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2日,比亚迪股份公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约人民币34.58亿元。
公告显示,比亚迪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约人民币34.58亿元,其中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清算和补充清算资金约31.26亿元,2017年度补充清算资金约3.32亿元。

比亚迪称本次收到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将提升公司现金流,减少公司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将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下降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