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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6 08:00:00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7-01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了于2017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第二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外,还于2017年1月22

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发布了公示函,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2月4日,时限超过10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17年2月4日,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在公司及各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2月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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