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2014年7月17日起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猛狮科技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一)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销售及采购 单位:万元 2015年预计 2014年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发生额(不 占同类交 易类别 金额 超过) 易的比例 固定资产、生产 向关联 大英德创精工设 设备、工程物 2,000.00 569.54 32.58% 方销售 备有限公司 资、 大英德创精工设 生产设备、维修 10,000.00 872.06 21.32% 向关联 备有限公司 服务、材料 方采购 上海中兴派能能 锂电芯电池 5,000.00 6.22 0.016% 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租赁 租赁资产 租赁面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情 租赁资产 租赁 租赁 年租金 积(平方 名称 名称 况 种类 起始日 终止日 (元) 米) 广东省汕头 广东猛 市澄海区莲 狮工业 猛狮科 2015年 2015年12月 河西路(猛狮 房屋 2,031,072 21,157 集团有 技 1月1日 31日 蓄电池厂内 限公司 1.2.4幢)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1、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大英德创”)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景家坝;法定代表人:陈乐强;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研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2)股权架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再喜 1,800.00 60.00% 陈乐强 1,200.00 40.00% 合计 3,000.00 100.00% (3)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英德创总资产为97,489,163.11元;净资产为26,596,359.74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409,895.89元;净利润为-3,279,05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兴派能”)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持园区祖冲之路887弄73号;法定代表人:丁明峰;注册资本:人民币3882.353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8日;经营范围:锂电池以及其他类型电池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通信用备用电源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3300.0000 85% 袁巍 349.4120 9% 张军 232.9410 6% 合计 3,882.3530 100.00% 猛狮科技于2014年12月26日与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袁巍、张军、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将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增资上海中兴派能,增资完成后,上海中兴派能的注册资本由3,882.3530万元增加至5,338.235万元,猛狮科技将持有其4.5454%的股权。目前,上海中兴派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3)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中兴派能总资产为165,682,782.23元;净资产为4,656,712.75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6,152,830.78元;净利润为-9,376,952.1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猛狮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振兴路恒发工艺厂五楼;法定代表人:陈再喜;注册资本:人民币2,046.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经营范围:对国内工业企业的投资;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股权架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再喜 1,389.00 67.89% 陈银卿 657.00 32.11% 合计 2,046.00 100.00% (3)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猛狮集团总资产为187,821,426.30元;净资产为8,217,220.3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36,876.55元;净利润为-14,203,125.23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大英德创为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再喜以及其次子陈乐强所控制的公司;上海中兴派能为猛狮科技的增资参股公司并委任公司职员任该公司董事;猛狮集团为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所控制的企业。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猛狮科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乐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对于2015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猛狮科技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猛狮科技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猛狮科技租赁猛狮集团的房产作为日常经营办公场所,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原该房产为上市公司所有,于2013年11月19日公告将该房产出售给猛狮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考虑公司以往日常办公场所所在及办公设备配套齐全,公司决定以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向猛狮集团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公。该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猛狮科技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t健 郑佑长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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