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47 : 万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重庆华丰蓄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及购买材料配件之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重庆华丰蓄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及购买材料配件 之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重庆华丰蓄电池(集 团)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及购买材料配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客户资源的维护,顺利完成客户资源的转换,实现 销售渠道的快速拓展;本次关联交易将依据市场价格结算,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 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我们事先认可,我们同意公司向重庆华丰蓄 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及购买材料配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重庆华丰 蓄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及购买材料配件之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文 敏 任 岳 孟兆胜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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