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与南京金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7-00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京金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是推进本次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合同能否按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合同将在业务发生时另行签署。如正式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二)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如果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将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由于本协议仅作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影响金额视正式合同的签订与实施情况而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7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龙”)在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适用于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产品的市场开拓,并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预计南京金龙2017年全年向公司采购动力电池金额为10亿元。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劲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客车(不含小轿车)、改装车、汽车附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滨淮大道369号 南京金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南京金龙未直接发生购销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金龙主要生产3.5米- 12米新能源轻型车、中巴、大巴、公交等;产品品种 齐全,质量可靠,产品畅销国内市场,远销海外市场,2014、2015年连续两年纯电动客车推广量位居全国前三名。2015年,南京金龙全年销售收入55亿元,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 4、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基于双方已开展的合作内容,以及南京金龙的目标规划,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双方共同开拓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如有需求,南京金龙优先选择公司的动力电池产品,公司利用已有资源积极协助南京金龙的市场开拓; (2)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在符合双方协商及技术、质保、商务的要求基础上,南京金龙计划从公司采购动力电池; (3)公司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并保障南京金龙享有公司体系最低价格向南京金龙提供动力电池,并优先供应动力电池及模组产品; (4)预计动力电池采购金额:2017年全年10亿元; (5)双方在合作条件成熟的时候,可在电池相关领域进行更深入的、更具高度的战略合作。 2、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南京金龙作为整车企业,负责新能源客车的整车和动力系统开发和销售;公司作为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负责南京金龙所需的动力电池产品的开发与生产。 3、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书从2017年1月7日生效,到2018年12月31日止。 4、适用法律 本协议遵循中国的相关法律,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提交到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合作意义 南京金龙主要生产3.5米-12米新能源轻型车、中巴、大巴、公交等;产品品种齐全,质量可靠,产品畅销国内市场,远销海外市场。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锂电池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已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绿色高能锂电池的全球主要供应商之一,行业领先的高水平、全自动化的动力和储能电池生产线已经实现量产和规模销售,目前产能达到3.3GWh,今年内将形成9GWh的总产能规模。2016年,公司成功进入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公司产品成功进入了南京金龙多款纯电动车型的公告。 车型 车型号 电芯类型 公告批次 纯电动客车 NJL6859BEV24 磷酸铁锂电芯 第283批 纯电动客车 NJL6806BEV5 磷酸铁锂电芯 第286批 纯电动客车 NJL6859BEV28 磷酸铁锂电芯 第286批 纯电动客车 NJL6117BEV13 磷酸铁锂电芯 第286批 纯电动客车 NJL6600BEV71 磷酸铁锂电芯 第286批 纯电动城市客车 NJL6809BEV1 磷酸铁锂电芯 第288批 纯电动城市客车 NJL6859BEV31 磷酸铁锂电芯 第288批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NJL5022XXYBEV4 三元电芯 第289批 1、本次公司与南京金龙在电池供应业务上再一次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有利于双方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源,实现双赢。此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业务;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如果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将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由于本协议仅作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影响金额视正式合同的签订与实施情况而定。 3、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协议属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随着公司动力电池产能逐步释放,公司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南京金龙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内容,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正式合同。如正式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成功进入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公司产品成功进入了南京金龙多款纯电动车型的公告,同时,公司处于行业领先的高水平、全自动化的动力和储能电池生产线已经实现量产和规模销售,公司在交付、资金、人员、技术、售后保障等方面具备履行本协议所需的能力。 3、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名称 披露日期 实质性进展 公司与硅宝科技签 2016年1 1 订的《战略合作协 正常履行中 月26日 议》 公司与欧鹏巴赫签 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12 2 书》、公司与东宇欧 正常履行中 月30日 鹏巴赫签订的《战略 合作协议书》 公司与三星SDI在动力电池的认证方面展开 公司与三星SDI签订 2015年11 3 了合作,公司产品获得了三星SDI的工程师的 的《合作协议书》 月2日 认可。 在新能源汽车项目中,亿纬赛恩斯向南京金 龙采购了金额为2,968.50万元的新能源汽 子公司亿纬赛恩斯 车,用于公司对电池在新能源汽车上的使用 与南京金龙签订的 2014年11 4 和维护情况进行监测,取得相关数据资料, 《新能源汽车项目 月5日 为公司的动力电池和系统的研发、升级以及 战略合作协议》 售后维护提供数据基础和实践经验,对公司 动力电池业务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关于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履行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南京金龙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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