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2016-06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和2016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6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6年10月31日和2016年11月7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并于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1日和2016年12月8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受让何建雄持有的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与何建雄签订《关于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自筹资金8,500万元人民币(初估值,根据最终评估结果对作价进行调整为8,724万元)受让何建雄持有的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的股份。2016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何建雄持有的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2016年12月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年12月16日和2016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东莞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2016年修订》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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