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不够方便一直阻碍着我国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消费意愿,而建成的充电设施利用率低的现象又同时存在。个中原因有很多:政府配套政策滞后、电动车保有量低等,更重要的,是商业模式不清。今天分享三个有趣的来自德国的例子,希望能对中国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业发展提供启示。
Joint Venture模式
德国电动汽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 carsharing汽车分享模式,即大街上停满各种可供开走的汽车,然后已经登记的会员可以拿着信用卡刷卡开车走人,按分钟计费,租车就像买手机套餐,各种价目组合眼花缭乱。
因为便宜,够酷,所以很多汽车公司都选择这样的方式来投放电动汽车并作为市场营销手段。其中有一家著名的成长非常快的E-Carsharing公司就是DriveNow(马上开)公司,这是由宝马和另一家著名的租车公司SIXT共同合资组建(Joint Venture),给这个市场带来了很多活力。
宝马提供丰富的车型和良好的电动车驾驶体验,SIXT负责利用多年租车的经验来设计服务体系和市场公关。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两家公司利用强大的业界影响力在充电桩建设和收费上与电网公司取得的合作共识。
通过这种JV组合可以让人们很清楚的意识到,充电桩这个事物的运营的确需要更强大的多种资源来支撑,尤其是与电动汽车有关的各种资源。由JV模式而博取各家之长,灵活机动的刺激客户需求并提供更多隐形服务,是电动汽车在初始发展阶段非常重要的一种商业合作模式。
OTT模式
OTT实际上是通信与互联网界的一个名词,即Over The Top“过顶延伸模式”,是指从网络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之上产生的衍生服务类型。
德国有家叫做史瓦科的智慧交通解决方案公司,他们推出的一个产品叫做“充电直通车”,把充电桩和寻常的停车自动收费机合二为一,并且配备上各种付费方式:RFID芯片,SMS短信扣费,QR二维码扫描付钱等等,同时还具有可上网功能,采集处理充电与车辆数据。
因为其外观和常见的停车收费终端几乎一模一样,且价格合理,11kW容量不到2万人民币,因此这个产品深受各级政府乡村街道的欢迎,甚至被很多企业采购。而这个充电直通车其实也只是该公司的智慧交通系统中的一环,与其他产品一道提升了整个交通管理系统的档次。
此类OTT创新模式的关键在于,为了充电,但不仅仅限于充电。网络只要存在,人们可以选择电话也可以选择QQ微信;同样,电网一直在运转,树在那里的充电桩除了提供能量,也许还可以提供WiFi、地图、广告显示和失物招领等多种功能。
每一个充电桩,都会有一个多位编码的ID,精准的地理定位,永远不会消失的电波—这一切可以产生的OTT实在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