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0 08:00:00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事项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

10月18日日收到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洪常兵的书面辞职报告,洪常兵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洪常兵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洪常兵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根据法定程序补选新任董事。洪常兵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2、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宏的书面辞职报

告,陈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陈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洪常兵先生及陈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小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赵小丽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补选赵小丽女士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小丽,生于1978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1年07月至2005年06月任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

2005年06月至2007年03月任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项目投资部副部

长;2007年03月至2017年02月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7年02月至今任公司战略投资副总裁。

    赵小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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