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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争用3年时间打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聚集区

2020-06-18 电池中国网

日前,山东省工信厅发布《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3年,在山东省重点区域打造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山东:力争用3年时间打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聚集区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400万辆,动力电池装机量也“水涨船高”,随着早期装车的动力电池逐渐达到使用寿命,将面临退役,动力电池“退役潮”已经到来;另一方面,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销将分别达到70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有望超过1500万辆,届时动力电池退役量也将大幅增长。因而,提前做好动力电池的退役回收利用工作既是有效解决后顾之忧,同时也是挖掘新的商机。


据悉,综合考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企业产量、电池质保年限、车辆运行工况等因素,预计2020年山东省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约为1.3GWh。


据电池中国网了解,目前山东省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等企业已在全省设立了520个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回收范围覆盖全省。中国铁塔公司也已在枣庄市设立区域创新中心。


据悉,中国铁塔公司山东分公司积极展开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骨干企业逐步成长。烟台和菏泽的相关企业正在积极申报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资质。电池梯次应用环节除移动基站等应用场景外,储能电站、削峰填谷等示范应用也有序推进。


不过,目前山东省动力电池回收还存在着回收网点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回收利用的标准体系不健全、相关信息不对称、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相关技术亟待进一步突破等问题。


《方案》提出,山东省应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主体作用,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技术创新,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标准,深入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营模式,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产业领域的快速发展。


目标到2023年,在山东省重点区域打造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为此,《方案》提出了“加快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建设、加快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加快省内动力蓄电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和运输监管、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等七项工作任务,推动本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系统性体系建设。


同时,《方案》还提出将建设政策激励机制,综合运用现有税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和动力蓄电池生产的龙头企业研究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押金制度。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基础性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项目建设。


撰稿:方倾燃

来源:电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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