u(减少) �u(减少)* �u(减少) �u(减少)*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 25 (15,350) - (17,887) - 人民币 (25) 15,350 - 17,887 -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 25 (24,804) - (13,144) - 人民币 (25) 24,804 - 13,144 - * 不包括保留盈利及外�蟛ǘ�储备。 11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 1.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外�蠓缦�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货币风险。此类风险由经营单位进行以其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记账的销售或购买活动所致,而收入 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值而若干银行贷款则以美元计值。本集团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向於通过回避外币�舐史缦栈蚨� 立收入分配条款及购买远期货币合约以减低交易性的货币风险。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进行周而复始的预测,使�� 率及所产生的金额配比,从而减低外币�舐矢《�对商业交易的影响。 下表说明本集团的除税前盈利(由於货币资产及负债公允值变动)及本集团权益於报告期末对美元的汇率(其他所有的变量 保持不变)合理可能的变动的敏感度。 本集团 所有者 人民币汇率 除税前盈利 权益的增加 增加�u(减少) 增加�u(减少) �u(减少)* %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二零一二年 倘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28,008 - 倘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28,008) - 二零一一年 倘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1,926 - 倘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1,926) - * 不包括留存盈利及外�蟛ǘ�储备。 信贷风险 本集团仅与认可及信誉超着的第三方进行买卖。本集团的政策为对所有有意以信贷期交易的客户进行信贷审核程序。此 外,应收款项结余持续受监察,而本集团坏账的风险并不重大。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其他应收账款)的信贷风险来自定约对手方违约,而最高的风险相等於该 等工具的账面值。 由於本集团仅与认可及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买卖,故无需抵押品。集中信贷风险由客户管理及分析。於报告期末,由 於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的14%(二零一一年:26%)及45%(二零一一年:60%)分别为本集团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的欠 款,故本集团承受若干集中信贷风险。 有关本集团来自於应收贸易账款的信贷风险的其他详细数据於财务报表附注24披露。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透过采用经常性流动资金计划工具,监察其资金短缺的风险。该工具考虑金融工具及金融资产(例如:应收贸易账 款)的到期日及来自经营业务的预期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为透过利用银行贷款以维持资金延续性及灵活性的平衡。此外,本集团已安排银行融资额以备不时之需。 除计息银行借款的非即期部份外,所有借款将於一年内到期。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根据合约未折现付款的金融负债将於以下期间到期: 2012年年报 11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1.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金融负债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三个月至少 按要求 三个月以下 於十二个月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共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计息银行借贷 - 1,945,157 9,923,127 3,397,109 176,828 15,442,131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245,098 13,608,076 5,098,934 - - 18,952,108 其他应付款项 336,557 610,644 258,221 - - 1,205,422 公司债券 - - 202,500 4,652,500 - 4,855,000 581,655 16,163,877 15,482,782 8,049,519 176,828 40,454,661 本集团 二零一一年 三个月至少 按要求 三个月以下 於十二个月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共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计息银行借贷 - 4,332,275 7,716,044 5,675,443 944,865 18,668,627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110,972 11,630,384 5,494,578 - - 17,235,934 其他应付款项 430,146 947,647 306,396 67,500 - 1,751,689 公司债券 - - - 1,000,000 - 1,000,000 541,118 16,910,306 13,517,018 6,742,943 944,865 38,656,250 本公司 二零一二年 三个月至少 按要求 三个月以下 於十二个月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共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计息银行借贷 - 887,737 4,390,101 1,550,145 155,895 6,983,878 与授予附属公司的信贷 有关的给予银行的担保 7,297,260 - - - - 7,297,260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3,174 671,144 275,724 - - 950,042 其他应付款项 25,257 146,114 34,635 - - 206,006 公司债券 - - 157,500 3,602,217 - 3,759,717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5,357,318 - - - - 5,357,318 12,683,009 1,704,995 4,857,960 5,152,362 155,895 24,554,221 本公司 二零一一年 三个月至少 按要求 三个月以下 於十二个月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共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计息银行借贷 - 659,586 1,663,663 3,016,936 300,000 5,640,185 与授予附属公司的信贷 有关的给予银行的担保 8,523,173 - - - - 8,523,173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 4,107 570,160 339,089 - - 913,356 其他应付款项 55,337 150,094 6,759 - - 212,190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3,074,156 - - - - 3,074,156 11,656,773 1,379,840 2,009,511 3,016,936 300,000 18,363,060 11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 1.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为保证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维持稳健的资本比率以为其业务提供支持及最大化股东价 值。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架构并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动对其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或会调整支付予股东的股 息、股东资本回报或发行新股份。本集团毋须受任何外部实施的资本需求所限。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资本管理的目标、政策或过程并无任何变动。 本集团透过使用资本负债比率(即负债净额除以股东权益)监管其资本。本集团的政策为尽量维持低资本负债比率。负 债净额包括计息银行贷款并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股东权益为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於报告期末的资本负债比率如 下: 本集团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000 人民币?000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18,629,123 18,421,069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86,561) (3,737,386) 负债净额 15,142,562 14,683,683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1,19 6,984 21,124,517 资本负债比率 71% 70% 4 2.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深圳比亚迪汽车透过投资人民币430,000,000元增加其於比亚迪戴姆勒的资本,而戴姆勒则透 过投资相同金额增加其於比亚迪戴姆勒的资本。於增资後,深圳比亚迪汽车於比亚迪戴姆勒的权益比例及股权比例维持 不变。 於2009年11月,深圳比亚迪汽车与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深圳比亚迪汽车将在东莞 (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范围内投资兴建国家级汽车试车跑道和部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经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 後,本公司决定将投资项目转为[电动叉车]生产基地,经营范围变更申请已於2013年3月21日正在政府部门受理中, 管理层预计原投资协议项书下的承诺可以解除。 4 3 .审批财务报表 董事会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审批及授权刊发财务报表。 2012年年报 115 五年财务摘要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下为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以及资产、负债及少数股东权益之概要,乃摘录自刊发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并经适当重 列�u重新分类: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二零零八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44,380,858 46,312,282 46,685,349 39,469,454 26,788,253 销售成本 (39,254,530) (39,445,257) (38,420,975) (30,904,723) (21,569,417) 毛利 5,126,328 6,867,025 8,264,374 8,564,731 5,218,836 其他收入及收益 423,332 988,114 531,891 297,857 332,845 政府补贴及资助 550,387 301,221 353,679 389,623 359,098 销售及分销成本 (1,511,797) (1,799,757) (2,175,881) (1,489,708) (935,386) 研究与开发成本 (1,150,419) (1,373,861) (1,403,459) (1,283,316) (1,163,091) 行政开支 (2,055,016) (2,125,636) (1,917,889) (1,507,711) (1,483,547) 其他开支 (205,148) (388,567) (254,619) (207,105) (472,838) 融资成本 (862,439) (742,262) (281,383) (255,388) (491,945) 分占以下人士溢利及亏损 共同控制实体 (24,709) 7,022 25,554 - - 一家联营公司 206 (5,815) - - - 除税前盈利 290,725 1,727,484 3,142,267 4,508,983 1,363,972 所得税开支 (77,835) (132,408) (223,677) (430,543) (88,323) 本年度盈利 212,890 1,595,076 2,918,590 4,078,440 1,275,649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81,377 1,384,625 2,523,414 3,793,576 1,021,249 少数股东权益 131,513 210,451 395,176 284,864 254,400 212,890 1,595,076 2,918,590 4,078,440 1,275,649 资产总值 70,007,807 66,881,036 53,874,663 40,735,597 32,891,145 负债总额 (45,863,436) (42,900,900) (32,723,587) (21,708,470) (19,553,773) 非控股权益 (2,947,387) (2,855,619) (2,690,757) (2,344,770) (2,051,804) 净资产值(不含非控股权益) 21,196,984 21,124,517 18,460,319 16,682,357 11,285,568 11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Communications Phoenix Design: Ltd. Ogilvy iPR Relations: Media and Inve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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