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12748 债券简称:18 亚迪 0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债券简称:“18 亚迪 02”,债券代码“112748”,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提前支付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本金及自 2020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 2、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0 年 9 月 7 日。 3、本息支付日及债券摘牌日:2020 年 9 月 8 日。 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完成本期债券回售兑付 14,367,950 张,剩余数量为 1,632,050 张。鉴于本期债券目前存量小、缺乏流动性,经 2020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提前兑付 本期债券,并支付 2020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为确 保提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18 亚迪 02。 4、债券代码:112748。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6 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票面 利率为 5.75%。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如 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9、起息日:2018 年 8 月 22 日。 10、付息日: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原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原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4、增信机制:本期债券采取无担保发行。 15、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2020 年 8 月 20 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18 亚迪 02”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本期债券的回售数量为 14,367,95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1,519,410,712.50 元(含回售部分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1,632,050 张。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提前兑付债券余额:1,632,050 张。 2、兑付兑息及摘牌日:2020 年 9 月 8 日。 3、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2020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共计 17 天。 4、兑付比例:100%。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 2018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的票面利率 为 5.75%,2020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的票面利率为 3.50%。 6、每张债券应付利息(含税)计算公式:计息天数÷365 天×票面利率×债 券面值(即 17 天÷365 天×3.50%×100 元=人民币 0.16 元)。 7、每张债券还本付息金额:人民币 100.16 元(含税)。 8、扣税后个人(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实际每张兑付金额为人民 币 100.13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100 元,利息人民币 0.13 元。 9、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实际每张兑付金额为 人民币 100.16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100 元,利息人民币 0.16 元。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债券登记日及兑付款发放日 1、债券摘牌日:2020 年 9 月 8 日。 2、债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7 日。 3、兑付兑息日:2020 年 9 月 8 日。 四、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8 亚迪 02”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付息工作。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的剩余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金利息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六角大楼 联系人:秦媛媛 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传真:0755-8420 2222 邮政编码:518118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85 号院 联系人:刘思莹 联系电话:18516664988 传真:010-56702808 邮政编码:100031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联系人:周宁 联系电话:0755-2189 9999 邮政编码:440304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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