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信部一、二、三批光伏准入名单出炉180家企业上榜
11月20日,工信部公布第三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加上第一、二批,截至目前,共有180家光伏企业入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制定出台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上入选企业将继续享受国家出台的相关市场应用扶持和信贷授信等政策支持。而对于那些不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光伏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
点评:前几年光伏产业经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已经表现为产能过剩。工信部对光伏行业设立“门槛”,对企业来说是一场优胜劣汰,助推规模上光伏企业发展,引导小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也有助于引领光伏行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然而,获得“合格证”的光伏企业非常有限,在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中,八成左右申报的企业未能入围。没有进入名单内的企业并不一定不好,也有可能是因为申报的经验不足。而相对而言,进入名单内的企业也不一定就比未进入的优秀。
4、光伏大战硝烟再起:美、欧、澳、印集体向中国发难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再次发起对华光伏“双反”调查;次日,欧洲太阳能制造商联盟也不甘落后,向欧盟委员会控诉中国企业违背中欧达成的“价格承诺”协定。而就在5月份,印度商务部通过援引美国、欧盟的调查证据,将中国对光伏产业的税收优惠视为国家干预行为;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也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这几家一唱一和、磨刀霍霍,重新将中国光伏产业逼入“四面楚歌”的险境,光伏大战硝烟再起。
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光伏第二次“双反”的终裁结果。其认定我国大陆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165.04%,补贴幅度为27.64%-49.79%;中国台湾地区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11.45%-27.55%。
点评:回顾过去三年,中国的光伏产业成为众矢之的,被打上了倾销、不正当竞争的标签,遭到多国的围追堵截,战火从美国燃烧到欧洲,又弥漫到印度,并波及到整个世界。这些国家打着“双反”的幌子对中国光伏持续发难,侧面也说明了中国光伏发展极速。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中国光伏遭人嫉恨也便不无道理了。随着美国二次“双反”终裁结果出炉,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将会大幅上涨,失去原有的竞争优势,中国光伏企业甚至可能失去美国市场,目前唯一的出路或许便是“被迫”到海外建厂。
5、能源局开展专项监管连发三文打击光伏“路条”倒卖
10月9日和13日,国家能源局网站连发两条通知,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监管的重点之一就是光伏发电的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特别是电源项目投产前的股权变动等情况。国家能源局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
10月28日,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展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一场整治光伏电站项目投机行为的重型监管拉开大幕。
点评:由于目前中国光伏发电上网享受国家电价补贴,但补贴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光伏电站项目总规模受到一定控制,这时"路条"就成了稀缺货。有需求就有市场,买卖“路条”生意也就这么应运而生。在短短一个月内,能源局竟然出台了三份文件打击路条买卖,可见这次是要对这种扰乱光伏电站市场秩序的恶行动真格的了。然而,一种现象的产生总会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些想获得“路条”的企业无法拿到资源,又没有所谓的“门道”,而一些小企业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有"特殊"关系,能先拿到某个大型光伏地面电站的批文,又吃不下这么大的“蛋糕”,这就是资源不对称而形成的畸形市场作祟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