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麦克韦尔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独立意见 麦克韦尔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利于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发展,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世超 李春歌 詹启军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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