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关于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署1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署100兆瓦地面光伏 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协议概述 1、2016年4月8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猛狮科技(郧西)1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郧西县河夹镇投资建设装机总容量为100MWp的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建成并网后,实现年发电收入约10000万元。 2、本协议尚未生效,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方案资料完善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郧西县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十堰市不仅是全国着名的汽车工业基地、汽车城,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郧西县是国家重点贫困县,其结合特殊的资源和环境条件,确立了以绿色、清洁、环保产业为主的发展道路,致力于打造清洁能源基地,绿色产业之都。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猛狮科技郧西(二期)100MWp光伏发电项目。 (2)投资内容:在郧西县河夹镇来家河村建设装机总容量为100MWp的光伏发电系统,总投资约7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装机50MWp,二期装机50MWp, 年均发电量约10000万度,年实现发电收入约10000万元,年实现税收约1600万元。 2、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荒坡地和相关土地流转、预审、规划调整手续;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乙方建设和生产所需道路、供水、供电、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到项目所在地。 (3)按投资方建设进度和投资强度给予奖励,协助乙方争取国家资金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省级备案、荒坡地和灌木林地流转或租赁、基站用地征用、电网接入以及规划、环评、水利等部门的审批手续。 (2)在项目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备案并符合建设条件后两年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并网发电。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割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随意转让变卖土地。 (4)乙方在项目获得省发改委(能源局)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项目用地依法依规符合光伏电站建设要求的情况下,一次性将28年土地流转费、青苗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负责给农户兑付到位。 3、违约责任 (1)乙方若达不到协议约定的投资内容和额度,不得享有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 (2)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守约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依法行使其他权力。 4、协议生效及其他 (1)协议实施过程中,如有未确定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内容,但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相关内容依据变更协议的约定履行。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1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符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有助于利用国家在新能源领域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公司在清洁电力领域的发展,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对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延伸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光伏电站的建成、运营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尚未生效,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方案资料完善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协议涉及事项的实施及实施过程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该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郧西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猛狮科技(郧西)1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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