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电池数字护照第一轮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09:15:00

关于征集电池数字护照

第一轮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国电池产业数字化转型速度、提升电池行业碳管理水平、提高电池企业供应链ESG管理和产品信息数字化整合能力,建立我国电池数字护照体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于2023年12月成立电池数字护照工作组(以下简称 工作组)。根据工作组推进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一批电池企业电池数字护照试点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全心全意服务会员需求、行业发展和政府管理”的宗旨为指导,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赋能和推进电池行业发展,促进行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升电池企业品牌价值,加快提升我国电池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电池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 试点目标

  (一) 试点开发多个电池数字护照用于参照对比,聚焦投入市场前的产品数据并探索电池使用阶段和后市场数据收集和管理的机制。

  (二) 试点将检验合格评定和数据验证的程序可行性,包括:发现数据共享时可能出现的法律和合规问题;识别详细数据披露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挖掘不同公司(电池供应链伙伴、追溯系统供应商、审计和验证机构等)在数据共享时的数据互认和可能产生的问题;探索和评估建立电池数字护照生态系统的其他瓶颈。

  (三) 帮助企业进行电池数字护照开发,让企业体验、评估并影响可用的电池数字护照系统解决方案及其设计,获得电池数字护照系统开发的直接经验,提前应对欧盟电池数字护照的强制性要求,协助企业对接ESG尽职调查责任的生态系统,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完成供应链尽职调查。

  三、 试点申报要求

  必须通过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申请,建议电池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申报,同样支持企业单独申报。

  (一) 建议的联合体组成

  能够代表电池全价值链:电池制造商、主机厂、电池数字护照解决方案供应商、电池供应链企业(如重要组件供应商、矿产和原材料供应商等)、第三方验证机构等。

  (二) 任务和投入

  1. 联合体或单独申报企业指派一名专门负责人对接,每周参与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试点会议。

  2. 动员和组织参与内部成员按时根据试点方案要求汇报相关的数据,并同意向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网站披露必要结果数据。

  3. 确定供应链伙伴、试点电池型号、愿意披露的原材料和供应商信息等。

  4. 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三) 申报方式

  各意向试点单位需在2024年6月10日(含6月10日)之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其提交给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协会核对信息完整无误后,将统一进行审核。协会将于6月30日前公布最终参加试点的团队及成员。相应试点办法、试点方案、评定标准等随试点团队及成员同时公布。

  四、 试点计划

  2024年5月10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电池数字护照试点单位申请报名工作,预计2024年12月完成并发布第一批试点单位电池数字护照成果。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翊 13663328598

  邮 箱:cbiasongyi@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

  附件:电池数字护照第一轮试点单位申请表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关于征集电池数字护照第一轮试点单位的通知.pdf

电池数字护照第一轮试点单位申请表.docx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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