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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08:00:00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6-02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的生产经营需要,金泉新材料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拟向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掇刀支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两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上述担保尚未签署合同。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金泉新材料的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荆门高新区荆南大道68号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以上均不含危化品和国家专项规定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金泉新材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57,711,295.71              68,897,805.37
负债总额                                48,194,930.52              36,360,907.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8,989,295.11              30,004,115.37
净资产                                  109,516,365.19              32,536,897.63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23,800,569.66                         0.00
利润总额                                -5,020,532.44              -4,603,584.96
净利润                                   -5,020,532.44              -4,603,584.96
    以上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金泉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金泉新材料的业务规模,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为金泉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违
背的情形。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是为了扩大子公司的业务规模,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金泉新材料的担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担保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上述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国泰君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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