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960检验报告成为进入新能源汽车目录必要条件
发布时间:2017-04-12 08:44:00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目录


2017年4月11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应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或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未提交的将在第295批《公告》中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如果未能通过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同样无法进入推荐目录,不能拿到补贴。

据了解,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主要针对“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做了相关要求,是用于新能源车辆远程服务平台间通讯的指导标准,可应用于车载通讯模块与远程服务平台间的通讯。其中,电动汽车指使用电能驱动的所有车辆,除了纯电动汽车外,还包含油电混动及双源无轨车辆。而各级地方政府,也应采用本标准或使用在本标准基础上延伸出的地方标准进行数据收集,并按照本标准上传车辆数据到国家监管平台。

通过GB/T 32960.3标准的检测,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企业已具备按照国家标准传输车辆数据的能力,可以接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据悉,该平台是由工信部主导、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而搭建起来的国家、地方、企业三级监管平台,旨在对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

早在2016年11月15日,工信部就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工作。

今年4月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能力需求进行论证,参会专家一致通过评审,表示该平台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主要功能是在线监测车辆运营状态及车辆状态,包括电量、里程、电池状态、电机状态、故障预警等信息。里程信息是核发补贴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故障预警功能是更好的实现安全监管,确保车辆发生故障和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响应。

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3月25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累计注册整车企业326家。累计208家整车企业通过“平台符合性检测”, 累计1902个车型通过“车辆符合性检测”。

从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搭建、相关接入的推动,不难看出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的重视,工信部的相关领导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新能源汽车安全性是第一位,没有安全就等于零。近日,由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和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共同组织的“《锂离子电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协会标准工作组启动会”在天津成功召开,也表明了对动力电池“安全性”的高度重视,而动力电池的安全性,也将与新能源汽车安全性息息相关。 

中机中心原文通知如下:


关于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的相关要求,经请示工信部同意,现将相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开展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测车载终端和企业监测平台自我验证试点工作

允许具有GB/T 32960标准相关试验能力和检测资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自我检测工作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测,并通过申报系统向中机中心上传检测报告。开展试验工作的企业和中介机构应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该标准要求开展相关检测工作。企业或中介机构的试验能力和相应的检测资质需备案,备案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二、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应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或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未提交的将在第295批《公告》中取消推荐车型目录。

三、《公告》内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改装车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应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或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未提交的将在第297批《公告》中予以撤销。

四、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对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免费提供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纳入企业监测平台进行监测。

五、各检测机构应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中《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测项目及依据标准》的规定,加快检测能力建设,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备案内容及要求:

一、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事项、实验室情况和能力介绍、公正客观性承诺、实验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出具)

四、试验报告样本

请将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403室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综合部,邮编:100070,电话:010-63702958,传真:010-63702993。

网上备案申请系统正在建设,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稿件来源: 第一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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