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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因虚增收入及利润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2020-05-25 电池中国网

新纶科技因虚增收入及利润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软包电池铝塑膜被称为动力电池国产化最后一块处女地,业界对于铝塑膜技术攻关,实现国产化期望较高,收购日本铝塑膜技术及工厂的新纶科技曾被寄予厚望。然而,不专心做技术攻关和市场拓展,新纶科技及公司高管却“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遭到证监会严厉处罚。


新纶科技因虚增收入及利润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证监会对新纶科技及其高管的处罚决定


5月25日,新纶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5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21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其中对新纶科技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新纶科技董事长侯毅被处以15万元罚款,其他18名高管被处以3万到15万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 年至 2018 年,新纶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与自然人张某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7起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 3.37亿元,占当期收入的20.29%,虚增利润 7643.3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42.73%;2017 年虚增营业收入 3.38亿元,占当期收入的 16.39%,虚增利润 9330.5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0.67%;2018 年虚增营业收入 6233.97 万元,占当期收入的 1.94%,虚增利润 1072.3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3.03%。


证监会指出,这些业务没有物流发生,新纶科技伪造相应的出库和入库单,并按采购金额的 15%计算税费和采购金额的3%计算手续费支付给张某控制的公司,同时再将同一批货物销售给张某控制的相关公司,整个贸易业务的物料购销形成闭环,对应的收付款形成资金闭环;上述贸易物料循环、资金闭环均可追溯至财务账,且资金闭环与贸易物料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存在对应关系。上述业务没有商业实质,为虚构业务。


此外,公司还涉及隐瞒关联交易与违规担保的事项。隐瞒关联交易涉及广州宏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至 2018 年新纶科技与宏辉电子的其他资金往来分别为1.35亿元和3.38亿元,均属于资金拆借。2017年和2018年,新纶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先后累计给宏辉电子向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上述事宜并未被披露。违规对外担保则是在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新纶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金耀辉使用自身在银行的定期存款,为宏辉电子和深圳市前海贝斯曼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2017 年度担保额度为 40000万元。


新纶科技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上述违法行为并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据电池中国网了解,新纶科技上述“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等虚假市场未涉及其铝塑膜业务。不过,发生上述事项也暴露出新纶科技在内部管理、信息发布甚至产品经营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公司2016年斥资95亿日元收购日本T&T,涉足铝塑膜业务,但是近几年其铝塑膜销售仍然主要依赖其日本工厂产能,国产化速度一直不理想。


近年来,得益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驱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软包电池铝塑膜目前主要被日韩企业“垄断”,新纶科技收购日本T&T相关技术和工厂后,也启动了庞大的产能规划。如公司2017年就宣布在常州建设两条产能均为300万平方米/月的锂电池铝塑膜产线。按照原有规划,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达产50%,第二年达产70%,第三年达产90%以上。


但事实却是,该项目自2018年7月第一条产线投产后,产能释放进展一直不理想。消息人士透露,新纶科技2019年铝塑膜产能月均只有50万平方米左右,且主要都以3C为主。而其他产线一直处于“调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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