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30号工信部组织相关单位在北京市中国科技会堂召开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宣贯会,并在会上着重解读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出台背景
在从政策的支持下,近年来,电动客车得到了大规模推广,为节能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
2009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安全事故31起,电动客车事故率高于乘用车,随着老旧车辆的增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原则
以安全标准为依据,不以技术路线为条件;
充分考虑现有国际标准、传统客车和电动汽车相关标准;
借鉴已有的上海、北京等地方标准,吸纳企业产业研发经验和企业标准。
参考的国际国内标准、传统客车标准、地方标准
针对电动客车由于安装了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特殊部件而带来的安全问题,从人员触电、火灾防护、事故处理、乘客逃生、整车结构、远程监控等方面综合考虑,在现有标准体系基础上,提高技术要求;
针对目前国标中电池热失控、热扩展、客车碰撞等缺失项目,提出试验方法和要求;
先以管理文件形式发布实施,同时启动相应国家标准制定程序。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制定过程
2016年1月—4月,开展电动客车安全风险评估,完成评估报告;
2016年4月,组成《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编制工作组;
编制组主要来自于客车企业、电池企业、行业协会、检测机构、高新、研究所等10余家单位。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主要技术内容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执行规定:
2017年1月1号起新申请公告需提供第三方认证;2017年7月1前原有已公告车型补充第三方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