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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助推中国有序步入分布式能源时代

发布时间: 2015-03-31 10:27:17    来源: 无所不能    作者: 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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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用一句话概括新电改,就是要缩小电网在电力产业链中的控制范围,回归其输配电的本职,开放电网公平接入,打开中国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空间。

 

  近期,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发[2015]第9号,以下简称9号文),拉开中国电力体制改第二波的序幕。中国电改历史,漫长而艰难。电改第一波是2002年中央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5号文),提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方针。十三年过去,这个改革方针只完成了前一半。即使对这一半的改革,业界一致认为不彻底。厂网虽分开,但在发电侧展开竞争的初衷并没有实现。主辅分离更不彻底。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于电网和其相关利益集团,步步为艰。一句话,第一波电改:不彻底、不坚决、没触动核心。

  在此情况下,电改的第二波需要更有针对性地攻坚。纵观9号文,电改的改革方针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缩小电网在电力产业链中的控制范围,回归其输配电的本职,开放电网公平接入,打开中国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空间。

  电力体制落后 已不适应新能源发展和应用

  按照过去的电力体制,电网对于分布式新能源的压制主要在于并网接入和发电输出。

  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任何新能源项目最终的投资收益途径都要依靠发电。目前,新能源项目获得收益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自发自用,二是出售给电网。这两种收益途径的前提就是并网接入。即使新能源电站建成并网后,发电能否输出给用电客户,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国内大型光伏、风力电站的弃光、弃风现象时有发生。可以说,并网和输出的受限,极大地遏制了民间资本对光伏等新能源电站投资的积极性。

  并网难和输出难的官方解释是由于电网安全问题,但本质上来看是利益分配问题。并网侵犯了电网的垄断利益,新能源自发自用一度电直接导致电网减少一度电的价差收入。正因为如此,电网对于可再生能源并网的积极性并不高。而利益问题的根源又在于体制。在目前的电力体制下,电网是电力市场上唯一的买方(针对发电厂)和卖方(针对用户)。垂直一体化垄断了输电、配电、售电的电网体制正是症结所在。

  近年来,虽然在国家出面协调下,电网出台了接纳分布式能源并网的政策,态度转变值得肯定。但是,不进行电力体制改革,新能源依然会冲击电网售电的垄断利益,电网也将不可能真心接纳新能源并网,只有打破旧体系才能解放新能源。

  开放电网公平接入 打开国内新能源市场

  9号文明确提出了要“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也就是说,今后电网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输配电过网费,而不是售电价差。新能源并网和输出,电网也能收到过网费。

  根据以上规定,新能源的发电将不再冲击电网的售电业务,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电网对于新能源冲击其售电垄断利益的排斥。电网就好比是一条高速公路,原来它不仅垄断了公路,还垄断了这条高速公路上所有车辆的运营,造成公路两端的发电厂和用电客户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电改就是让电网以后只收高速公路的过路费,不再参与公路上车辆的运营。煤电、水电的大卡车可以跑,光伏、风电的小客车也可以运。“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有效解决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9号文如果早发两年,国内新能源行业可能会发展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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