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2-020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13,095股,占股份总数的0.46%;
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13,095股;占股份总数的0.4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06月0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07号),惠州亿纬锂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并于2009 年10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为66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万股。
2010年4月26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009 年末总股本
8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5元(含税)现金股利分红,合计13,200,000元;
以2009年末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
股,共计转增4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本次分配方案已
经于2010年5月22日实施。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
数由6600万股增加至9900万股。
2010年11月1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的承诺,公司部分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此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1-
23,566,152股。
2011年5月27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010 年末总股本
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股利 (含税。扣税后,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35元;对于其他非居
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以2010年末总
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5
股,共计转增6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8,000,000股。本次分配方
案已经于2010年6月8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总数由13200万股增加至19800万股。
2011年11月1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的承诺,公司部分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此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2,411,145股。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80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15,013,496股(含高管
持股)。
(一)股东承诺情况
1、股东郭峰先生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作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宁智平、郭峰、祝媛、刘建华、何伟、曾云、
于东生承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对于公司在2009年3月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持有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2、股东郭峰先生于《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限售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
一致。
3、股东郭峰先生追加承诺情况:
-2-
(1)、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追加承诺股东郭峰先生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于2010年10月20日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届满离任,持有亿纬锂能2,434,920股普通股,占亿纬锂能已发行股份数
量的1.84%,2011年6月8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其所持有的亿纬锂能股份
为3,652,380股。
(2)、此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2010年10月25日,股东郭峰承诺:自本人监事任期届满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后
的三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本人
在上述锁定期限内违反该承诺上市交易或转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或转让所得将全部上缴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该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当该股东
在承诺期内减持亿纬锂能股份,本公司董事会将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该股东履行
违约责任。
(4)、郭峰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未参加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待其监事离
任生效日起六个月届满后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郭峰先生严格履行了做出
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06月01日;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13,095股,
占股份总数的0.4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13,095股,占股
份总数的0.4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位,其中法人股东0位,自然人股东1
位。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明细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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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承诺时所持限 现持有股份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备注
全称 售股份总数 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上市发行前承诺:对于公司在 2009 年 3
月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持有的股
份,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
1 郭峰 3,652,380 2,739,285 913,095 913,095 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 50%;2010 年 10 月
25 日追加承诺:自本人监事任期届满离
任之日起六个月后的三年内,每年转让
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合
3,652,380 2,739,285 913,095 913,095 -
计
说明: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郭峰先生于离任监事届满六个月,依据股东郭峰
先生在上市发行前和2010年10月25日追加的承诺,股东郭峰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其承诺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即913,095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变动前 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013,496 913,095 114,100,401
1、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90,081,981 90,081,981
2、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19,744,551 913,095 18,831,456
3、高管锁定股 5,186,964 5,186,9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2,986,504 913,095 83,899,599
三、股份总数 198,000,000 198,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文件、定期报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解除
限售公告、股东承诺文件、登记公司提供的限售股份明细表、公司换届选举的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财务资料,并经核对计算,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限售股股东
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情况,所披露的持有限售股数量、所申请的解
除限售股数、实际上市流通股数和上市时间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文件载明的股东
承诺。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0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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