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2-03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广东证监[2012]185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发行上市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成及骆锦
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
承诺时间:2009年10月30日;
承诺期限:2009年10月30日-2012年10月30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刘金成及骆锦红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作为时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金成、刘建华、何伟、
曾云、于东生承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时间:2009年10月30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24日,刘金成、刘建华、何伟、曾云、于东
生五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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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公司)于2009年7
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亿威公司控制的直通电源,目前所
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亿威公司作为直通电源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的前提下,直通电源不与亿纬锂能经营同类或相似业务。亿威公司目前
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亿纬锂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
务。若将来出现的亿威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
成竞争的情况,亿威公司承诺在亿纬锂能提出要求时出让亿威公司在该等企业中
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亿纬锂能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
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
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承诺时间:2009年7月2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24日,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司遵守了上述
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成、骆锦红分别于2009年7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与骆锦红(刘金成)共同控制的亿威实业目前所从事的
业务与亿纬锂能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亿威实业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的前提下,亿威实业今后不与亿纬锂能经营同类或相似业务。本人目前
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亿纬锂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
务。若将来出现本人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
的情况,本人承诺在亿纬锂能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
份,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亿纬锂能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
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
基础上确定。
承诺时间:2009年7月2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24日,刘金成、骆锦红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承诺:
1、股东追加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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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任监事郭峰先生承诺:自本人监事任期届满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后的三
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本人在上述
锁定期限内违反该承诺上市交易或转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或转让
所得将全部上缴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0年10月25日;
承诺期限:2011年4月25日-2014年4月25日;
承诺履行情况:郭峰先生持有亿纬锂能的股份数为3,652,380股,2011年5月
18日、2012年5月28日分别解除了913,095股的限售,每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均为
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截止2012年10月24日,郭峰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2、2012年内不减持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司、骆锦红、刘金成承
诺:在2012年12月31日前,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
有的股份。
承诺时间:2012年9月26日;
承诺期限:2012年10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24日,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司、骆锦红、
刘金成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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