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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10 08:00:00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2-01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07             号)核准,由主承销    

                 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采用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  18 元,其中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44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1760万股。截至2009年10月16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39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6,8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9,120,000.00         元,已由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仲恺支行的银行账户            

                 (账号2008021229200055857)379,120,00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                 

                 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192,072.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373,927,927.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并由其于2009年10月17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138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10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定,鉴于超募资金的                

                 实际状况,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             

                 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将超募资金中的4200万元用于补充现有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自公告后已经实施。        

                      2010年04月0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发展规                

                 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使用超募资金5600万投资建设“年产1250万安时锂离               

                 子电池生产线项目”,建设期为一年。2011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                  

                 并投入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7,498.9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建设扩产至3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产能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锂离子电池生产线        

                      (2)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72号小区            

                      (3)拟建规模:扩大至年产3000万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能力              

                      (4)建设内容    

                      建设及规划生产厂房,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和公用辅助工程;置工艺设备,改             

                 良升级生产工艺;购置检测仪器,提升产品性能。          

                      (5)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4500万元,用于新增至3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年生产能力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4500万元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6)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即2012年5月~2014年5月。                

                    2、实施扩大至年产3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必要性           

                      (1)抓住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机遇,拓宽公司产品范围。               

                      (2)扩大生产规模,满足新兴市场对公司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使锂离子电               

                 池逐步成为公司未来的主要市场和利润增长点。        

                    3、实施扩大至年产3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可行性           

                      (1)形成了关键技术优势      

                      公司围绕锂离子方型软包电池、小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离子动力与储能电           

                 池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工作,并取得进展,在新材料应用和电池安全性探讨方面,             

                 逐步形成自主判断。    

                      (2)建立了市场渠道     

                      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产品已在小型动力、平板电脑、电动自行车和教             

                 育电子等细分市场上分别获得大客户的认可,基本形成稳定的订单需求。             

                      (3)具备生产过程控制能力      

                      公司具有大规模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经验,并在锂离子电池方面完成了生产、             

                 技术、人才的准备,形成了较强大的生产过程控制能力。           

                   4、投资与效益分析    

                      (1)项目投资预算     

                                                                                       单位:万元  

                                          资 金 用 途                             资金支出 

                   生产厂房、配套工程建设                                              830

                   生产工艺设备、检测仪器购置及安装                                    2520

                   实验、试产材料费、能源费                                              880

                   调研、外事、技术会议、专家咨询                                         55

                   学术交流、查新、知识产权                                              15

                   测试、检测、加工等                                                     50

                   人才培养技术补贴、与项目有关人员工资等                              150

                                                                          合计       4500

                       (2)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建设资金4500万元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3)收益分析预测     

                      项目完成后,预计扩大产能的建设期内,将不会影响锂离子电池整体业绩              

                 情况,当项目建设完成,产能完全释放后可实现销售收入约2.5亿,实现净利润               

                 约4000万元。    

                      (4)投资回收期测算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共计4500     万元,本项目建设期内、未来第3年、第4年           

                 将实现投资回收。   

                      项目总体投资回收期约为2      年。总体而言,该项目投资经济指标良好,能          

                 在短时间内收回投资,具有财务可行性。        

                      5、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公司确定的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即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配合                  

                 公司产品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实施,将先期投入3350万元完成生产厂房、配               

                 套工程建设和生产工艺设备、检测仪器购置及安装;待工程、调试建设完毕后,                

                 投入剩余的1150万元完成材料、人员等其他费用,以确保2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计划。  

                      6、项目风险  

                      (1)   市场风险 

                      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潜力巨大,需求变化是影响企业销售的关键因素,需求            

                 的大小是相对应供给量而言的,供给增加,需求减少,销售就会遇到困难。               

                      原材料出现短缺,使得产品生产无法继续;原材料价格的变动,特别是用量             

                 很大的基础原材的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到产品成本和企业经济效益。            

                      项目产品是国家鼓励发展,市场前景很好的产品,今后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            

                 入该领域并参与竞争。另外,企业投资与扩产增量密切相关,如果公司不能继续              

                 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品牌、管理、质量、产品性价比、客户信任度等方面的优                

                 势,将在竞争加剧的形势下降低项目的盈利能力。         

                      因此,本项目产品市场具有一定风险。        

                      (2)   技术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技术创新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如果公司不能够            

                 有效的把握行业技术走向,就无法适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创新能力             

                 也将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而降低公司的竞争力,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因此,              

                 技术风险仍然存在。    

                      (3)管理风险    

                      本项目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为了防止核心技术的流失,只有核心技术人员            

                 才能掌握核心技术。因此,公司在管理上,必须取得防止核心技术流失和提供优              

                 质服务之间取得平衡。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6、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对策     

                      (1)市场风险对策     

                      为了应对复杂和多变的市场,其营销对策应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增强产品            

                 竞争力,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改进企业管理水平,通过管理出效益,制定符合项目的营销策略。              

                      与合作供应商订立长期供应合同,并规定索赔条款。同时选择几家供应商,              

                 以确保大批量订购供应和价格优惠,规避由能源与人工成本涨价等因素产生的成            

                 本增加。  

                      在现行区域经销商代理制的基础上扩大区域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与经销商的           

                 合作,提高总的行业竞争力,拓展和稳定市场。同时,要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及               

                 流程进行产品质量把关,为客户提供各种类型性价比优势的产品。            

                      (2)技术风险对策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产品性能。适时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产品结             

                 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适应市场迅速发展的需要。           

                      加强生产工人和技术人员培训、生产过程中的严格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各项            

                 工艺规程,并加强中间工序的检查。       

                      (3)管理风险对策     

                      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人才队伍以抵御管理风           

                 险,并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团队及骨干技术人员稳固。          

                      成立经营管理委员会,在公司统一领导和财务监督下,由公司统一下达经营            

                 指标和财务经营操作要求,在经营管理委员会监控和预警机制下,可降低项目的             

                 经营风险。  

                      (二)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998.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在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后,              

                 公司尚剩余2998.96万元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50%,公司拟使用此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为:            

                      (1)   业务拓展需要  

                      随着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公司订单同比逐年增多,对应增加的原材料            

                 采购金额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大;同时,为了提高公司产品订单的发货效率,以              

                 应对瞬息变化的市场情况,公司需要相应增加存货量,也增大了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 

                      为培养和巩固长期优质客户群,公司给予部分重点优质客户一定的信用额             

                 度,增大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2)   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998.96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97万元。              

                      2、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承诺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交易。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              

                 形。 

                      公司上市至今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超募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将上述资金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3、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计划及时间安排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公司财务部门安排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使用45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扩产至3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产              

                 能项目。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4500万元建设扩大至年产3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            

                 项目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公司业务收入,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以超              

                 募资金4500万元实施建设本项目。       

                      2、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998.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998.96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将上述资金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上述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              

                 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998.96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公司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认为:    

                      1、亿纬锂能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投资建设的“扩产至3000万安时锂              

                 离子电池产能项目”,专注于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会               

                 造成公司出现同业竞争或降低公司业务独立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电池市场的地            

                 位和盈利能力,提高锂离子电池的技术基础、业务品质和业务发展空间,市场前              

                 景较为广阔,科技含量较高,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发展规划之“加强自                

                 主创新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      

                      2、亿纬锂能拟使用超募资金2,998.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符合“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             

                 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及其他有              

                 关条款的规定;   

                      3、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               

                 募资金使用(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4、亿纬锂能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                

                 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红塔证券对亿纬锂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五、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后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05月0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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